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这部影片的施忠明,昨天在部落格提到这部影片获得新加坡电影检查局解禁的消息,他说,「经过4年半,政府终於在今天解除对『新加坡反抗者』的禁令」。
施忠明并回忆说,这部影片在2005年4月被查禁,他随後经历警方长达15个月的调查,并对他发出「严重警告」,但警方没有控告他。
施忠明透露,他是在影片法令於今年3月修正後,於5月29日重新把自己拍摄的影片送审,虽然「新加坡反抗者」解禁了,但他另一部类似的纪录片「扎哈里的17年(Zahari's 17 Years)」仍然被禁,而且只有部长才有解禁的权力。
扎哈里是新加坡的一名政治犯,被当局监禁长达17年,施忠明以纪录片来介绍这名政治犯。
为发展媒体业和软实力,加上网路上的影片已非当局能够管制,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日前宣布修改电影法令,有限度地放宽政治影片的禁令,当局今年3月修改了影片法令。
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表示,电影检查局在把「新加坡反抗者」送交政治影片谘询委员会审查後,根据委员的意见,决定对这部介绍新加坡民主党秘书长徐顺全政治遭遇的影片解禁。
先前把「新加坡反抗者」认定为政治影片予以查禁的当局说,政治影片谘询委员会在审查後认定,「新加坡反抗者」是今年3月修订後的影片法令第2(3)a节条文定义的纪录片,因此不应视为受到禁止的政党政治影片,因此予以解禁,并归类为M18级影片,加注「成人内容」的忠告。
但一些新加坡网友在施忠明的部落格上留言,指「新加坡反抗者」解禁已经毫无意义,因为许多人已在网路上观赏了这部影片。
施忠明於2005年1月为「新加坡反抗者」报名参加新加坡国际电影节短片竞赛,虽未入围,但按照电影节惯例可以在影穗节上公开放映。但由於短片记录徐顺全在新加坡对抗当局丶要求民主自由的过程,遭到当局警告,主办单位取消「新加坡反抗者」的公开放映,施忠明也被迫退出电影节。
在「新加坡反抗者」无法放映,且遭当局警告後,施忠明把这部片子送到美国丶纽西兰和马来西亚参加人权电影节,新加坡电影检查局随後向警方报案,而展开长达15个月的调查,警方後来在新加坡总检察署的意见下,於2006年8月对施忠明发出警告,未援引影片法令中关於制作政党影片的条文控告他。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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