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妇遭警察绑架法官枉判,辩护律师提出控告

发表:2009-02-2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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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的七月六日奥运会前期中共对法轮功进行了全国大搜捕,在这次大搜捕中骆智剑被蹲坑两天的唐山朝阳道派出所警察绑架。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唐山市路北法院对骆智剑非法庭审,开庭前唐山市中级法院的两名女法警和监管人员拳打脚踢骆智剑,法警使劲掐骆智剑的脖子几乎导致窒息,严重侵害了骆智剑的人身权利,身心造成极大伤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九日一审开庭后,看守所监管人员霍纪霞、唐丽、孙亚梅等人违法给骆智剑戴上脚镣、手铐,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一共持续了二十一天之久,最后脚镣脱扣,锁打不开,是用锯给锯开的!其中还有一天将她四肢朝天锁在该看守所自制的刑床上(俗称"死人床",可以把被监管人的四肢固定其四个角上),不能动弹,整天没有进食进水。

十二月十一日,霍纪霞还让骆智剑同监室的其他被羁押人员对其进行虐待,她们强行把骆智剑拖拽到监室的厕所里,摔倒在满是污水的地上,在此过程中拽掉了骆智剑好多头发,棉衣领也被拽掉。从那天后每天都被她们强迫在女厕所里呆四个小时左右,这种情况持续了近半个月。

由于骆智剑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十月至十一月期间拒绝参加唐山第一看守所强迫的搓棉签和装有毒塑料花(气味很臭)的劳动,监管人员安排或默认同监室的其他人员强迫骆智剑每天晚上站在本监室里“值班”,从晚九点至半夜一点,几次差点站着昏睡中摔倒在地。这种情况持续了两个月。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下来判决书,非法判刑三年。骆智剑本人与家属不服一审的判决提起上诉,二零零九年一月九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审理此案。现骆智剑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近八个月。

骆智剑在关押期间遭受酷刑、戴手铐、脚镣,上“死人床”酷刑,一审法官枉法裁判。骆智剑的二审辩护律师程海、温海波就案件存在上述等情形进行控告。

接管骆智剑二审案子的唐山中级法院法官郗亚颖,拒绝骆智剑的律师看她提审骆智剑的提审笔录,当律师说明《律师法》中有相关条款时,她却说我只按刑法办案,不按《律师法》办案。

针对此事,律师对法院声明“骆智剑案主要证据未依法经法庭调查程序 辩护人无法就主要证据发表辩护意见”,律师还要求开庭审理此案,但郗法官都未给予明确答复。

来源:看中国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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