美外交委员会通过“全球网络自由法案”

发表:2007-10-26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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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日前通过“全球网络自由法案”;该法案阻止美国互联网公司与压制性政府进行钳制网络自由的合作。

无国界记者组织在23号的一份新闻稿中称赞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通过“全球网络自由法案”是“争取网络自由方面令人高兴的进步”。该组织华盛顿办公室主任莫里永星期三接受电话采访时说: ACT: “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委员会确实懂得:通过《全球网络自由法案》至关重要,保护美国公司、使其不至被迫与中国、伊朗等国政府合作而钳制网络自由至关重要。这个法案得以在众议院外交委员获得通过,对于致力于争取网络自由的人们来说,是一大胜利。”

莫里永接着说,这项法案要最终成为法律还需要一个长过程: “这个法案下一步将在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付诸表决;通过之后,将在众议院进行表决;众议院通过之后将在参议院进行表决。总之,这个法案要成为法律,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这个法案通过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的表决会有一定难度,我们希望能源和商务委员会理解这个法案的利害关系。我们无国界记者组织并不想阻挠美国互联网公司与中国做生意。我们只是想确保全世界认同的人权标准得以在中国实行,确保美国公司不卷入中国对网络异议人士的压制。”

无国界记者组织的这位官员表示: “这个法案之所以重要,就是因为一旦通过之后,当中国当局向美国互联网公司索要有关某网络异议人士的信息的时候,美国公司就可以说,‘你们先得跟美国司法部办交涉。’所以,这个法案对于美国公司实际上是一种保护。显然,一些互联网公司会不高兴这个法案,因为这个法案一旦通过,他们就必须改变工作方法,所以它们会反对这个法案。但是我们相信,美国国会也将听听非政府组织的意见。”

政治评论家李洪宽表示,他希望“全球网络自由法案”能够在美国国会获得通过。但是他说,通不过的可能性也不小: “这个法案能不能最终通过,然后,总统签署成为法律,这确实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通不过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 记者:“通不过的可能性如果存在,来自哪儿呢?” 李洪宽:“一些方面是来自这些公司,这些公司在华盛顿地区都雇了很多自己的游说公司;另一方面,美国华尔街的核心阶层已经形成了共识:美国的资本和中国的廉价劳动力结合创造财富,这个势力非常强大。”

李洪宽对“全球网络自由法案”的提案人、新泽西众议员史密斯对人权和新闻自由的支持表示钦佩: “史密斯这个人在美国政治家当中是一个非常有良知、把美国的人权理念放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上的一个政治家。他能够站在一个比较高的角度去关注新闻自由,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全球网络自由法案”成为美国法律之后,将成立一个跨机构的“全球网络自由办公室”;该办公室将负责解释美国政府有关推进网络信息自由流通的政策,并对违反这些政策的行为进行监测。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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