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睹为快 文言版巴东烈女邓玉娇

发表:2009-05-19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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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综合报导】

烈女邓玉娇列传

邓玉娇者,荆州巴东人也,美而烈,以修脚为业。
      
一夕,浣纱于室,野三关镇吏黄德智、邓贵大、邓某相携寻欢不遇,见玉娇,遂破门而入,欲强狎焉。玉娇严词斥之,贵大怒,鞭面以币,曰:吾辈多金,岂惧汝不从哉。玉娇不顾,贵大愈怒,乃按其于卧塌,强起,复按之,并相视狂笑曰:不从亦从,贱婢岂奈吾何。玉娇羞愤,遂cao细刃刺之,三创而毙,德智复犯,玉娇又刺之,重创,邓者大 惧,不敢前。玉娇乃投刃自首于官。

赞曰:乐羊子之妻自缢于贼,以死守洁,千古流芳;烈女玉娇遇奸而不惧,奋然抗暴,连伤者三,忠贞壮烈无双,天下咸誉之。然一生一死,事同命殊,何哉,唯性异而 已。故吾怜乐羊之妻,而独壮玉娇之行也..

巴东烈女----邓玉娇(文言版)

话说国朝年间,有一年青女子,姓邓名玉娇,年方二十一岁,乃巴东人 氏,就职于本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作一修脚女。凭修脚之手技,解顾客之脚疾。可进斗升之薪,能为生计之需,到也安宁。忽一日,有县招商办官人邓贵大携 其同僚三人来此休闲,名为脚疾之修,实寻胯下之欢。先以言辞而挑逗,再以金钱而威逼。玉娇正言相拒:小女子乃正当一员工,岂作苟合之事。若恼了邓大官人, 多次将其女按倒,耐之不能耐,忍之不能忍,怒之而生,顺手操刀,似蛟龙出海,如猛虎下山,连刺几刀,倒下一双。邓大官人送医院途中命归黄泉。玉娇女报案自 首。闻此消息,群情激愤,万民援女........。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巴东有良女

巴东有良女,名曰邓玉娇。为养父母命,挣资"雄风"窑。身在风月场,守贞不自忘。国朝六十年,浣纱池水边,巧遇三恶吏,相狎要言欢。此本贞洁女,岂容遭调戏?利刃手中擎,复创恶吏三。招招要狗命,恶吏命归天。一朝见诸网,举国拍手赞。此等贞节女,须眉安可匹?

烈女邓玉娇

邓玉娇者,鄂恩施州巴东人也,年21,美而惠,洁而烈,因家贫,少辍学.曾谓 其双亲曰:家贫,吾欲与乡亲姐妹离家挣资以养家.其父对曰:方今乱世,人心不古,汝一弱女,远离家乡,难保其全,况因西方危机,波及国朝,离家亦未知可挣 资以养家也,且承不测之险,不若守双亲漆下,虽家贫,然天伦之乐且自补,不亦乐乎!

及长,有同乡姐妹相约与谈曰:今巴东三关镇雄风宾馆聘风 月场中陪客,亦有修脚之杂役。玉娇欲往,其父阻之曰:雄风宾馆实为一青楼也,其名为宾馆,实行前朝青楼之业,此业曾为国朝禁绝,然开放以来,此业之繁荣昌 盛有过前朝无不及,汝往污自名节也,玉娇对曰:今家贫,家中田亩且为府吏所收,村活且少,吾在家亦无事,且雄风宾馆离家颇近,吾自行 修脚之业,不行风月之事,请无忧!其父默然,玉娇因之得以修脚之艺承业于雄风宾馆三楼KTV也。

时,国朝60年5月10日,有三小吏邓贵 大,黄德智及余从邓姓者一,饮酒行乐,酒饱饭足,乃至思淫,相约往雄风宾馆寻欢。黄德智在前,贵大及邓姓者随后,及至二楼偶遇玉娇浣纱于室,黄德智垂涎玉 娇之美色,戏欲与之欢,玉娇正色曰:妾以修脚为业,非娼妓也。黄德智怒而斥之曰:此为青楼也,汝既业于此?非娼待此何为?贵大亦趋步责之曰:欺爷等 无银乎?且自怀中取银数锭,以银叩娇首。玉娇不欲与之争,乃罢浣欲亡之。

贵大止娇亡,按之于榻,娇起,贵大再按之于榻,凡按者三,其势险已!

史 记《陈涉世家》载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玉娇者,冰清玉洁,出污泥而不染也,今不亡,则辱成,辱成,生何颜焉?与其辱死,不若搏 之以网破,以保其贞。思毕,乃迈莲步,出修脚之细刃,,急创贵大者三,一刃中肩,一刃中肺,一刃中项,贵大乃三创而毙。黄德智欲夺娇刃,娇再创其臂。邓姓 者骇然而立,呆若木鸡。事既成,娇整衣驰电警衙。坦然而对!

隔数日,有传媒播其事于网,合朝大哗,百姓无不交口称颂,赞玉娇为时代之英豪,亘古之烈女!官衙默然无对,然民情涌动,不能不应也!又数日,府衙应曰:邓玉娇涉嫌故意弑人 ,现因疑其患抑郁之症已送医确珍矣!然消息甫出,即有勇士扬言,若判玉娇罪成,当弑官一百也。

太史公叹曰:中华传统之德,向自死者为大,何贵大之毙人皆唾之?反扬民情于高昂也?

或曰:近闻湘之罗彩霞,杭之胡兵,鄂之高鸳鸯,习水之嫖,深圳之林官,及至贵州冲衙之乱,等等,皆为权钱所某也。民畏官,官残民,民畏富,富欺民。今玉娇不畏强暴,手刃淫 官,实为民出气也!

太史公曰:泱泱中华,上下数千年矣,自太史公迁《史记》以来,及至《清史稿》,《民国通志》,凡二十有六。而国朝已历六十载,且呈繁荣昌盛之象,何乃以一弱女手刃淫官之忿 ,扬民情于高昂也?是乃呈末世之象乎?当谨矣!

新史记烈女传之邓玉娇传

湘鄂西之巴东,近有烈女出焉。此烈女非曩时夫死守寡之属,亦非旧时旌表之类,乃抗暴屠凶之女也。   盖巴东,隶属恩施州,其地偏狭,乃鄂西咽喉,神农架于其北,大巴山贯其中。土家、苗族等世守其地,宋相寇准曾为县令,将军贺龙于兹杀伐,虽然,巴东乃贫蔽之邑也。

有 女邓玉娇者,正青春年少,于野三关镇充杂役,或以修脚小技苟活焉。五月十日,有该镇小吏三员,曰邓贵大、黄德智并邓姓者一,聚而饮,饮而思淫,遂至 邓玉娇役作之所。斯时也,邓玉娇浣衣,而黄德智先入,见其美壮,以淫语亵,邓愠,斥其非,邓贵大醺醺继入,淫欲勃勃,见邓玉娇不从,乃大怒,出囊中钱,拍 击邓女之首曰:"得非以我等无钱乎?"继之用强,扑邓女于椅,欲行奸淫。邓女强挣而起,再扑,再起再扑,邓女大怒,忽出修脚利刃,直刺其喉,黄德智大骇, 前搏,邓女横刀宰之,重创黄,而随行之邓姓者,心胆俱裂,骇立而已。邓贵大酒血狼藉,未几毙,黄德智者嗷嗷待毙,而邓女掷刀于地,挽发报警焉。

江 湖传此,以为邓玉娇者,今之烈女也。宰恶吏于当场,抒民愤于巴东,壮哉!余则谓:僻远之乡,民族之地,秦汉以降,无论流官土司,均以抚民为善策,不 以暴烈残其民。土家、苗人等,民风淳朴,邓玉娇抑或苗族也--官府倘迫之太甚,则其血性发作,往往啸聚山林,所谓官逼民反,不得不反,此之谓也。邓贵大 等,小镇之恶吏也,区区巴东如此,国中此辈衮衮不可胜计焉尔!纵吏残民,国祸之源也。则沪上刀客,巴东烈女之起,有何怪哉?  

是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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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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