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人吃人”的血腥档案(图)

作者:贾雁 发表:2007-12-21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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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处于文化大革命中的北京街头

人类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很多国家都在理性地反思--对战争杀戮地反思,对政治体制地反思,对传统观念地反思,对种族歧视、环境恶化等等都在严肃地反思,对本国在历史上的所作所为进行负责任的反思。这显然是进步的人类向理性高峰攀登的努力,值得钦佩。

鲜见的例外是中国大陆的统治者中国共产党,他们一直在"伟光正"的梦呓中自我陶醉。执政者不愿面对历史,却硬要打着"崛起"的旗帜挤进"负责任的大国"的行列,也就只能表演一幕滥竽充数的现代版丑剧了。

其实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共开明领袖胡耀邦执政时期,也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反思,平反过一些冤、假、错案,甚至企图启动政治体制改革。谁能想到,其结局竟然是胡耀邦付出了政治生命和自然生命的双重代价。这段史实让人们看清了打着改革旗号的太上皇邓小平的口是心非,也看出中国的政治改革之路有多么艰险。随后的江泽民和胡锦涛之类的左派政治庸人,更是三令五申地要求统一口径:不准讲"反右"的"阳谋",不准讲"大跃进"后饿死几千万善良同胞,不准讲"文革"的疯狂。总之,凡共产党倒行逆施祸国殃民造成的灾难都应该让中国人失去记忆。

然而我却很幸运,我的幸运来自一个偶然的机遇,让我窥见了血腥的真相......

1984 年,在中共开明总书记胡耀邦主持下,平反中共建国以来历次政治运动造成的冤假错案工作已在全国展开。该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派了四个工作人员来到四川,搞有关平反冤、假、错案问题的调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派三个工作人员配合。调查的地区是四川省最富庶的川西平原、原温江地区所辖的温江、郫县、彭县(现为彭州市)、崇庆县(现为崇州市)、灌县(现为都江堰市),还有邛崃、蒲江、大邑、双流等县。最高法院四人分别是办公厅副主任郭振江,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张国栋,审判员王执坚,书记员鲍圣庆(现为最高法院办公厅副主任)。四川高级法院三人分别是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解三选,审判员李昌荣,书记员刘尊勤。温江地区中级法院派该院副院长吴忠仁主持全面工作。中级法院的告诉申诉庭和辖区内各县的告诉申诉庭人员,基本上都抽调到这个由四级法院组成的庞大工作组中。由于过去漫长的岁月中整人运动层出不穷,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量大得惊人,单靠法院工作人员显然难以完成这项任务。中共中央同意各级法院在地方政府部门抽调干部到法院帮助工作的要求。这样很多县又抽调诸如文教局、粮食局、文化馆等单位的人员加入到这个工作组里,我这个法律门外汉就因此而调入其中才得以大开眼界。

工作开始时在温江中级法院内开会,布置具体任务,要求把每个县的历史老案全部排查,县法院所有历史档案全部翻出来普查一遍,看有什么问题。什么"大肃反"、"小肃反"、"三反五反"、"平叛"、"一打三反"等等尘封了多年的历史档案一下子都见了天日,而每一本档案都是一幕活生生的人生悲剧,一摞档案便是一个个残缺家庭汇成的社会悲剧!

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工作人员由中级法院吴忠仁副院长陪同,一个县接一个县的听汇报复查工作进展的情况,汇报分别到各县法院去听,各县党政部门不列席参与。

在到彭县法院听汇报时,已经是10月份了。汇报是在县法院的一个会议室内进行的。一个从该县文化馆抽调到工作组来的年轻人汇报了发生在大跃进后饥荒年代的陈年旧案:"1959年3月27日,某村妇女陈慧芳从十几里外的山上采野菜回家,煮熟后准备让家里的老人先吃。等她从里屋把老人扶出来时,发现煮好的一锅野菜已被其9岁的大女儿吃完,女儿因汤汤水水胀得太多,难受得在地上打滚,气愤中陈慧芳当即将大女儿掐死,然后肢解煮食。判决认定该陈慧芳对社会主义大跃进不满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反革命杀人罪,判处死刑。 "这个年轻人又补充了一句:"此案在审讯人员问犯人‘为什么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能下此毒手时,该犯理直气壮地回答说:‘她把我们一家救命的东西都吃光了,那我们就只有吃她了。'"

听着这令人毛骨悚然的汇报,全场鸦雀无声,似乎每个人都在暗自叩问自己的良心,究竟谁才是酿成"人相食"这一惨剧的元凶祸首?但没人愿意、也没有人敢于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在沉默的尴尬中,最高法院的郭振江冷冷地说道:"汇报下一个......"

只是那次汇报的场景气氛已永远永远地定格在我这个年轻人的脑海,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这些冤死鬼的命运促使我认定极权暴政是我不共载天的死敌。

不久,另一则案例更坚定了我的抉择,案例说:"1959年9月13日,某村富农之妻余氏,妄想复辟变天。当发现门外路过的小女孩赵艳(11岁,村民赵长东之女)时,将其拉入屋内,掐死后肢解炖煮,锅内溢出的异味引起过路的一个民兵的警觉,将余氏当场抓获,余氏反革命气焰极其嚣张,胆敢对民兵说‘既然都煮好了,就让我吃一口嘛,反正我都快死了'"。其判决书最后说:"该犯犯罪情节十分恶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故以反革命杀人罪,判处死刑。"

汇报就此打住,最高法院办公厅郭副主任问温江中级法院吴副院长:"这类案子还有多少?"吴答:"初步统计有27件。""这类案子怎么办?"郭回答:"我们只有带回去(指带回北京最高法院)研究处理,现在不要动。"然而,其它政治类型的案件,中央和最高法院都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平反政策和处理办法。唯独这二十多件与人吃人相关的案子却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我记得那时连最高法院最年轻的工作人员鲍圣庆都当场就说,"要不是亲眼看到这些档案,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是啊,不翻开这些档案,谁敢相信呢?

此后,我常想,这些在特定的社会环境、特定的政治背景下,人都要饿死了,人的生存权利遭到彻底剥夺,完全丧失了自控能力实施的行为,究竟谁负有最根本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呢?在人类文明的历史中,这种人类吞噬同类的罪责,从本质上讲,社会执政集体的责任远远大于行为个体。

历史是沉重的,只有反思这段历史,才有可能避免这段历史的重演,才有可能告慰四川那近一千三百万的饿死鬼!才有可能告慰中国那近五千万被无辜饿死的怨魂!

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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