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都双规了 残疾人的冤屈仍未了

作者:海青 发表:2009-04-04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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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出台的限制残疾人机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三限"(限时间、限路段、线区域)。当时,沈阳市依靠三轮车营运来维持生活的残疾人大约2000人左右,而在路面上行驶的这种车辆有近一万辆。当时的沈阳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和亲自挂帅,指挥剿灭三轮车,刘和的计划是从2004年12月1日起,只允许残疾人再营运一年,在这一年内,对残疾人驾驶的三轮车实行"三限";此举遭到绝大多数营运三轮车主的反对。在找市残联、市政府信访办上访无效的情况下,于2004年12月7日在辽宁省沈阳市政府门前有300余残疾人和三轮车抗议示威,并打出了"抗议交警歧视残疾人"的横幅,并散发了"绝食抗议书"传单。此举激怒了沈阳市公安局,刘和亲自指挥抓捕领头的残疾人,先后被抓捕的有近40人,红色恐怖在残疾人圈内弥漫。江策、海青、张永平、齐莉、张锡来、孙淑华、陈建、宋杰、梅惠东、杨占平、马万良等人先后被抓捕,就连此时在北京也因此事上访的韩江辉、黄颖等人也没能幸免,被遣送回沈,投进看守所;

此案开庭审理了将近半年,检察院几次因证据不足退卷,当时任沈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副支队长的秦毅出具伪证,法院据此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判处江策一年有期徒刑(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看守所关押一年);黄颖也是以相同的罪名被关押半年后,检察院退卷,撤销起诉,黄颖办理了取保候审(2006年4月黄颖获得了沈河区检察院的刑事赔偿13267.3元);

海青、韩江辉、张永平被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区看守所关押17天后在市残联的保释下获得取保候审一年,罪名同样是"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齐莉、张锡来等其余人被非法拘禁24小时后也同样被取保候审;沈河区公安局还给齐莉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打了白条(没有加盖公章)。

对沈阳市公安局的粗暴处理上访事件的不满,江策、海青、韩江辉、张永平等人开始了漫长的上访维权;沈河区、沈阳市、辽宁省乃至北京,都让我们去遍了,无人理睬;沈河区公安分局给海青、韩江辉、张永平三人作出的是"刑事拘留"的处罚;三人均不服此处罚,认为警方给出的罪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不成立,要求警方撤销处罚、恢复名誉。但警方顽固地坚持,不予改正。

2007年,我们又去辽宁省公安厅上访。辽宁省公安厅拖了几个月后,告诉我们: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沈河区公安分局迫于我们的上访于2007年6月把我们几个人原来的"刑事拘留"17天改为"行政拘留"15天;而且落款的时间是2006年6月20日,也就是说,我们不服他的改正决定也没法投诉,因为投诉的期限已经过了;再有,他的改正决定所引用法律是2006年颁布生效的法律,而案件却发生在2004年。

今年的3月9日,江策、海青、韩江辉、张永平又去北京,准备到中国残联上访。可是,四个人刚出北京站,就被沈阳市公安局的警察给押解回沈。

几年来,上访,使我们身心疲惫。如今,原沈阳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刘和已经都双规了,我们却状告无门。我们希望有正义感的记者能把我们的案件公之于众。需要详细情况,请与我们联系。

谢谢

残疾人:江 策(联系电话024-63915178 QQ:455900558)
海 青(联系电话13998815316 QQ:909597952)
韩江辉(联系电话13704052853 QQ:752601787)
张永平(联系电话15140102889 QQ:758437445)

2009年04月02日

看中国首发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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