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温州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于2008年国庆期间到法国考察时滞法不归,劝归无果后被"双开"。如今,对这位"逃跑书记"的调查又有新进展。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3月31日证实,杨湘洪之妻、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开发处干部游捷,涉嫌职务犯罪已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记者从一名权威机构人士处获悉,央行反洗钱局监控到至少2000万元以上的出境可疑资金,或与杨湘洪之妻游捷涉嫌洗钱有关"。
这里应该注意到,杨妻涉嫌"职务犯罪"和"洗钱"两者。"职务犯罪"不等于"洗钱罪";她的职务犯罪,可能包括多项罪种,也可能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洗钱罪。另,这里看似含混的"或与....涉嫌洗钱有关"一句,其实属于"基本属实"的罪名。毕竟,只要认真监控和追踪,至少2000万之巨的资金则不可能来无踪去无影,"落实到人"还是能做到的。
一般来说,只有对非法所得才有清洗资金与财产的必要;而官员家庭洗钱,则可以肯定所清洗的都是非法所得了。至此,人们可以断定杨湘洪是个大贪官无疑,并且他家还有个"贪内助"兼"污吏"的角色,至少是个"双贪之家"。这一家,夫唱妇随,内应外联,各有分工,职责明确,效率奇高。于是这家人,在境内挣钱似流水,往境外汇钱惊央行。
"权威机构人士"进一步透露说,"这笔资金是由境内汇到杨湘洪在法国的女儿名下。早在杨湘洪出境前一个月,这笔‘黑钱'就已进入反洗钱局的监控范围"。如此说来,杨湘洪果然熟知官场游戏规则且眼线得力,早些时候有人说他感到危险临近才选择了出国不归,这一推测是比较准确的;如此说来,即使杨家有洗钱至少 2000万的嫌疑,也不会对其限制出境或者立案调查,于此可见官员对官员腐败现象的麻木,亦可见一位"省管干部"的身价了得。
不知是出于无意还是有意,网易上的一位网友写道,"早在杨湘洪出生前(疑为"出境前"之误)一个月,杨湘洪夫妇就已进入反贪局的监控范围"。此话引起一阵又一阵网页上的哄笑,想来的确意味深长。
杨湘洪一家虽说是未能全家而退,但眼下的结果已经很不错了,对"地方政局"和许多企业家也都是"好事"。他本人只要不留在中国,他们一家贪腐犯罪的过程与金额就难以认定,即使有行贿人检举揭发杨受贿金额巨大,但由于"一对一"的贿赂过程无法对证,实际上有的很重的受贿罪也就大部分"消失"了。杨妻虽然留下 "顶缸"的牺牲大,但她也可以把责任都往丈夫的身上推。涉及杨妻罪名的用语之所以斟酌痕迹明显,或许就是因此而遇到了"搅不清"和无法对证的麻烦。
原温州市副市长杨秀珠外逃后,媒体报道她涉案金额上亿元,但有关机关只能认定200余万元;原河南省漯河市委书记程三昌外逃后,媒体报道他涉案金额也有一亿多元,但最高检察院只认定了126万元,况且"内线"尚能保全,"境内实力"依然不弱,这些例子都是"外逃大有好处"的证明。
杨家也算基本上"人财两全"了。榨取、输出中国老百姓那么多的血汗钱,得益于他们精心设计的"一家两制"。这个"体制",实乃当代官员群体、官员家庭中流行的、时尚的"中国特色"。
官员自己在国内掌实权、挣大钱、讲爱国,其配偶或子女申请到绿卡或具有外国国籍,官员随时可以"弃船"而逃出国享福--媒体把这样的官员之家,称为"一家两制"的"跨国家庭",如杨家就是这样。而我说的"一家两制",还不仅此一种。
更普遍也是更严重的,是无需外逃的、扎根国内的"一家两制"。由官员分工扮演大公无私的"廉洁公仆",而另有自家人分工担任"大私无公"的角色,受贿接红包一概由其代劳,如此一家子"公私分明"的"一家两制",对降低腐败风险有一定作用,但这并非主要的"贪官体制"。在一家之内,分成"权与商"两大部分,也就是由自己一家构筑成牢不可破的"钱权共生体",才是"国内一家两制"的不二法门。
官吏群是主要社会资产和主要商机的真正主人,没有什么因素可以制止他们的寻租以及"分配"与"交换",至少目前这仍是个客观情况。出于"肥水不流外人田" 的考虑,同时也为减少政治风险、便于直接指挥商业营运,许多官员选择了"国内一家两制"模式。这样,收入来源达成多元,避免了"单一贿赂收入"带来的多种弊端,更能吸纳社会人才,迅速扩大家族势力。当然,这不妨碍"跨国式一家两制"的并存,并且有助于"跨国家庭"的形成。
这也是一个"历史的选择"。对官员家族的外人来说,投靠官员之家,融入"家权力"和"家公司"合体的团队,早就是一条快捷爬升之路了。官员群体的一家两制体制高效运行多年,势力纠合黑白通吃,利益纠缠盘根错节,已成当代中国社会内忧外患滋生之源。
许多人对官员申报与公开财产的制度寄托了很大希望,而前不久我说过即便"阳光法案"出台,对政治清明的作用也有限,其根据就在于对多种形式的"一家两制"的观察。所以我提请人们注意:能治住国内普适的"一家两制",才算得上抓住了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