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强:双鸭山杀人案八年不破 赔偿款进谁腰包

发表:2008-07-16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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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父亲——代儿申冤

2000年8月25日上午11点左右,张永库和李海东去宝山煤矿总务科废弃的养鱼池去捞鱼,在捞鱼时与捞鱼者候建辉因捞鱼发生口角,这时,张永库和李海东就回家了。

吃过中午饭后张永库和李海东俩人在下午6点多钟又去捞鱼,正好又遇上候建辉,因上午发生过口角,候建辉就有意找茬打仗,手持廉刀过来,将张永库左大腿后外侧砍伤,刀尖部正好砍在动脉和静脉处,使张永库流血不止,后来送宝山煤矿医院,到医院后医生进行了包扎和输血(共10袋血,输入8袋),第二天早五点钟经医院研究决定,将伤者转往双鸭山矿务局总医院骨二科治疗。

到骨二科后主治医生说马上进行手术,当时医生说得做两次手术,也可使用第二种方案。第一次手术在10点30分下的手术台,手术后体温和血压都正常,就在下午两点多钟时发现渗血现象,大腿红肿,这时护士就用沙布包,一直包到下午5点多钟,一边包扎,一边漏,把整个床垫和两套行李都湿透了,后来医院说血不够了,当时手中没钱,就回到宝山区家中借钱,没有借到,晚上7点多钟当时张永库的父亲、哥哥和亲亲都在场,要求给张永库输血,不管家属怎么说,医院就是不同意,就这样,张永库因流血过多,输不到血,于2000年8月27日早2点30分造成休克性死亡。

我们认为,人已死去,当时双鸭山公安局中心分局为什么不抓凶手,并且以种种理由推拖,说什么候建辉的妻子生孩子等等理由为借口,使凶犯至今消遥法外。而且公安中心分局明知道犯罪分子在什么地方就是不抓,很明显的倾向性,我们怀凝公安中心分局领导收受贿赂,在此,我们对双鸭山公安中心分局提出异议:

一、双鸭山公安分局当张永库死后为什么不抓凶手,使凶犯逍遥法外,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二、法院多次调取公安中心分局的尸检报告,他们以各种理由推拖不给,因为尸检报上有家属签字,说抓不着人就不能调取。

三、公安中心分局让我们家属跟踪凶犯,我们怎么跟踪?他们明知凶犯在什么地方,就是不抓人,我们认为公安中心分局在凶庇凶犯,保护凶犯和凶犯串通关系。

四、公安中心分局说凶犯已上网,因网络没有打开,那怎么叫上网呢?实际上根本就没上网。

五、因医院过错导致张永库死亡,应赔偿,后来经过多方打听询问,医院已经赔偿18万元现金,我们怀疑18万元现金已落到公安手中,中心分局知道候建辉的妻子在什么地方,她的妻子更知道丈夫候建辉下落,他的妻子犯有包庇罪,为什么不抓。

我们家属非常痛心,非常愤恨,让黑龙江省公安厅主持正义,挖出公安队伍中的一些柱虫,为平民恨,惩罚凶手,使我们的公安队伍健康发展。

联系地址:宝山区二委三组
联系电话:13555182180

张永库父亲张福臣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

中华申正网站申请注册人:孔强

2008年7月15日


来源:孔强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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