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检察院酷刑逼供手段令人发指

发表:2008-08-26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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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省阜宁县城管科长刘萍近日在互联网上,揭露该县检察院对他施加多达31种酷刑,以达到逼供的目的。刘萍表示,他在非法拘禁期间受到非人的折磨,导致他身心严重受创,只好违心的在编好的材料上签字认罪。此后他历经五年上访,但因官官相护,至今仍有冤难申。

刘萍介绍,阜宁县检察院一贯用酷刑逼供,据称有31种酷刑。例如侮辱人格的逼喝自己的尿,用针扎破打成淤血的手指挤血等等。他在2003年关押的5个月期间,有42天日夜连续被各种酷刑折磨。

刘萍说:(录音)"腋下部位皮肤是比较软的,反贪局的局长晏爱华亲自做示范给执法人员看,说这样揪、掐,掐了以后叫他痛的要命,又不留下伤疤,不留下伤疤,说没有刑讯逼供的痕迹。当时我的两个腋下全部被掐的发黑,那个方法是太残忍了,太多了,还有用竹片敲你的下面。"

刘萍说,事件的起因是:由于他岳父是当地交通局负责人,与阜宁县原反贪局局长晏爱华有矛盾,公报私仇,诬陷他99年帮岳父办理业务时贪污,窝藏19.6万元,还扣押刘萍个人近50多万元的财产,检察院至今未予返还。

刘萍说:(录音)"个别人跟我岳父有过节,想把我弄过去以后,安一个罪名,就是准备把我关起来呀,坐牢啊,把我工作搞掉啊。他有徇私报复,就是徇私枉法,和公报私仇在里面。"

刘萍表示,当时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状况下,为了早点那地狱般的生活,他麻木的在检察院人员编好的材料上签字。

刘萍说:(录音)"叫你在一系列笔录上签字,签字说他们检察院没有刑讯逼供行为,你出来以后,这是第一个条件;第二个条件是,不要上访,不要在外面说他们刑讯逼供的事;第三个是,不要参与阜宁县其它案件。"

刘萍从出来后至今已为此上访、上诉五年了,但是在当前官官相护的现状下,他一直无法申冤。

刘萍说:(录音)"他就是官官相护,司法腐败的一个弊端,没办法。从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县检察院层层在包庇,层层在包庇,已经走投无路了。我已经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反映过,中纪委也反映过,但效果都不是很大。没什么效果,他们都相互推诿、扯皮,没有一个积极的态度去处理这些事。"

刘萍在投诉材料中也指出,当地国俊旅社是检察院专设的审讯点,常在夜里刑讯逼供被审查人员,把人打得惨烈哭叫,吵的附近邻居都敢怒不敢言。

以上新闻是希望之声记者陆芳、李双明和明薇采访报导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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