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专栏】到底要我"就事论事"到何时?

作者:廖祖笙 发表:2008-06-11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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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人权状况果然比美国好五倍!近日,我又被严厉告诫不要再公开发表文章,说即便要写,也只能"就事论事"(只能写有关我孩子的事)。另外我从侧面了解到,有人在拿我的政论文字大做文章,同时我确认了自己的电话,也还一样是处在被监听状态。

我不知道百般折磨我夫妇俩的反动势力到底要我"就事论事"到何时。今天是我孩子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的第696天,一起血淋淋的虐杀学生的恶性事件,发生了眼看就是两年时间,其间是一种怎样的悲愤况味,在我夫妇俩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在这段漫长而又难耐的日子里,我的生命基本消耗于"就事论事",为我惨死的孩子苦苦鸣冤。然而,换来的又是什么呢?换来的是"亲民"的官员从上到下装聋作哑,换来的是杀人凶手逍遥法外,换来的是廖梦君死不瞑目,换来的是反动势力对我迫害的加剧......

人生有多少个两年能用来这般"就事论事"?到底要把我夫妇俩逼入怎样的绝境,才能让这股猖獗的反动势力完全快意于我们的苦痛?哪条法律规定了一个作家家破人亡之后,就得完全按照某种剧本的要求,自我放弃写作的权利,只能像祥林嫂一般无尽"就事论事"?

我"就事论事"念叨我孩子的事念叨得还少吗?我在广东省范围内求爷爷告奶奶折腾了一年多时间,前后为孩子的事也跑了4趟北京,给数十名官员寄出特快专递和挂号信几百封,最近一次去北京上访回来,也已是3个多月时间了......代表正义力量的国家权力又在哪里呢?

难道党和政府所谓的主持公道,就是让我家乡的官方去看佛山市南海区官方的冷脸?难道广东省归福建省管辖?难道福建能命令广东方面拿出我孩子的尸检报告和尸检照片,并让律师调阅卷宗?或是福建能责成广东方面尽快妥善处理,以免我夫妇俩久陷在悲愤的泥潭中?

这起人神共愤、绝人之后的校园惨案,水深雾大,迫害的迹象十分明显,是否放我夫妇俩一条生路,也全在公权的一念之间。我向胡锦涛先生、温家宝先生等党政官员"就事论事"已久,迄今未获回应。皇帝和宰相日理万机,那些真能管事的官员们,难道也个个日理万机?

古训有云:"遇人急难处,出一言解救之,亦是无量功德矣。"在这件事上,"伟大、光荣和正确"的党之"无量功德"在哪?"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之"无量功德"在哪?到底要我"就事论事"到何时,或悲惨到何地步,才能1+1=2,而不再是1+1=9999.99?

"立党为公"的金漆招牌高挂着,让人进出的门紧锁着,让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为民请命的作家,不过是为百姓的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苦口婆心呼吁了几年,结果悲惨至此,到今天为止也还得忍受强权的压迫和凌辱,推己及人,你能这样一生"就事论事"吗?

写作之于作家,正如耕耘之于农人,某农人负屈衔冤,没有任何人要求其今生就得按某种剧本要求做事:"你这辈子就只能为你被害的孩子喊冤了,不能再去种田了......"为什么一个作家的家庭和人生被彻底摧毁之后,就非得按某种剧本要求,无尽徒劳地"就事论事"?

在任何时候的写作,我都只会用良知说话,任何人无权要求我违心论世。我在为儿鸣冤之余,写些文章谈论我对尘世间的某些观感,既是法律赋予给我的自由和权利,也是我的职责所在--作家就是干这个的!我没有和谁签定过按照某种剧本要求无尽扮演祥林嫂的契约。

你可以在国内非法剥夺我的表达权,但你封锁不了整个国际互联网;你可以把我的文章视为"偏激",可天下文章自古就多为观念之争,见仁见智;你可以不断在黑暗中封删我的网站,但新建一个网站,在我不过是几分钟的事情,在这个事件有个了断之前,我不怕麻烦。

天下从来就不曾有过尽善尽美的政体,任何政体都需要不断完善,而且不该排斥逆耳的忠言。让国家这艘大船免于触礁,不但是忧国忧民的作家所该肩负的责任,也是每个中华儿女所该肩负的责任。强权压迫吓不倒民族的良知,即便我会倒下,也还是会有人不断站起。

国人在端午节仍在纪念屈原当年的悲愤投江,现代人不干这类傻事,纵使悲愤投江,也不能在一夜之间促进一个国家的完善。我为民代言已久,剩水残山至此,对我继续加害,只会让世人看到人性的灭失和"盛世"的残忍,并不能让我党变得更加"伟大、光荣和正确"。

我近期所为,不过是在法律许可之下做了一个作家和父亲所该做的事,我俯仰无愧,对得起天地良心。我无意与谁为敌,在心力交瘁当中,早想找个地方养伤,可有人在公然逼我"反党",逼我让这任的皇帝和宰相脸上不太好看,无奈若我,怨不得我今天仍在敲打文字。

没有谁甘于受压迫,受凌辱,受杀戮,受掠夺,我乃肉体凡胎,大抵也难免俗。我在"就事论事"继续哀求"亲民"的官员放我一条生路的同时,也难免会有自己的血性和脾气。因此,在我能够疗伤之前,请原谅我不能完全按照你们的某个剧本,就这样无谓地耗尽余生。

我有我的社会理想和信念,你们越是对我百般折磨,越是在坚定着我的理想和信念。一个单个的生命或存在或消亡,或幸福或苦难,的确是算不得什么的,但社会的进步,正是因为有了无数个单个生命的前赴后继才得以实现。我受够了哄、骗、拖,所以我会做我该做的事!

2008-06-10(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死不瞑目第69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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