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记者称在中国采访仍缺乏自由 (图)

发表:2008-02-19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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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华外国记者协会表示,中国国务院关于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新规定实施以来,执行情况很不均衡,有些地方好、有些地方差。去年一年就发生了至少180起外国记者在采访中受到无理干涉或人身攻击的事件。

 中国新规定被指实施不均衡

中国国务院发布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自2007年1月1号起开始实施,至2008年10月17号残奥会结束后自动废止。这个规定比1990年代的相关条例宽松了许多,明确提出,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不必像过去那样先向外事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可进行采访。

*褒贬不一*

驻中国的外国记者普遍欢迎这个新规定,但是对其执行情况褒贬不一。驻华外国记者协会主席刘美远(Melinda Liu)认为,实施情况很不均衡:"问题不在中国外交部,问题出在地方当局。一些基层官员对新规定并不清楚,有些官员虽然知道新规定,但是对贯彻新规定及其精神缺乏热情。"

驻华外国记者协会主席刘美远(中)

她说,2007年至少发生了180起外国记者在采访中受到干预的事件,其中包括记者设备被没收、材料被销毁、人身受到攻击等严重事件。

根据外国记者协会提供的信息,其中一起发生在北京郊区的一个非法拘留所。有人指控这栋建筑被用来拘押来京上访的外地民众。于是,一名外国记者前来调查。但是在这里,他被10几名暴徒团团围住,打倒在地,然后暴徒又把他捆绑在椅子上,还威胁说要打死他。

*采访受阻*

在新的一年里,类似事件仍在发生。1月24号,德国广播协会一个电视摄制组在山东农村受到六七名暴徒的阻拦,不让他们采访正在服刑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两名暴徒手持石块对记者进行威胁。争执中,摄影师跌倒在地,一名暴徒趁机把石头砸向摄像机。当摄制组退到村边的时候,袁伟静从屋里冲出,但是受到阻拦,无法和媒体讲话。

驻华外国记者协会主席刘美远在接受中文部采访的时候说,上述做法触犯了中国法律,构成了刑事犯罪。她呼吁中国政府把涉案暴徒绳之以法:"我们认为,首先应该对袭击者进行调查,然后把这些攻击外国记者的人送上法庭。"

*威胁恐吓*

此外,一些采访对象也受到威胁与恐吓。陈嘉韵(Melissa Chan)是半岛英文电视台的制片人兼记者。去年11月,她和摄影师去安徽采访一位农民的女儿。陈嘉韵说,拍摄过程中,一些地方官员出现了,还热情地邀请他们吃午饭。由于时间紧迫,摄制组没有接受邀请,但是出于礼貌跟他们一起去办公室喝茶休息。

陈嘉韵说:"令我们感到情况不妙的是,陪我们来到办公室的女孩的爸爸到屋外抽烟就再也没有回来。后来我们发现,他被带到当地派出所了。"

当地官员告诉他们,只有等省会合肥的官员赶到后,他们才能离开。最后,地方官员竟把大门锁上,以防他们溜走。

陈嘉韵说:"我们是外国媒体,这个村子可能对我们不太熟悉,也没见过外国记者。他们可能吓坏了,想确定我们没有干什么坏事。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只好给外交部打电话。"

在被纠缠了三、四个小时之后,半岛电视台的摄制组才得以脱身。

驻华外国记者协会主席刘美远认为,要改善新规定的落实情况,就得做许多教育工作。中央政府应该明确无误地告诉地方当局,外国记者拥有采访报导的自由,不仅在大城市里如此,在农村地区也不例外。

现在距离北京奥运会开幕还有170天左右,离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新规定的废止还剩240余天。刘美远说,她已经看到改进的迹象,她愿意对新规定的落实抱乐观态度。不过她表示,目前很难预言在今后的日子里新规定能否真正落实。



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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