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毒奶事件应向中共要求国赔

发表:2008-09-2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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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毒奶案爆发后,数万孩童受害,有家长向厂家打官司求偿,却遭到阻拦。目前中国大陆十个省市多位有良知道义的律师组织志愿律师团,愿意为受害家庭提供免费法律谘询和帮助。志愿律师团成员之一的黎雄兵律师认为,毒奶事件引出一个卫生管理体制不透明的问题,属于公共卫生事件,受害民众应向国家要求赔偿。

毒奶粉事件爆发后,当局只查封三鹿公司的资产,其他被点名厂商的产品没有下架,资产没被查封,媒体也没有报导,民众的知情权没有被保障。受害家长刘先生准备透过律师向厂家求偿,却遭到阻拦。

刘先生:「我们准备跟厂家打官司,但是很多地方的律师事务所,司法局有打招呼说,案子涉及到毒奶粉的事情就不要接。因为这个影响太大了,如果有哪一些人或者哪一些团体率先协助厂家,并且有这样一个先例的话,在全国一定会造成很大的一个诉讼,不仅仅限于吃三鹿奶粉这样的家庭,三鹿只是其中一个个案,只不过共产党的媒体没有把它暴露出来而已,这造成的索赔会是一个天价索赔,你说中国还有没有奶粉厂可能存活下来,绝对不可能的。」

目前有多位律师组织志愿律师团,愿意为受害家庭提供免费法律谘询和帮助。
律师团成员黎雄兵律师提醒民众,包括医药费、人身伤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大约可索赔20到30万人民币。如果婴儿因此死亡,按照国家赔偿标准,一般省份死亡赔偿金在30万元钱左右,而且官员还有刑事责任。

黎雄兵律师∶「中国的司法在人身损害的赔偿方面的话,标准都非常低的,不像欧美发达国家对于个人权利的保障程度那么高。另外一方面的话,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公共卫生事件,行政监管部门有行政责任,所以应该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


9月11日中国大陆毒奶粉事件爆发以来,全球都受到冲击,但受害最深的是大陆民众,中共政府不但没有出台有效的赔偿方案,又在内部阻挠部份地区的律师接手此案。志愿律师团的律师能否顺利协助民众進行法律赔偿,还有待外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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