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官员死在检察院续:反贪副局长被判无期

发表:2008-07-10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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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刑讯逼供打死供电局原副局长一案昨天一审宣判,判处原反贪局副局长无期徒刑,另两名主要参与者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和10年。原反贪局局长在案发后掩盖事实,判处犯妨害作证罪获刑7年。

听到宣判结果后,几位被告人都没有对判决提出异议,未当庭要求上诉。死者妻子则当庭失声痛哭,认为判决过轻,请求南京市检察院抗诉。




梁继平身上多处受伤,法院认定其遭刑讯逼供。


法院认定刑讯逼供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5月28日,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赣榆县供电局原副局长梁继平涉嫌受贿立案侦查并对梁监视居住。当日18 时许,将梁传唤到案。自梁继平到案当晚至6月1日晨,反贪局副局长熊正良、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杨泗松、法警周明吉在赣榆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宾馆、秦山岛旅 游接待站等地点对梁继平进行审讯期间,为逼取有罪供述,不让梁正常睡觉,并进行殴打等行为。梁继平于6月1日上午死亡。上述三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熊正 良被判处无期徒刑,杨泗松判处有期徒刑15年,周明吉10年。

反贪局开会造假

法院审理查明,反贪局局长高家锦为掩盖事实真相,在有关组织调查和司法机关侦查期间,召集参与审讯人员开会,编造梁继平身上伤痕系审讯人员为制止梁逃 跑、自杀而形成的虚假事实,指使他人毁灭体罚梁时所使用的相关工具,并多次威胁相关人员不得透露审讯期间对梁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的真相。

法院认为,高家锦以威胁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并指使他人作伪证,其行为严重妨碍了有关组织的调查和司法机关的侦查,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属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妨害作证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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