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改良派与暴力革命派都属于中国的变革派,从本质上有别于当前执政的当权派和民间保守派。改良与革命二者在"变革"这一战略层面是达成完全共识的,但在社会变革的具体策略和手段上,内部则表现得壁垒分明互不相让,其烈度丝毫不亚于与外部守旧势力之争,甚至达到水火难容的敌我状态,实为社会变革派的悲剧。
二者形同水火,其实是受了一种唯我独尊式极端哲学理念的偏面影响,从而无视中国社会变革的大局之需,也不考虑如何超越理论与现实的鸿沟,然后进行合理的无缝对接的问题,只是将自己的观点视为绝对正确和无所不能的救世良药,这是民主理论一大缺憾。
理论总是要为现实服务的,所以理论要在服从于现实的前提下再来引导现实。如果脱离了现实,理论将失去其存在的基础和价值。
任何观点的出炉,都源自于对之前事务的一个判断,现有差异,同样如此。既然双方都不能认定自己是绝对正确无误,不妨在更大的社会背景下,再次认真而理性地考量一下对方的观点,也许会得出一个相对比较客观和实用的结论来。
必须肯定,现阶段的这场"改良与革命"的争论是有益的,因为这本身也是民主的体现。但是还必须认清,这只能是民主锻练的长期目的。民主的短期目标,是要在进行民主启蒙和锻练的同时,尽快地建立起一个具有民主功能的支撑框架来,用以保证民主的硬性存在并加快民主的完善进度。这样,可以一方面用民主的方法更进一步地推动中国社会更快更完全地进入民主社会,另外尤其重要的一点,则要赶在全面的暴力革命暴发之前,必须完成中国社会的和平改良任务,才可以避免暴力革命的发生。
二、中间道路略解
1、先审明两个概念:
A、世上没有绝对之事,所以也没有纯洁无暇的革命与改良。凡事皆有度,适度即为宜。
B、水无定形,事无定法。任何人也不能死抱一己之法,"以不变应万变"来解决现在和将来许多悬而未决的社会难题。
此说目的在于,希望各派别的民主人要懂得用宽容和辨证的方法来看待自己和别人的理念和行为,而千万不能一成不变,死守成规。这样不但于己不利,更会有害于民主本来就非常坚难的求索进程。每念及此,就不得不再次强调,将一些问题习惯于绝对化认定,实在是民主变革派值得反思的一件事情。
2、暴力革命。
因其不能解决并跳出中国社会历史在暴力革命的历史循环中"打转"的周期率难题,更不能消除且只能助长中国社会现存的暴力意识,对将来民主社会的长久发展和现代公民素质的培养,无丝毫益处,所以在改良阶段不能做为首选,但可以做为补充。
这个"暴力"应当是"有限的",决不是"以传统的暴力手段上山打游击,以现代战争的手段进行人类毁灭,以恐怖主义的手段滥杀无辜"式的暴虐轮回,而是在" 和平非暴力"运动达到"和平改良派"所追捧的"街头政治"遍地开花和蓬勃发展阶段的高度时,有可能会面临着与暴政产生直接冲突时一种必要的自卫手段,并在平时即应当积累起来的一种实力威慑。其目的不是扩大战争和暴力,而是为了保卫和平与民主。
现代环境不允许以民间弱小力量进行大规模的现代战争,但以"人"为单位的城市游击战形式其实还是可以存在的,这就是现代城市"人民战争"的形式。因为城市游击战容易流于恐怖主义,所以一定要把握合适的"度",这是一个难点。虽然这种形式我们同样不能首选,但决不能彻底排除之,起码要给暴政以对等的抗衡,用以体现民主的威力,给民主人以信心和"主心骨",让暴政有所忧虑和胆怯,迫其让步和妥协。
这种"暴力",也是民间自发的暴力维权,其本质是一种抗争和自卫过程,所以是民主与暴政进行直接互动的最前线和交火点,也是组成中国最底层坚强的民主实力的必要基础条件。其间种种行为在不影响和损害无辜者的前提下,都应该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应该得到天下人的理解和支持。
3、和平改良。
能否做到在中国的暴力革命到达之前完成改良的使命和要求,这是包括"改良主义者"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都无法具体承诺的,这只是一场豪赌。
如果体制外人士继续无所作为地对体制内大佬还仅仅限于"劝谏"、"乞求"、"进言"的"感化式"民主争取,大不了用旁观者的冷眼看着别人的血在铺就中国的民主之路,到头来怕还是要走暴力革命的路子。将理论与现实隔离的虚抑民主派和误人子弟的小资清议派,意图冷眼旁观,做居高临下的民主"指挥家"。如果这样,"和平改良说"将无任何现实意义。
这个"和平",决不是书斋之内象牙塔中书生之间的理论清议、唯我独尊和孤芳自赏。胡适说"少谈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理论家必须主动降低自己的学者"身价",走出斗室,到火热的民主现实当中去,"用身体品味,用身体研究",身体力行"和平、非暴力"的理论承诺,验证其可行性和普世性之大小,将自己的理论与现实紧密结合,及时修补理论漏洞,进一步完善理论体系,并理性引导民众,才是真正的民主理论家和实践家。
还要以个人之力广泛深入地开展力所能及的"不合作"运动,丢弃功名思想,放弃部份现有利益,甘为民主受穷受苦受难,做民主事业的苦行僧和卫道士,才能真正成为中国民主变革中的精英主导力量。
三、七分和平,三分暴力
中国要进行的社会变革,本身就是一场广义的社会革命,其中不全是"润物细无声"般的春和景明,更不应该是面眼暴力和血雨腥风。
就以上二者观点进行优劣反思,认为中国的民主事业需要的恰恰就是这二者之间的一个相容性和互补性,二者能够取长补短有效互动,才是一个完美成熟的结合体。在双方的妥协下形成共识,不但有利于消除当前中国变革派纷繁复杂群龙无首的混乱局面,更有利于在共识的基础上达成必要的整合和组织,形成合力,以体现实力并应用实力,同时,也是民主素质的一次现实演练。
关于其中二者具体的所占份额,在两派尚不能互谅之时,不妨对二者各取所长,先设定一个约数,或许以"七分和平,三分暴力",比较中庸吧?这种比例是针对当前中国的社会现状假设,更必须是一种与时俱进不断变化的动态曲线,其变化取决于"政治清明度"和"国民觉醒度"。但不论具体有几成可行度,切莫死记硬背,奉为教条。
这二者的另外一种说法,也可以说成是"七分感化,三分抗争",提升到更高的层面,就是"现实争取"与"理论启蒙"。不论如何表述,但它们的实质"是民主追求的两条左右腿",是不能改变的,丢弃了任何一方,民主皆无前途,所以其实大可不必走到"一山不容二主" 的悲惨境地。将二者融为一体,我们就会发现中国社会变革的前途,又有一种焕然一新、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中国之事也不是如那"冬日的暗夜"一般,渺无边际了。
四、和平与暴力的几个临界"点"
民主变革派当中,有不少是与利益受损本无关的置身事外者,所以对暴力自卫往往表现得不屑一顾,另外部份则是现实中个人利益被暴政剥夺的受害者,他们在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之后,则更容易选择以"有限暴力"来维护自身利益,或者是在此过程中被动地承受暴力。
在此暴力有两个落脚点,一是利益无损者会不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在中国多数时候似不太乐观,在民主变革派的和平改良人士中也正在印验。二是利益受损者的合法自卫,这种行为是必须的也是受人尊重的。所以,民主变革派在现实中的争取行为,多数时候是那些利益受损者在与暴政的对抗中形成的,而不书斋中的理论家们。总之,是谁的事情谁着急,谁的利益受损谁抗争,只能这样。
这里排除民主变革派中的和平改良人士之后,看出中国将来产生"有限暴力"的两个源头,一是暴政的继续施暴,二是利益受损者的自卫。
在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困境中,暴力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随着暴政的深化,这种对抗将呈高频率和大规模的发展趋势,而不是如有些理认家所预测的"趋于和解和好转"。只是这不是清议派的"专利",而是利益受损者的自然反弹。
若欲突破现状,民主变革派必须主动出击,与暴政产生互动。这个互动的切入点,不应当全是花样不断翻新的种种"劝谏"式"公开信"和"倡议书",而应广泛开展社会最底层的公民维权活动。因为中国最广大的民主力量,正潜在其间,民主变革派只要与这些基础人群形成一体,按其中和平改良主义者的民主理念,在现有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这些人群提供必要的支持,进行及时的整合,才能赢得将来推行民主宪政的基本条件----民意支持。
有了民意,也就有了民主的基本条件和保障。
2009.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