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的土地问题是个重要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历代政权的兴亡治乱和社会经济的繁荣衰替。唐代均田,故有贞观、开元之治;明初裁抑豪强地主,因而国富民殷。反之,如土地集中于巨富官绅,农民失所流离,则生产力遭到破坏,莫不酿成大规模农民起义。农民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实施者,土地是他们进行生产的命脉。农民要求获得土地,是他们阶级意识形态的主要反映。宋代钟相等人提出"等贵贱、均贫富";明代李自成以"均田免粮"号召农民起义;降至清咸丰初,洪秀全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制度化。
为什么中国历史上农民始终是推动历史变革的诱发力量,究其原由,皆在土地问题。各级官吏不体恤民情,贪脏枉法而饱私囊,地方豪强巧取明夺而贪豪奢,致使耕者失其田而居者无其屋。如今,中共执政当局与历史上所有封建王朝末年一样,也陷入了"豪强巧取明夺而贪豪奢,致使耕者失其田而居者无其屋"的历史泥潭里。但是,中共的农民土地政策是在建国前、甚至到建国后的第一部宪法(1954年)颁布之时候都是完全正确的。
例如: 1931年2月,毛泽东在《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的信》中,明确地提出了农民土地所有权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发一布告:"说明过去分好了的田(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了的),即算分定,得田的人,即由他管所分的田,这田归他私有,别人不得侵犯" ,"租借买卖,由他自主,田中出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 这个意见在各根据地得到贯彻。 1933年6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员部发表布告,宣布土地归农民私有。
1947年9月,中共中央在西柏坡村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确认人民对所分得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凡人民分配得到的土地归各人所有,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如身老孤寡、家无劳力等)可以出租的权利。
1949年9月29日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三条:"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第二十七条:"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实现耕者有其田。"
1954年9月20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 可见,新中国所要消灭的,不是土地私有,而是土地剥削;所实行的,不是土地集体公有制,而是土地农户私有制。正是因为毛泽东搞的是土地农户私有制,才彻底调动起了农民阶级的革命积极性,井冈山的红军才能够迅速壮大,解放战争才能够很快胜利。
显然,"耕者有其田",就是土地农户私有制,是最得人心、最革命的政治纲领,是中共成功颠覆中国民国的农民基础。如果,当时毛泽东实行的不是土地农户私有制,而是土地集体公有制,那么,参加革命和支援前线的农民的人数肯定要大打折扣。或者,如果农民知道将来毛泽东要废除"耕者有其田",改成土地集体公有制,那么,农民是不会跟毛共闹革命的。
但是,毛共在利用完农民之后,立即废除"耕者有其田"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 1955年7月,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生产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严厉批评了所谓"小脚女人"的"右倾"错误,预言"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
1955年10月,高级社的"高潮"开始了。"入社农民私有的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全部转为集体所有,其中土地是无代价地转归集体,耕畜和大型农具则按照当地的正常价格转为集体。"
1958年9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于是,发生了严重的根本就没有发生过灾害的"三年自然灾害",饿死3700万人,从此中国农业黯然失色。
无独有偶,在1932-1933年间,原苏联斯大林政府为推行集体农庄制度,强迫乌克兰农民放弃土地,人为造成严重饥荒,但该事件作为秘密一直被隐瞒多年。2003年11月,总统库奇马签署法令,将11月22日定为"饥荒纪念日"。 可见,不论在中国,还是在苏联,土地集体公有制都是非常不得人心的。废除土地农户私有制,推行土地集体公有制,是中共所犯的最大历史错误。这直接破坏了农业生产,延误了工业建设,造成了中国几十年的温饱问题难以解决。其后果与影响,远比"文化大革命"严重得多得多。
这一罪恶农民土地政策至今越演越烈。今天,在土地集体公有制下,农民不能"转让"自己耕种的土地,必须先被中共政府"征用",然后由政府"转让"给开发商,政府和开发商赚大钱,批土地的官员收巨额贿赂,农民只能得到少量的"青苗补偿费"、"房屋拆迁费"。农民不仅没有自己的农田,就连宅基地也是"集体所有",农民真的成了"无立锥之地"。下面,我来举例说明中国农民在丧失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后的悲惨景况吧。
本月(2008年3月),被强征土地的福建晋江池店镇清濛村数以千计的、控告无门的农民历时多日徒步来到泉州市政府门前,垒砌锅台,一边沿街煮粥、一边沿街乞讨,他们打出一道巨幅标语--"我们是失地的农民,请路过的行人行行好!" 那么,这是什么事情呢?福建省晋江县--这个被誉称为"全国百强明星县(市)、全省第一经济大市(县级)"的富裕县,竟然有2万亩土地被圈走,3万名农民生活无着,买卖土地款项下落不明,而失地的农民还必须上缴"三金",一个个失地的村庄在躁动不安,农民们不断地为生存拼命呐喊。
从1991年起,中共晋江政府就开始了疯狂的强征土地的不法行为。本案自发生以来,曾得到过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朱鎔基和副总理温家宝的批示,并且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等各大媒体的广泛披露,可是,这一不法行径不仅没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遏制,反而愈演愈烈!一片又一片大面积的良田被政府官员大肆非法炒卖!滋生了大量的腐败分子!十几年来,这里的农民从没有停止过对土地、对霸权的抗争!
最早反映这一问题的是晋江深沪镇教师吕孙建和村民吕江波,他们将有关官员自1991年以来以"开发"名义将晋江市深沪镇科任村800亩良田非法强征这一严重问题反映到了朱鎔基总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得到了国务院高度重视,并下发了"国办98-96号督查"文件,然而,这样的文件下达到晋江市政府手中却犹如一张废纸! 对此,各媒体也在做着与不法官员抗争土地的努力--
1998年11月28日,《福建法制报》以开发区"开"而不"发"为题,对科任村800亩承包责任田被非法强征的事件予以披露; 1999年1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栏目组记者到深沪镇科任村采访时,一名叫潘西林记者被镇政府非法拘禁长大10个小时,所拍摄的录像带被抢走; 1999年5月10日,《农民日报》群工部以《镇政府强行征地,开发区"开"而不"发"》为题,刊登在内参,发给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央政法委、中办、国办、中组部、中宣部、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监察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等部委领导批阅;然而,中央的督查文件和媒体的监督报道并没能处罚晋江政府官员这一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更不能阻止这些官员疯狂地强征土地的行为!
1999年6月24日,晋江市政府官员又以搞"高科技开发区"为名,大肆侵占青阳镇岭山等四个村庄共计1550亩良田!如此大面积的土地被侵占,农民们竟连一张白条都没能领到!为此,这片土地上的农民也在不断地四处奔走投诉,并也得到了各大媒体的关注-- 2001年4月15日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了这一严重违法事件: 2001年4月30日,《北京法制报》披露了这一严重违法事件; 2001年6月23日,《南方周末》也披露了这一严重违法事件;如此强大的媒体介入,不仅丝毫震慑不住有关政府官员一再非法强征土地的胆量和气魄!反而更加肆无忌惮地强征强卖!甚至竟对反映问题的农民进行接连不断地打击报复,他们以各种手段残酷迫害上访的农民-- 首当其冲的是人民教师吕孙建,他被迫从一名中学校长流放到一个偏僻的山村去当一个小学教员,经济也同时陷入了极大的困境。;四十年代就开始参加革命、今年已经七十八岁的老共产党员、青阳镇许厝村老支书许文道,在上访途中被抓,当晚与一个即将枪决的死囚关押在一起,精神倍受摧残; 深沪镇科任村村民吕江波被关押了三十四天,致使其骨髓灰质炎越来越严重,最终不得不长期住院治疗;东石镇村民蔡绣英被关押21天,在狱中,她的手与脚被铁链锁在一起,血肉模糊,使其痛不欲生......
诚然,我无法将所有被迫害的上访农民一一写在这张纸上,我们更无法将腐败的政府官员全都罗列在一份名单上,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福建晋江的土地和腐败问题已经严重到了虐民、反人类的境地了。 更让人愤怒的是,全国各地中共各级政府均是如此。
中国新民党的农村政策是: 1、"耕者有其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2、"居者有其屋":保护农民的私人房产权; 3、"均贫富":全民福利制度(养老、医疗、教育保障等); 4、"等贵贱":人民组党自由,多党竞选执政; 5、"均田":核定均等农民土地份额 6、"免粮":免除农业税。
中国新民党代主席 郭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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