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状告《壹周刊》开审 出庭应讯粉丝喝采

发表:2009-08-12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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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

北京时间8月11日消息,据香港媒体报导,台湾名模林志玲就台湾《壹周刊》于2007年5月刊登其新屋照片及指她大搞三角关系,以侵入住宅、妨害秘密及妨害名誉等罪名入禀控告对方。昨日(8月10日)案件于台北开审。

林志玲亲自上庭应讯,其敢作敢为的性格,得到大批影迷支持,于法庭聚集等候,希望一睹志玲的风采。

向来娃娃声、外表柔弱的志玲予人柔弱感觉,但处事十分利落。继2006年控告台湾《壹周刊》以非法手段取得她与言承旭合照后,如今为了捍卫私隐权再次站起来,控告台湾《壹周刊》刊登她当年以3千2百万元台币(约人民币700万)买下于台北和平西路百达富丽豪宅内草图及装修照片,她更弃用律师亲自出庭应讯。

身穿白色洋服的志玲,于胞兄林志鸿及两位律师陪同下现身台北法院,难得有台湾第一名模之称的志玲现身法庭,吸引了大批市民和追星族到场旁听,平日严肃的法庭,昨日充斥着“好漂亮”、“好像仙女”等的粉丝赞美声。即使在法院内工作的职员,也因为志玲现身而大为紧张,不少法院职员与市民争睹名模风采,需劳动庭警维持秩序。罕见的热闹,让扁案公设辩护人曾德荣都忍不住好奇地问:发生了什么事?

庭讯结束后,法官询问志玲要不要领证人车费时,只一心为取回公道的志玲干脆地拒绝了,为免被众影迷包围,志玲由法警护送上车。

林志玲于圈中可算是数一数二的敢言代表之一,早前她就为补税问题亲自到财政部门与官员闭门倾谈1小时。

来源:来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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