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7-11-09 01:07:27作者:文正
中共的“十七大”,真可谓“死期到”,乱象纷现,其中牵扯到中共新政治局成员的两场官司特别引人注目。一场发生在国内:上海访民童国菁控告新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诉状于9月下旬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中共公安部并在十七大召开次日(10月16日),向童国菁正式寄出行政答辩状。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认为,此案在大陆正式受理意义非凡,不排除以后会引起访民连串诉讼潮。而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部长时,社会治安状况持续恶化,刑事案件每年以17%至22%的幅度上升。社会对公安的评价是:“警黑当道”、“警匪勾结”。他还卖命的推行和实施江泽民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政策。 公安部在中国各地血债累累,罪大恶极,要么不作为,要么胡作为,是中国黑恶势力中最残暴的部门。 周永康曾担任四川省委书记多年,使得四川这个拥有近亿人口的省,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省份之一。他凭着迫害法轮功,用鲜血为自己铺平了升官之路。这场官司,被外界视为胡温与江家帮内斗白热化的一个表现。并不是中共有什么正常法制的表现。果不其然,正在等待开庭日通知的童国菁11月7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5日寄来的特快专递,北京二中院对此案做出裁决予以驳回。对此童国菁表示不满和不服,将进一步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童国菁聘请的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对此评论说:第二中级法院是一审法院,按照规定法院不可以书面审,应该要开庭,现在未开庭就先行裁定是严重违反了法律。“童国菁06年提出诉讼,法院按规定7天内要作出是否接受立案的答覆,但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整整花了一年时间才立案,已经违反了法律程序,现在未开庭又裁决,是错上加错。”
对于被告突然由周永康更改为孟建柱,郑恩宠律师也感到诧异。他说,如果是要更改被告,按照规定,法院会先向原告发出通知指当事人变更代理人。但现在没有提出变更,但裁决书上就自动变更,是非常奇怪的一种做法。
郑恩宠说:“我个人分析,这个案子被公开之后,受到舆论监督,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控制不了这个走向。因为国外公开以后,引起了轰动效应,在国内的反响都很大,如果开了这个头之后,告北京市公安部形成一个诉讼潮;第二,大量访民还没有去到北京上访,现在北京带头审理这个案子,到时候其他省市的访民也会在当地告,全国忙不过来,这个问题就大了。所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敢承担这个责任,而选择驳回。”
郑恩宠指出,现任政治局常委、前公安部部长周永康被告上法庭,在上海民众中影响很大。郑恩宠和家人在公园里散步的时候,也听到老百姓议论纷纷,说公安部部长周永康都被告上法庭,大家感到乐观;也有北京法律界同行致电给他,赞他做了一件好事。
他相信,案件被驳回以及更换被告,估计和周永康施压有关。“周永康现在升做政法委书记,他管的是公检法,法院也属于他管,他肯定给了法院很大压力,要他们把案子撤下去。”
案件被驳回上诉,郑恩宠认为,这是胡温的一个败笔,会让老百姓对当权者彻底失望。“这给老百姓看不起,开始不受理,到现在立案后又不受理,老百姓会认为不是搞法制,视同儿戏。童国菁的案件不是一个孤立的案子,起码这两年里面,公安部要负责,公安部没有保护访民上访的权力。”
他认为,胡温应该顺水推舟,顺应民意,把案子进行下去。“就让访民赢一次又怎样呢?访民的上访权力得到保障,也没有那么多冲突事件。这是非常公道的,得人心的事情,如果胡锦涛的智囊团清楚的话,他可以利用这个案子宣布中国走向民主。”
郑恩宠律师的愿望是好的,分析也是合理合法,但是,中共几十年的历史告诉人们,它是不讲人类社会的公道的,它的邪恶本性决定了它做的只能是不得人心的事情。中共造下的无数错案、冤案,都在告诉人们,它所谓的法制,完全是骗人的玩意,根本就不值一谈。
诉周永康案出现这样一个局面,表面上似乎证明了周永康的权比法大,但实质上是向人类社会的公民们证明着中共政权的非法性,它表现出的权比法大,有法不依,那就形同无法,甚至比无法还坏,一个实质上无有法律制度的国家,其政权一定是非法的,当更多的人知道中共政权的非法性而唾弃它时,它也就要彻底完蛋了;
诉周永康案出现这样一个局面,还告诉那些对中共政权报有改良幻想的人们,不彻底清除象周永康这类的中共死党,解体中共,另建新党,要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依法治国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中国一定会实现宪政民主,依法治国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所以,不论这件诉周永康案会有什么变故,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妄图阻挡这个历史潮流的周永康这类的中共死党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另一场官司发生在国外,澳洲纽省高等法院11月5日就法轮功学员潘宇以酷刑罪起诉新政治局委员薄煕来一案进行聆讯,并对被告薄熙来作出缺席审判,裁定原告潘宇胜诉。律师助理牛顿认为这个案子的成功具有很大的意义,中国的法律系统不能提供人民的基本权利的保障,但是在澳洲和其他的自由民主国家,这是法庭的基本职责,法庭也是正义和公正的象征。通过这个案子也可以鼓舞国内更多的民众寻求自己基本的人权,据他所知薄熙来是目前所有中共官员在海外遭起诉中被判有罪的最高官员,对其他的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也是一个很好的警示。
牛顿还表示被告薄熙来收到传票却不敢出庭或对起诉做出任何回应,正说明他也非常清楚自己积极迫害法轮功是违背法律和侵犯人权的,一旦应诉就必须接受法庭的询问和裁决,但逃避也无法让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们逃脱正义的制裁,今天澳洲法庭做出的薄熙来败诉的判决就是很好的例证。
纽省法轮大法发言人约翰.戴乐介绍薄熙来因为迫害法轮功罪行严重,不仅是在澳大利亚受到起诉,同时也在包括美国、英国、西班牙、新西兰、瑞士、德国、爱尔兰、俄国、南朝鲜等10个国家遭到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他的恶行令其在所到之处成为不受欢迎者。
这两场官司的被告:周永康,薄熙来都在“十七大”中高升了,似乎在中共官场的权斗中占了上风,可谓官场得意,但这种官场得意最终没有在什么实质的好处,周永康失去了公安部长的实权,就被送上了被告席,此例一开,要不了多长时间,周永康从座上宾变为阶下囚活报剧就会正式上演。当周永康自以为可以利用职权驳回此案时,也就是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月5日寄发的特快专递给童国菁的当天,薄熙来在海外败诉的消息就传回国内,这个时间上的巧合,自有深意,那就是告诉周永康,薄熙来之流,不论他们在国内现在当上多大的官,有多大的权,人类社会是不会让中共死党逃脱法律制裁的,中国一旦实现民众宪政,象澳洲法庭做出的这种正义和公正判决也将出现,中共死党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一旦法网罩上中共死党的犯罪之身时,他们就难逃正义的法律的严惩,在这个星球上,正义的法网早已布下,只是待时而动罢了,时候一到,法网就要收紧,到时,何止是周永康,薄熙来逃不脱法律的严惩,江泽民。罗干、刘京之类犯罪分子同样逃不脱法律的严惩。不论他们逃到天涯海角,他们也难逃正义的法律的严惩,这是天灭中共的天意的显现,当天灭中共的的天机一动时,地球上就已布下了剿灭中共死党的天罗地网,在人世间的表现之一就是:全球的正义的法网的联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海内外就有两名中共政治局高官进入法网,这对于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维权人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希望他们悬崖勒马停止参与迫害。请记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必报是天理。只分来早与来迟。
童国菁聘请的上海维权律师郑恩宠对此评论说:第二中级法院是一审法院,按照规定法院不可以书面审,应该要开庭,现在未开庭就先行裁定是严重违反了法律。“童国菁06年提出诉讼,法院按规定7天内要作出是否接受立案的答覆,但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整整花了一年时间才立案,已经违反了法律程序,现在未开庭又裁决,是错上加错。”
对于被告突然由周永康更改为孟建柱,郑恩宠律师也感到诧异。他说,如果是要更改被告,按照规定,法院会先向原告发出通知指当事人变更代理人。但现在没有提出变更,但裁决书上就自动变更,是非常奇怪的一种做法。
郑恩宠说:“我个人分析,这个案子被公开之后,受到舆论监督,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控制不了这个走向。因为国外公开以后,引起了轰动效应,在国内的反响都很大,如果开了这个头之后,告北京市公安部形成一个诉讼潮;第二,大量访民还没有去到北京上访,现在北京带头审理这个案子,到时候其他省市的访民也会在当地告,全国忙不过来,这个问题就大了。所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敢承担这个责任,而选择驳回。”
郑恩宠指出,现任政治局常委、前公安部部长周永康被告上法庭,在上海民众中影响很大。郑恩宠和家人在公园里散步的时候,也听到老百姓议论纷纷,说公安部部长周永康都被告上法庭,大家感到乐观;也有北京法律界同行致电给他,赞他做了一件好事。
他相信,案件被驳回以及更换被告,估计和周永康施压有关。“周永康现在升做政法委书记,他管的是公检法,法院也属于他管,他肯定给了法院很大压力,要他们把案子撤下去。”
案件被驳回上诉,郑恩宠认为,这是胡温的一个败笔,会让老百姓对当权者彻底失望。“这给老百姓看不起,开始不受理,到现在立案后又不受理,老百姓会认为不是搞法制,视同儿戏。童国菁的案件不是一个孤立的案子,起码这两年里面,公安部要负责,公安部没有保护访民上访的权力。”
他认为,胡温应该顺水推舟,顺应民意,把案子进行下去。“就让访民赢一次又怎样呢?访民的上访权力得到保障,也没有那么多冲突事件。这是非常公道的,得人心的事情,如果胡锦涛的智囊团清楚的话,他可以利用这个案子宣布中国走向民主。”
郑恩宠律师的愿望是好的,分析也是合理合法,但是,中共几十年的历史告诉人们,它是不讲人类社会的公道的,它的邪恶本性决定了它做的只能是不得人心的事情。中共造下的无数错案、冤案,都在告诉人们,它所谓的法制,完全是骗人的玩意,根本就不值一谈。
诉周永康案出现这样一个局面,表面上似乎证明了周永康的权比法大,但实质上是向人类社会的公民们证明着中共政权的非法性,它表现出的权比法大,有法不依,那就形同无法,甚至比无法还坏,一个实质上无有法律制度的国家,其政权一定是非法的,当更多的人知道中共政权的非法性而唾弃它时,它也就要彻底完蛋了;
诉周永康案出现这样一个局面,还告诉那些对中共政权报有改良幻想的人们,不彻底清除象周永康这类的中共死党,解体中共,另建新党,要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依法治国那是不可能的,但是,中国一定会实现宪政民主,依法治国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所以,不论这件诉周永康案会有什么变故,最终的结果一定是:妄图阻挡这个历史潮流的周永康这类的中共死党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另一场官司发生在国外,澳洲纽省高等法院11月5日就法轮功学员潘宇以酷刑罪起诉新政治局委员薄煕来一案进行聆讯,并对被告薄熙来作出缺席审判,裁定原告潘宇胜诉。律师助理牛顿认为这个案子的成功具有很大的意义,中国的法律系统不能提供人民的基本权利的保障,但是在澳洲和其他的自由民主国家,这是法庭的基本职责,法庭也是正义和公正的象征。通过这个案子也可以鼓舞国内更多的民众寻求自己基本的人权,据他所知薄熙来是目前所有中共官员在海外遭起诉中被判有罪的最高官员,对其他的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也是一个很好的警示。
牛顿还表示被告薄熙来收到传票却不敢出庭或对起诉做出任何回应,正说明他也非常清楚自己积极迫害法轮功是违背法律和侵犯人权的,一旦应诉就必须接受法庭的询问和裁决,但逃避也无法让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高官们逃脱正义的制裁,今天澳洲法庭做出的薄熙来败诉的判决就是很好的例证。
纽省法轮大法发言人约翰.戴乐介绍薄熙来因为迫害法轮功罪行严重,不仅是在澳大利亚受到起诉,同时也在包括美国、英国、西班牙、新西兰、瑞士、德国、爱尔兰、俄国、南朝鲜等10个国家遭到法轮功学员的起诉,他的恶行令其在所到之处成为不受欢迎者。
这两场官司的被告:周永康,薄熙来都在“十七大”中高升了,似乎在中共官场的权斗中占了上风,可谓官场得意,但这种官场得意最终没有在什么实质的好处,周永康失去了公安部长的实权,就被送上了被告席,此例一开,要不了多长时间,周永康从座上宾变为阶下囚活报剧就会正式上演。当周永康自以为可以利用职权驳回此案时,也就是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1月5日寄发的特快专递给童国菁的当天,薄熙来在海外败诉的消息就传回国内,这个时间上的巧合,自有深意,那就是告诉周永康,薄熙来之流,不论他们在国内现在当上多大的官,有多大的权,人类社会是不会让中共死党逃脱法律制裁的,中国一旦实现民众宪政,象澳洲法庭做出的这种正义和公正判决也将出现,中共死党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一旦法网罩上中共死党的犯罪之身时,他们就难逃正义的法律的严惩,在这个星球上,正义的法网早已布下,只是待时而动罢了,时候一到,法网就要收紧,到时,何止是周永康,薄熙来逃不脱法律的严惩,江泽民。罗干、刘京之类犯罪分子同样逃不脱法律的严惩。不论他们逃到天涯海角,他们也难逃正义的法律的严惩,这是天灭中共的天意的显现,当天灭中共的的天机一动时,地球上就已布下了剿灭中共死党的天罗地网,在人世间的表现之一就是:全球的正义的法网的联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海内外就有两名中共政治局高官进入法网,这对于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维权人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是一个很好的警示,希望他们悬崖勒马停止参与迫害。请记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必报是天理。只分来早与来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