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 对外开放30年:中国外资神话的幻灭 (上)

作者:何清涟 发表:2009-09-1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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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引进外资30年略述

二、中国真是外商投资的"福地"?

三、腐败:外商遭逢的制度环境之困

四、中国正在改变世界
结语
【注释】

从邓小平1979年提出让中国过剩劳动力与国际过剩资本相结合的"引进外资"政策,到2008年外商大举撤资,中国吸引外资正好经历了一个驼峰型变化,其中 2007年是驼峰的最高点。这一年,中国已连续16年成为世界上吸收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累计实际使用外资达7,630亿美元,世界500强中有480 余家到中国投资,不少国际金融巨头还成为注资中国银行业的"战略伙伴"。不少外商为了落户中国,被迫向负责外商投资审批的各部官员行贿,如商务部官员郭京毅、邓湛、杜宝忠及国家工商总局官员刘伟等均因向外商大肆索贿而聚敛大笔财富。[1]面对这一"成绩单",中国政府认为本国成了世界各国资本向往的投资宝域。

始于2008年的外商撤资,是外商继2000年与2005年两轮产业资本大撤资之后的第三轮。这次撤资潮中,既有产业资本,也有金融资本;既有获利后全身而退的国际金融巨头,如瑞银(Union Bank of Switzerland,简称UBS)、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与苏格兰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 Group Plc, RBS)等,也有大量因破产而黯然离开中国的外商。中国政府向来只公布外商投资数字,却从不公布外商撤资数额。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公布的2008年国际收支平衡表来看,2008年资本金融项目顺差比2007年下降74.2%,首次突破1千亿美元。这表明2008年在华外资采取了大规模撤资行动。[2]2009年,外资撤退还在继续。中国海关总署4月份发布的报告指出,从2008年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数据来看,中国今年有外资大规模撤资的风险。[3] 2008年外商撤资潮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严重依赖出口的中国经济失去了经济增长的一大动力。"外资"这只"金凤凰"是否还眷恋中国这只"巢",已成为中国政府最担心的问题之一。

多年来庞大的外资进入中国,其作用除了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市场化之外,还承载了世界的另一期望:通过经济市场化,推进中国政治的民主化,促使中国尽快与国际接轨。这种接轨除了市场规则接轨之外,还包括文化及价值观念的接轨。如今30年过去,外资做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经济之功世所皆知,但它所负载(一些跨国公司也曾慨然承诺)的政治使命--推动中国民主化到底完成了多少?

一、中国引进外资30年略述

中国连续20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依赖所谓"三驾马车"拉动。这"三驾马车"分别是投资、出口与消费。而投资当中,中国本身的投资以基础设施为主,外商投资则对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短期经济效益来看,这种投资是一种"双赢":90年代的中国为"资金饥渴"所苦,也缺乏技术、产品开发能力和国际市场,外商投入中国的巨大资金和大量技术有如输血;对于外商来说,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降低生产成本并开发中国市场,成了企业谋求生存发展的捷径。于是,继60和70年代意大利、东亚四小龙相继成为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发展的"福地"之后,中国成了新的"成本洼地"和"世界工厂"。中国政府对外商的低税收优惠政策、近于零成本的污染宽容政策以及"血汗工资制",使得中国在外资眼中成了一个巨大的"掘金场"。

中国引进外资,从投资主体与政策导向来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的绿地投资。

这段时期进入中国的外资以港台资本与日资为主(80年代香港资本几乎占中国外资总额的70%左右),广东是港资聚集之地,台商以福建为投资鹄的。这些外资主要是利用中国廉价劳动力与廉价土地的"绿地投资"。"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的主打产品,如纺织品、鞋类、玩具制造的生产主体是港台资本外加少量韩资。中国那些透支劳工生命福利与生态环境的"血汗工厂",亦以港台韩等资本为主体。

第二阶段:从90年代中期至2006年以欧美产业资本为主的投资潮。

这段时期,美欧大资本相继抢滩中国,投资重心由广东沿海转移至美欧资本看好的上海等地。

在这两个阶段,吸引外资并非一帆风顺。在2008年港台商人为主的制造业大量倒闭之前,在华外资其实已经历了两次规模较大的撤资潮。第一次撤资潮发生于 2000年到2001年间,该年部分外国电力投资商撤出中国市场,是为"第一次退潮";第二次发生于2005年4月至5月间,美国电力、赛德能源、阿尔斯通和西门子等一批国际电力巨头纷纷撤离中国市场。[4]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不少从中国市场撤出的外国企业似乎不愿意对外公开自身的投资失败,反而出于商业考虑,将本公司的"中国因素"作为占领国际市场的业绩夸耀,以维持或拉抬公司的股价。而面对源源不断涌入中国、想在这"投资福地"淘金的外资,中国政府则一再抬高投资门槛。2006年10月,中国调整对外资政策的方案陆续出炉,官方研究机构就中国今后的外资政策取向发表报告称,未来中国的外资政策将逐步向中性外资政策转变--所谓"中性",即取消对外资的各种优惠政策。其中作为标志性的方案有二:其一是酝酿提高外资企业所得税率,与中国本国企业的所得税率一样,为25%-28%。这一政策的正式实行时间是2008年1月1日,但实行不到半年后,面对出口贸易的窘境,中国政府不得不重新提高出口退税率[5],为从事出口的外资企业提供税收补贴,降低这类外资的税收负担,变相地部分恢复了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此后,由于出口呈负增长态势,政府多次提高出口退税率以刺激出口。[6]其二是对外资并购政策的重大调整。此前外资并购曾经是中国商务部鼓励的外商投资方式。2004年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的外资约占当年外商直接投资(FDI)的10%左右。但从2005年以来,一些著名的并购案在中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如美国凯雷收购徐工机械、拉法基控股四川双马、新桥投资入股深发展、美国AB公司入股青岛啤酒、阿赛洛谋求入股莱钢股份等。这些并购案有的成功了,有的未成功。未成功的原因主要是,国内舆论认为一些被并购企业有关中国的国家经济安全(事实上是否有关并不重要)。持续三年的舆论造势以后,有关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与企业名单越来越长。在中国的资金饥渴已得到缓解,国内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情况下,外资并购的门缝越来越窄。2006年9月8日生效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可说是中国外资并购政策调整的标志性文件。该文件规定,在7大重点制造行业中,将设限限制外资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这些行业包括核电设备制造、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造船、齿轮、石化通用设备制造和钢铁领域。[7]从此外国产业资本涌入中国的高潮结束,进入中国的外资主力军换成了金融资本。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在这一阶段,能带来高额利润的高污染工程PX项目在中国大量兴建。[8]

必须说明的是,中国引进的外资当中,有三分之一左右是假外资,即中国人或中国公司将资金转至海外,在国外注册公司后,再以外资的名义回流中国。根据中国政府部门的总结,假外资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在港澳及国外有实体经营的中资企业,出于发展的需要,回国创办"外资"企业;第二种是出于海外融资的目的,通过注册海外空壳公司及返程收购,以红筹形式上市的原内资企业;第三种是纯粹出于政策性寻租的目的,到境外尤其是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空壳企业,然后将自己变身为外企的原内资企业。据估计,第三种形式的假外资在中国非常普遍,不仅实行低税的香港成为内资企业注册空壳公司的宝地,英属维京群岛、开曼岛、萨摩亚等地也分别成为中国引进外资(FDI)的第2、第7和第9大来源地(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全部的FDI中假外资的比重到底有多大,世界银行1992年的估计是该比重当时已达到 25%;而许多专家学者则认为,至2006年中国的假外资比重已超逾33%。[9]国内企业变身外资,目的无非是为了获得对外资的税收优惠。针对假外资泛滥的情形,中国当局2006年8月推出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引入了"实际控制"原则。该规定第11条、第15条要求当事人向审批机关披露其管理关系及实际控制人,对于境内主体实际控制的并购行为均报送商务部审批;第9条规定,对于境内主体以其控制境外公司名义并购境内企业的,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原则上不享受优惠待遇。此外,第58条规定,境内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改变国籍的,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性质。[10]上述规定使"假外资"的套利预期落空。这一变更倒很符合中国政府一向视海外华人为本国子民的政治原则。

第三阶段:2006至2008年,新进入外资以金融资本为主力军。

自 2006年开始,有关外商撤资的消息一直未断。尤其是生产冰箱、洗衣机、空调、彩电及小家电的外资企业,由于获利低微,不得不黯然撤离。[11]韩、日、台资企业都开始寻找新的"成本洼地",将企业转移至成本更低的地区,如东南亚国家。一家生产食品添加剂的台资工厂将其业务转移到了越南,称该厂的平均成本比中国低30%-40%。日本不少机械电子部件厂家从2007年初就开始在越南设厂,并逐渐将部分中国业务转移至越南。[12]

随着"西门子"等公司撤出中国,美欧国家产业资本的中国投资热已渐渐退潮,继之而来的则是美、欧金融资本。外国金融资本应中国政府之邀,于2006年前后陆续成为中国银行业的"战略投资者"。中国银行业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境外战略投资者出售股权的改革始于1999年,最初只是在城市商业银行中小规模试点。至2007年底,共有25家中资银行引入33家境外投资者,引入资金212.53亿美元。[13]这些外商金融资本与中国银行业同进退,随着中国政府将银行业这些巨舰推向中港两地股市圈钱,外商金融资本不费吹灰之力便可赚个盘满钵满。

不过,这些战略投资者似乎并未打算成为中国银行业的长期合作伙伴,一旦中国规定的三年投资"锁定期"期满,不少外国投资机构就将手中的中国金融机构的股票抛出。始作俑者是新加坡的"淡马锡(Temasek)",2007年11月"淡马锡"先后减持10.8亿股中国银行H股及2.8亿股建设银行H股,据估算获利30多亿港元--那时,美国次贷引起的金融危机还远未到来,不少人还看好中国经济。2008年12月31日是瑞银(UBS)持有中行H股3年锁定期结束后的第一天,UBS立即清空所持 33.78亿股中国银行H股,套现约8.08亿美元,完全退出了中国银行。[14]紧接着,锁定期陆续到期的外资银行纷纷如法炮制。2009年1月7 日,"美国银行"以每股3.92港元减持建设银行56亿股H股,持股比例从原来的19.1%下降至16.6%,套现约28亿美元。同日,李嘉诚基金会出售所持20亿股中国银行H股,套现5.24亿美元。1月14号,苏格兰皇家银行(RBS)又悉数出清所持108.09亿股中国银行股份,套现约24亿美元。[15]

外资银行撤离只是中国外商撤资潮的一股寒流。除了减持股票以外,不少外资也陆续中止与中国上市公司的项目合作。2008年8月7日至2009年1月9日,高盛(Goldman Sachs)旗下子公司减持西部矿业近8千万股,套现5亿,使高盛对西部矿业的持股降到了5%以下。下面再列举若干外资从中国的上市公司撤资的案例 [16]:2008年11月,英国石油公司(BP)宣布撤回在亚洲风电业务的投资,导致金风科技子公司北京天润与BP共同开发内蒙古达茂旗风电项目的合作终止。与此同时,日本的原弘产株式会社宣布撤出湘电股份控股的湘电风能公司27%的股权。12月,航空动力控股子公司西安维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之外方股东德国诺德巴克-杜尔公司决定撤资,将其持有的维德公司股权的40%转让给西航集团所属的西安西航集团航空航天地面设备有限公司。

外资还通过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撤离中国的A股市场。2008年12月,QFII云集的中金公司上海淮海中路营业部共完成268笔卖单,成交金额高达59.66 亿元,工商银行、中国石油、中国平安等权重股均为卖单。据香港联交所资料显示,摩根大通在2009年1月的头两个交易日中分别减持了中国石化、中国铝业和招商银行3只中资股的港股股份,总共涉资8.75亿港元。[16]

面对退潮般的外资撤离,2008年12月19日中国商务部在网站上公布了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宣称将对"非正常撤离"的外资提起跨国追诉。[17]且不讨论这种"跨国追诉"操作起来有多困难,仅这一"工作指引"问世本身,就说明中国政府对外资撤离忧心如焚。为了挽救经济颓势,中国政府甚至置环境保护于不顾,仓促地大量上马污染项目。2008年11月,在短短3天之内,中国政府就批准了93个投资计划,价值达2,600亿元人民币。同时,各省级环境部门立刻纷纷效仿,缩短有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的时间,在一些地方,评估外资项目对环境影响所需要的评估周期从60天减少到5天。 [18]

二、中国真是外商投资的"福地"?

尽管港、台、日、韩资本的撤资早于这次金融危机,其撤资原因是中国的土地、原材料及劳务价格持续上涨,与金融危机发生后欧美大资本撤离的因素不同,但中国官方却一律将所有的外资撤离称为"受美国金融海啸的影响"。对2009年接踵而至的外资银行撤资案例有几种不同的解读。中国官方的解读是:这些急于"撤离" 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是因为财务状况差,自身的"流动性"出现问题,所以它们的撤离与中国银行业的经营状况没有直接关联。但境外同业的分析却认为,外资从中国的金融业撤离,主要是因为中国银行业的呆坏账率将迅速上升,预期盈利能力会明显下降。例如,"标准普尔"评级机构宣称:2009年中国国内银行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的利润率将收窄50%,平均贷款利率则会由2008年6月的水平下调300个基点,在此预期下,中国银行业的隐含坏账率将扬升204基点。[19]

2008年11月26日《美国商业周刊》刊登过一篇"美商加速撤离中国"(China Losing Luster with U.S. Manufacturers)。若想了解外商撤资的原因,此文不可不读。该文指出,美国AMR研究机构在最新调查中发现,近月美商对在华投资抱持的心态已发生极大转变,尽管仍有35%的厂商把劳动力成本上升列入首要考量,但更多的厂商从中国撤厂的考量已由直接成本因素转变成无形的产品品质及知识产权因素。该结论系研究人员对130位美国各产业的制造业者调查后得出,被调查企业涵盖制药商、电脑厂家与汽车零件厂。研究人员为探求厂商态度大变的原因,就15项不同的风险因素,要求受访者分别对不同地区设厂可能的风险予以评等。调查结果是,厂商认为在中国设厂的主要风险为产品品质及知识产权考量--而2008年 5月的调查显示,那时厂商最关心的是薪资及运送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统计数据显示,这15项风险因素中,中国在其中9项上被评为最高风险,有一半受访者把中国的品质不良、57%的受访者将侵犯知识产权风险等级列为最高,两项的比率都比5月的调查高出许多。只有不超过7%的受访者将世界上其它地区的这两项风险列在首位。调查显示,中国的风险因素还包括不易管理、商品价格波动大、供应链不够稳定、信息科技问题等。[20]调查者发现,表示要减少从中国供货的厂商比率已从9%上升至17%。2009年第105届广交会的交易结果仿佛证实了这项调查的结论:该届广交会达成的出口成交额(262.3亿美元)比上一届减少53.2亿美元,减幅为16.9%。[21]

1、有多少外资在中国实现了"淘金梦"?

与阿拉伯国家(比如另一个淘金天堂迪拜)相比,中国的投资环境当然要好得多。但中国这个淘金天堂里也充斥着许多失败者。2005年5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财富论坛》上,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的讲话列举了外商在中国赢利的成绩:正在运营的28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当中有三分之二以上赢利。薄熙来还列举了在华美国商会2004年的调查:被调查的四分之三美国公司在华赢利,42%的公司在华利润率超过其全球的利润率。薄还特别提到,德国大众在华合资公司的运营利润相当其全球运营利润的四分之一。[22]《财富》(中文版)发布"2005年度外商投资调查"时,再次强调"在中国做生意并不像外面传说的那么无利可图。...... 我们调查的另一个结果是:如果在中国扩展或者建立新的业务,超过 56% 的外商认为3年内可以盈利,超过 90% 的外商认为5年内可以盈利。"然而,事实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那般美好。上述报告极力强调在华外资正在赢利,这恰恰表明,在华外资的赢利与否,是一个颇值争议的问题。

在华外资的真实成绩单是:一半外资已撤走,留守者只有一半多赢利。薄熙来所引用的数据回避了两个事实:其一,投资失败而黯然撤资者占来华外资的一半;其二,留在中国的50多万家外资企业当中,有22万家并未正常运营。笔者的这一发现,得之于偶然的机缘:商务部为了抵制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政策建议,向公众提供了一组通常情况下被视为绝密的数据。2004年,这两个政府部门为"两税并轨"(即中外企业所得税并轨,2008年推行时改称为"两税合一")一事发生争执。国家发改委的一份报告认为,中国引进的外资过多,已对国家的经济安全构成威胁,因此主张取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主管外资业务的商务部官员情急之下,于2004年12月中旬公布了一组数据:当时中国累计使用外资的金额是5,590.23亿美元,其中近一半资金已经撤回;当时在中国注册的外资企业共有504,568家,但实际运行的不到三分之二。透露这一数据的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在公开发言中表示,由于中国没有外商直接投资存量的统计,而被普遍使用的"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这一指标并不能反映外商投资企业终止运营及撤资等情况,到2004年底,中国利用外资的存量约为2,500亿美元,仅及实际利用外资累积金额的一半。[23]那么,运行中的外资企业的赢利状况又如何呢?2004年7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反避税官员苏晓鲁指出,55%的外资企业均报亏损,但他认为其中不少是借亏损之名行避税之实。[24]2005年广东省统计局调查了广东的696 家重点外商投资企业,发现广东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外资亏损面逾半。[25]

笔者根据上述数据稍作分析,得出了中国政府一直力图隐瞒的结论:在华外资中有一半因为亏损已经撤走,留下的外资当中有将近一半未营业,而营业者里只有三分之二赢利。如此成绩,中国能算得上是"投资福地"吗?

有关中国吸引外资的报道总是"金光灿烂",不仅中国自弹自赞,不少外资也唱着相同的曲调。唱归唱,但有关到中国投资是否赢利却始终是个问题。过去十几年来,美国影视媒体产业对中国十几亿人口所隐含的庞大潜在市场充满憧憬,不少媒体企业在中国投入相当规模的投资,纷纷登陆中国市场。据《纽约时报》2009年5 月4日的报道:"美国在线"(America Online)二度结束在中国的业务;同属时代华纳集团(Time Warner Inc.)的华纳兄弟电影公司(Warner Brothers Entertainment)2006年曾计划在中国设立200多家零售店,此计划也已胎死腹中。该报道指出,在很长时间内,美国媒体主管高谈中国的市场潜力,把中国说成是影艺产品(包括媒体产业)的金矿;但一旦进入中国,媒体公司的挫折感就不断升高。时代华纳公司的副总裁戴尔宁(Michael Del Nin)表示:"没有一家公司在那里真的站稳,似乎也没有人知道怎样才能站稳。" [26]另一位非常懂得向中国政府弯腰并放弃新闻原则的媒体大亨默多克(Rupert Murdoch),曾倾注全力打进中国市场,但10年之后不得不承认败北,有人讽刺说他唯一的收获是找到了一位华人妻子。[27]

外商在华投资的业绩究竟如何?也许,与其听投资者的自我吹嘘,还不如根据宏观数据作直观的判断。《中国经济季刊》(China Economic Quarterly)总编乔·斯塔威尔(Joe Studwell)写了本《中国梦》(The China Dream,2002年)。该作者采用美国商务部的数据(美国商务部要求美国企业的外国分支机构报告盈利状况),所列举的事实正好与薄熙来的结论相反:2003年,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为美国企业提供了44亿美元的利润,人口仅为1,900万的澳大利亚为美国公司创造的利润是39亿美元,而墨西哥这个人口仅9,500万的国家为美国企业提供了57.5亿美元利润。[28]在国际投资者"中国梦"正酣之际,这本《中国梦》似乎是只不讨人喜欢的"乌鸦 "。

所有外商中,港商与台商的命运最为悲惨,不少港商不但血本无归,甚至还身陷囹圄。2005年广为流传的"北京门事件",就是政商合作当中外商利益被侵吞的一个著名案例。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香港嘉利来集团想与有官方背景的北京市二商集团合作开发房地产,借助官势赚钱发财,但投资的房地产增值后,数亿资产却被北京市的合作方侵吞。一位采写"北京门事件"的记者认为,此案"实际上是北京市三个局级政府部门内部腐败分子共同涉入,联手合谋抢夺外商巨额投资权益的公务员诈骗案";他写道,"据了解,目前港资在大陆外资总额中比例为45%,而近年来港商在大陆吃官司、被关押的人数上万。美、欧、日等国商人处在本国政府的强力保护伞下,台商因为涉及两岸关系,大陆贪官亦不敢妄欺。而港商,早在1980年代,就被北京的士司机冠以‘ 港熊'(念‘松',即‘熊包',好欺负之意)之称"。[29]这位记者其实高估了台商的处境。近年来,有关台商在大陆投资失败的新闻同样不绝如缕。台湾商人高为邦对自己在中国投资失败的经历创痛钜深,为警示他人,成立了一个"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并以30多个案例分析为主线,写了一本《投资中国,你必须知道的陷阱》。该书列举了台商投资中国的12大陷阱,诸如"假合资、真诈财","勾结银行贷款、债务套牢台商","假执法、真抢劫","白道撑腰、黑道抢劫"等。[30]至于到大陆投资的台商到底有多少获得成功,北京政府与台湾双方的说法差距甚大。北京官方宣称,到大陆投资的台商有80%赚了钱;而台湾陆委会则认为,在大陆的台商中只有四、五成是赚钱的,台商协会自己的估计是,投资失败与成功者的比率各半。[31]

2、外商投资遇到的"克星"

中国吸引外资的主要闪光点是"比较优势",即中国能为外资提供低廉的劳动力与土地,再加上从90年代后期开始人民币币值被低估,这些因素都使中国的廉价商品在世界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从2004年开始,这一"比较优势"日益受到质疑。部分外商抱怨,过去10年来,三类成本(即经营成本、监管成本和外部成本)过高,一直制约着他们在中国的商务发展,连众多提供减税政策的经济特区也是如此,对外商而言,盈利变得越来越困难。

2005 年4月,英国《金融时报》曾发表一篇"中国‘成本优势'的神话",讲述了外资企业在中国难以赢利的真相。文章说,经营成本上涨与全球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上涨趋势同步,这两类生产要素的进口成本远远高于土地和劳动力成本,而中国对进口能源和原材料的依赖程度还在不断加大;在投入成本上升的同时,产能过剩、准入壁垒下调、以及对低投资回报率的高容忍度,会继续压低利润率;据在华制造商估算,在中国的制造企业之能源和原材料支出往往高于国外同类企业,因为其原材料要加进口关税、出口产品要加海运成本,此外还要付17%的增值税。该文作者举例说明中国的大市场并不意味着高赢利:2004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啤酒市场,然而,占中国市场份额35%的中国三家最大的啤酒生产企业2004年的利润总额只有1亿美元,仅相当于荷兰喜力(Heineken)公司当年利润的七分之一和AB集团(Anheuser-Busch)当年利润的5%。[32]

此文发表之后一年多,中国的企业税负、土地与劳动力成本更呈快速上涨之势。 2006年底,中国政府出台了"财税139号文件",公布了出口退税率下调方案,此举令外资企业出口的盈利能力下降。此后,由于劳动力成本、土地费用等不断上升,再加上宣布实施"两税合一"政策之后企业税负增加的预期,外资制造类企业开始从中国撤离,率先行动的是在华韩资、日资及台资。这些制造类企业主要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劳动力成本上涨成为企业抱怨最多的问题。2006年,广东省的东莞、广州、深圳等地均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平均增长 17.8%,最高的增长32.6%。[33]当时,越南工人每日最低工资是2美元,而深圳是4美元。土地费用也日益让外商头痛。2006年以前,广州开发区工业用地的最高价格不超过每平方米400元,而从2007年开始,该地的土地起步价上升到每平方米600元,深圳、东莞等地的土地价格亦相应上涨。[34]

令外商最头痛的,还有中国的政府行为导致的监管成本过高。在企业眼里,政府的政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业务的获准(如获得免税期、政府合同和营业执照之类的优惠和照顾等等)往往需要不断游说政府。这些耗时耗资的事务明显加重了本来就在不断上涨的商务成本。更兼税收与其他许多杂费的征收永远处于不透明状态,让企业无所适从。谈到外商的所谓"外部成本",可以知识产权为例加以分析。美国是近年来在知识产权方面与中国发生纠纷最多、也花费最大力气打官司的国家,即便如此,也无法解决中国企业不断侵权的问题。[35] 许多影视媒体公司陆续撤资,原因就是受不了中国的"检查制度、盗版问题、对外资的严格限制和官僚体系其慢无比的步调"。[36]

除了成本优势不再、监管成本过高等障碍之外,政策的多变也是外资不得不面对的另一克星。2005年4月,美国电力、赛德能源、阿尔斯通和西门子等一批国际电力巨头纷纷撤离中国市场[37],主要是因为中国的政策多变,投资环境变化莫测。电力投资的特点是资金规模大,回收期长,最忌投资环境的不稳定。当初各国电力巨头抢滩中国,原因是中国对电力外资的特殊优惠政策。上世纪90年代初期,经济快速增长的中国成为全球能源短缺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为了缓解日益加剧的能源紧张状况,中央和地方政府鼓励和吸引外资进入中国的电力工业,对投资发电行业的外资实行"三保"政策,即保电量、保电价、保回报,承诺高达15%到 20%的固定回报率。在优惠政策的吸引下,美电、法电、韩电等500强企业纷纷涌进,期望在中国这块"淘金宝地"上掘到财宝。至1997年,外资占中国电力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已达14.5%。但中国经济的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在过热与收缩之间摇摆,相应地,发电行业也在紧缺和过剩的循环中起落徘徊。一旦电力供给暂时过剩,政府的调控措施就限制电厂建设,比如,1998年国家制定了"三年不上火电"的政策。而经济一回暖,电厂投资增加,政府又限制电价。例如,2002年,各地大量兴建电厂,中央政府因此提出了竞价上网的政策。这一政策使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电力紧缺时期各地方政府为引进外资而许诺的"保电价"、"保回报"等优惠政策成为一纸空文。随着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外资回报率明显下降。由于中国政府的外资政策变化不定,当初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资电厂到2004年几乎全部陷入亏损,或接近亏损状态。太平洋顶峰曾是在中国排名前五位的一家外资电力公司,出资方为世界500强美国联合能源公司和世界银行等。2004年底之前,该公司一共在中国投资了7个热电联供企业,总装机容量40万千瓦,总投资额达到20亿元人民币。到了2004年,太平洋顶峰的7家电厂有4家亏损,仅3家微利,2005年整个公司出现亏损。这样便发生了外商电力资本的大规模撤退,西门子公司被迫于2004年年末将该公司在河北邯峰电厂40%的股份出售。经过这轮撤资潮,电力行业的外资在中国的投资存量大约还剩1,200亿人民币。

在中国市场上败北的还有汽车行业的一些外资。大众汽车公司的产品在美国和欧洲市场上都不畅销,中国成了它最重要的海外市场。但是,大众汽车在中国的销售于2003年达到创纪录的69万辆后,便开始走下坡路,2004年的销售量滑落到64万辆,盈利更是一落千丈。2005年第一季度,大众汽车在中国的业务陷入运营亏损,它在中国的两家合资企业的盈利状况从上年同期的1.06亿欧元利润变成1,700万欧元亏损。[38]经营如此不景气的大众汽车,还被薄熙来在2005年的财富论坛上作为外资赢利的样本。

外商遭遇到的最深且无法摆脱的困扰是中国高度腐败的制度环境。外国商人到中国投资,有如拎着满口袋的金钱到拉斯维加斯赌博。他们是否能赚钱,不取决于在本国炼就的经商能力,而是依靠他们到中国后的"悟性"--能否尽快悟出结交中国政府官员的门道,如果自己不能,就将这类事务交给"公共关系公司"去打理。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在《失去新中国--美商在中国的理想与背叛》一书中叙述了自己在北京的一家外资公共关系公司工作的经历。他提道,公共关系公司的职员人手一本《游说者手册》,教员工在中国游说政府的技巧。对在中国从事商务活动的美国公司来说,有两个重要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与中国政府的关系。在这个没有真正法制和腐败猖獗的社会中,尤其是面对如此庞大的公务员队伍,美国商界根本没有选择忽略中国政府部门的余地。事实上,要想在中国获得营业执照 ──即加入游戏──不仅仅需要与上面人士拉关系,还需要与几个下面的人士同时打通关系,通常包括一些地方官员。一个公关公司如能吸引有庞大关系网且有相当级别的前政府官员加入(用我们的行话),就能为公司加分。一些象摩托罗拉、思科和柯达等大公司都有专门的强大的工作部门负责与中国内部官员保持良好的关系,但这只是例外。大多数公司需要通过我们去与中国官僚队伍建立关系和依赖我们的策略分析。很公平地,我们从中抽取佣金。""其次就是与公司总部的关系,尽管在我们的手册中没有列出。当某个公司总部的执行总裁或者更糟糕一点,是财务总监宣布即将到北京来,很多公司驻华代表都会不露声色地陷入紧张之中。为避免被问到一些有关盈利方面的问题,第一道防线就是准备大量的套话。因此,我们会为他们预备大量的简报和幻灯图片:都是高质量的、谨慎乐观却又模糊不清的关于市场发展机遇的长期计划,同时又靠指出与当地政府交往中出现的不确定因素而为自己留有回旋余地。第二道防线就是雇佣帮手,那就是我们。其中最重要的是,在公司会议上我们扮演独立的审计角色,表示在经过多番精心调查和验证后,十分赞成公司首席代表的市场计划。第三道防线是,总之,要执行总裁或财务总监忙不接暇。这又会用到我们:我们知道如何把他的行程安排得满满当当,不仅仅是娱乐,还有与中国同行举行座谈和宴会,让他们产生一种满足感,即便所讨论的细节没有一项落实到实处(在中国,要想细究一个问题可能要花上一辈子的时间)。"良好的关系是不是意味着必然赚钱?答案也是否定的。该作者道出了外国商人的感受:"他们与令人厌恶的强盗般的中国搭档共同经营龌龊的合资企业,他们需要解除合约后仍旧能够继续维持自身生存。他们在5-10年期间金钱损失得好比人体大出血,即使不断调整自身的烧钱率也无济于事,直到最后,公司总部不得不说,够了。"[39]

实际上,在"中国热"的背后,中国也是"不少外国商人事业的坟墓"。失败的投资者只能选择撤离,而外资的撤离方式则千姿百态:美国、欧洲的跨国公司出于对公司形象和公司股票价格的考虑,大多不愿意对外界坦承在中国的投资失败;港台资本除了部分转移他地之外,还有不少以破产告终;不少韩资干脆采取逃离躲债的方式;日资因为进入中国的方式与他国不同,撤离时也讲究技巧与策略。

改革开放30年来,外资几乎对中国所有有利可图的产业都作了试探,从消费品到汽车,从能源产业到机械设备制造,从劳动密集型加工出口到房地产业,乃至金融领域,大致可以说,外商大约已经很难在中国再找到新的投资"处女地"了。同时,中国这个市场到底有多大,各行业的外商也都摸清了这潭水的深度。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外商选择了大规模撤资。时至今日,或许可以作出以下判断:外资的中国投资热之高潮已经成为过去。中国若仍然指望像2007年以前那样每年有新的巨额外资进入中国来拉动经济增长,这样的期待恐怕会落空。这不仅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发展将面临外资推动力递减的挑战,而且意味着中国在国际关系上以经济制约政治的基本策略之基础将逐步削弱。

三、腐败:外商遭逢的制度环境之困

当外资受困于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之时,它们还能完成各国理想主义者所赋予的、它们自己也承诺过的使命--促进中国经济市场化进而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外资被迫顺应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所产生的后果相当复杂--无论是对中国,还是对这些外资本身而言均如此。

1、一个有关外资作用的中国神话

笔者至今还记得2000年左右在中国陷入的一场争论。当时最热门的一个公共话题是,中国加入WTO将会发生何种变化。这个话题背后隐含着一个不容质疑的预设前提:"经济发展必然会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不少学者都主动或被动地卷入了有关这个话题的讨论。许多人相信,"加入WTO有助于中国减少腐败",其理由是,中国加入WTO以后,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会迫使中国政府和企业遵循国际社会的游戏规则,如此将减少中国的腐败,促进中国实现政治民主化。笔者当时是极少数持反对意见者之一。我的反驳理由很简单:第一,这一预设得不到国际经验的支持,印度、墨西哥等都是WTO成员国,但这些国家的腐败仍然非常猖獗。加入 WTO既然未能减少这两国的腐败,自然也不能减少中国的腐败。第二,这一预设也得不到中国本土经验的支持,中国上个世纪80-90年代就开始大量引进外资,事实证明,不是外资改良了中国的制度环境,而是它们顺应了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再一次为世界提供了一个西方文明到中国"淮桔成枳"的样本。虽然笔者这两点立论未曾被人直接驳斥,但不少言者继续坚持"外资大量进入将减少中国腐败,促使中国政治民主化"之说。至于"资本最听利润的话,哪里有利润哪安家"这一被马克思用极其精辟的话阐述过的道理(即"为了300%的利润,资本家可以冒上绞刑架的风险"这句名言),被所有的人忘得精光。持民族主义观点的人士批评外资进入中国挤垮了中国本国工业时,其实也忘了这个前提。他们的批评总让人觉得,他们原以为外资到中国来是为了促进中国经济发展这一高尚目的。

由于预设了"经济发展将促使中国政治民主化"这一前提,而经济发展的主力之一是外资,于是外资进入中国的作用被夸大到了经济领域之外,吸引外资不仅在中国被涂抹上一层伦理色彩,也成为欧美资本乐于披在身上的一件伦理外衣。出于利益考量,欧美资本集团自愿充当中国政府游说本国政界的代理人(在美国这批亲中人士被戏称为"拥抱熊猫派")。他们在游说本国政府制订对华政策及说服各人权团体时,这点预想一直是个最好的理由。在中国政府与外资共同的努力下,外资成了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中国GDP的一个主要增长点便源于外国直接投资(FDI)。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04年发表的一份题为《外国直接投资趋势和近期发展》的报告,2003 年中国接受的外国直接投资达到530亿美元,而同年美国接受的外国直接投资仅为399亿美元,屈居第二,中国首次成为全球接受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 [40]。2005年中国调整外资政策,2006年实际利用外资比2005年下降4.06%,但仍然高达694.68亿美元。[41]

如此庞大规模的外资进入中国,对中国不可能不产生巨大的经济之外的影响。然而。这种影响并非民主国家的一些理想主义者所预期的"促进中国民主化",反而使中国的制度性腐败国际化了。

2、外资如何逐渐顺应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

中国的市场处于一种规则不透明的半开放状态,政府不仅掌握分配稀缺资源的大权,还决定外资进入中国门槛的高低。在这种投资环境中,跨国公司为了规避市场风险,降低市场进入成本,必须多方寻求政府力量的支持;而这种寻求支持的过程,其实就是跨国公司通过非正当手段与政府官员达成"双赢"的过程--所谓"双赢 ",于外资而言,是进入了中国市场;于中国方面而言,这种"赢"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中国各级政府的政绩单上增加了"引进外资"的数量,另一方面参与引资的官员获得了大量个人利益。

外商在中国涉嫌腐败由来已久。据不完全统计,这类案件从2000年开始直线上升,仅2003年国外公司涉嫌贿赂有关的腐败案件便达到1,500余件,比2002年增长20%。[42]而外资企业负责公关的高管们关于外资行贿的种种说法更是口口相传,且有声有色,只是当时很少见诸于媒体。即便媒体偶尔报道,用语也十分谨慎。2002年12月4日,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彭木裕涉嫌受贿。他审批"昆明沃尔玛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时,允许其妻接受该公司董事邹丽佳约10万元人民币的礼物。《中国青年报》小心翼翼地刊登了一篇隐去受访者姓名的文章"怎样与国家公务员‘沟通'--一外企总监谈行贿技巧",描述了外企在中国行贿如何由浅入深地与政府官员建立"交情"的过程。[43]2003年,山东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办理一起外企高管人员涉嫌腐败案件,办案时"上级"特别提出要求,"为不给外企带来不良影响,办案人员不开警车、不着检察服,表面看来一切悄无声息"[44]。

中国媒体对外资在华的商业贿赂问题的报道,可以2004年为分界线,这与中国政府当时对外资的态度直接相关。2004年以前,中国政府的思路是尽可能多地吸引外资,因此在处理外资涉嫌腐败案时非常小心。自2004年起,针对一些外商抱怨中国投资环境的腐败,中国政府为了肯定中国的现行制度,把腐败的责任推给外商,在宣传部门的主导下,有关外资企业在中国行贿的新闻不时披露于报端。这些案例中不少是案发海外,见诸西方媒体,国内再广泛报道。例如,2004年4月8日,美国电信巨头朗讯宣布,其中国公司总裁戚道协等4名高管因涉嫌违反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而被撤职[45];随后,巴黎的法院法官勒鲁瓦于5月27日披露,法国著名建筑师保罗·安德鲁以"非正常方式"(即行贿)获得了中国国家大剧院的设计合同。2005年5月20日,美国加州的医疗诊断设备企业Diagnostic Products Corporation(简称DPC)和美国司法部同时宣布,该公司在天津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诊断产品有限公司通过贿赂取得中国医院的订单,被罚款480万美元。中国的媒体报道此案时提到,是否中国"灰色的商业环境"迫使外国投资者不得不冒违犯本国法律的危险。[46]几乎与此同时,一篇介绍外国商业游说的文章"站在大门口的陌生人",被中国各大网站改成各种标题登载。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介绍外资如何利用"游说"这一公关策略,在中国获取商业利益。该文介绍说,寻找Mr.Key(关键人物),并通过关键人物的社会关系网络(主要是政商关系),进行相对间接的游说,辅之以直接游说,是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尤其是敏感产业的主要游说形式,而这种游说属于"不怎么正当的活动"。[47]随着中国媒体对这些案例的追踪,外资在中国扮演的角色开始在中国国内频频受到质疑。这首先与外资在中国的道德形像有关,有关外资在中国涉及腐败的内幕被陆续披露,包括严重的偷漏税问题。其次,不少学者开始诟病中国让出了市场却没有得到技术。

与此同时,外商圈内也开始了反思。一方面,不少外资企业重新评估中国市场的前景。另一方面,一些曾在中国的外企工作过的高管,也开始反思外资进入中国后,给自己、给中国带来了什么。比如,在一家专门为外资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工作的Gorden Chang将自己的思考写成了《中国即将崩溃》一书;曾供职于北京一家外资公关公司的伊森·葛特曼(Ethan Gutmann)出版了《失去新中国--美商在中国的理想与背叛》;而美国媒体界"大鳄"默多克的重要助手、澳洲记者布鲁·多夫(Bruce Dover),则发表了《默多克中国冒险记》(Rupert's Adventures in China: How Murdoch Lost a Fortune and Found a Wife)一书,描述默多克试图进军中国市场赚取商业利益而向北京叩头,昧着良心所采取的妥协。[48]

" 外资进入中国能促进中国民主化"这一"神话"的真正褪色,始于2006年。如果说德国西门子公司、法国家乐福、美国麦当劳等各色"贿赂门"事件还未直接伤及这个"神话",默多克放弃媒体应有的原则未获得中国市场只是让这个"神话"沾上了一点污迹,2006年2月美国国会两度传召四大网络公司,则为这个神话划上了一个休止符。

2006年2 月15日,美国国会众议院人权小组委员会举行题为"中国的网际网路:自由或压迫的工具"的听证会,传召微软、Google、雅虎以及思科等网路巨擘,对它们帮助中国政府过滤信息进行严厉的质询--就在半个月前的2月1日,这四大公司曾经倨傲地拒绝众议院的传召,从而引起美国朝野愤怒,招来汹涌如潮的指责。2月15日四大网路巨头公司不得不派高管出席听证会。在面对严厉的质证时,这些网路巨头都不得不承认自己服从中国政府的要求,帮助过滤信息。雅虎高级主管在听证会上对国会议员陈词,表示对中国的异议人士因在网上表达自己的观点而受到惩罚感到遗憾--此前,雅虎在两件事情上遭到指控,一是于2005年协助中国缉拿异见人士师涛,导致师涛被当局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判刑10年;二是2004年雅虎与中国警方合作,向官方提供有关四川省达州市财政局公务员李智的上网纪录,导致李智于2003年12月遭当局以"颠覆政府罪"起诉,判刑8年--这位高级主管陈说苦衷:为了做生意,他们必须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其它公司如 Google和微软也都承认他们按照中国政府的要求过滤信息,屏蔽了中国政府认为政治上敏感的字眼与网站。但是,这些公司还是用另一种方式为自己辩护,他们声称已明确告诉中国用户,那些搜索是被中国政府的文字审查人员封堵的。[49]这些公司去中国之前,都曾宣称要用网路这一工具帮助推进中国的言论自由,如今却为虎做伥,成了中国当局控制言论的帮凶。自此之后,笔者在美国也不再听到有人重复叙说"外资进入中国能促进中国民主化"这一神话了。而中国方面则干脆放弃转型学说,抛开"民主化"理念,受《北京共识》一书的启发,开始构建"中国模式"理论。

就接受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的先后顺序而言,最开始自然是与中国有文化血缘关系的港台资本,因为港台两地人士对腐败基本上没有文化上的抵抗力;紧接着是与中国有文化近亲关系的日本、南韩企业,最后才是欧美资本。据笔者向数位在外企专门负责与政府部门联系的朋友了解,他们认为:跨国公司的腐败是被逼出来的。80年代这些外资公司刚到中国开拓市场时,并不习惯于行贿;但他们很快发现,自己与一些行贿的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起点上,流失了许多机会;于是,外资公司也开始默许这一行为。许多跨国公司迫于中国的制度环境,深知"如欲取之,必先予之",只是取得的是中国官员与国有企业出让的公众利益,回馈则给予官员私人。况且"羊毛出在羊身上",做成一笔生意,贿赂成本最后都会在高报的价格与巨额利润中获得补偿,所以外资通常都明智地选择了"以较少成本获得较大利润"的策略,认同"中国特色"的游戏规则,参与腐败。只不过欧美资本在行贿方式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无论手法还是气派,确实非"先行者"港台中小资本可比。

3、贿赂:Mr. Key手中的 Golden Key

外资在中国的经济活动之所以必须向中国政府官员行贿,完全是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政治状态造成的。这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通病。长期研究腐败的 Cheryl W. Gray和Daniel Kaufmann曾将跨国公司投资于发展中国家时出现的腐败行为,划分为以下5种类型:

1)政府合同:贿赂能影响政府部门选择哪些私人团体提供公共货物和服务及其供货合同的确切条件,它还能够影响项目执行期间转包合同的条件。

2)政府收益:贿赂能影响货币收益(指逃税、补贴、养老金和失业保障金等)和实物收益的分配(指进特权学校、医疗、保险、房地产或是取得正在私有化的企业中的股份)。

3)公共收入:贿赂可以被用来减少政府从私人团体征税或其他费用的数量。

4)节省时间及避免监管:贿赂可以加速政府批准从事合法活动的过程。

5)影响立法和监管过程的结果:贿赂可以改变立法和监管过程的结果,使政府或者不制止违法活动(比如毒品交易或污染),或者在法庭审理案件中及其他法律事务过程中不公平地对待各方当事人。[50]

在不少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强力干预经济活动。在中国尤其如此,政府不仅是经济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裁判者,并且还是参赛者。政府官员通常掌握着政策、行业发展的资源,并负责看管行业准入的壁垒,这是他们索取贿赂的"资本"。官员们将这一"资本"用之于国内企业,谋取了不少非法利益,对于国外企业,他们自然也不会放弃这一机会;而且,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他们对能给他们带来更多机会(如子女到国外求学、家属移民外国)的外资,自然格外青睐。一般而言,跨国企业在本土做生意都比较"规矩",经营行为相对比较规范,但到了中国这个腐败成风的国家,要想获得利润,就只有入乡随俗,通过贿赂绕过政策壁垒而迅速获得市场准入权及各种便利。

在这种制度环境下,外资要想不腐败,就只能退出中国市场。尽管深为腐败所苦的中国人寄希望于跨国公司能迫使中国政府与企业按照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办事,减少腐败,但事实证明,这些公司不但未能改善中国政府与企业的行为,相反却顺应了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按照中国的游戏规则办事,屡屡成为行贿主体。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港台资本与中国官员的行贿关系中,中国政府往往反诬港台资本腐蚀了中国官员。比如,广东省曾刊载过一篇以该省高级检察院的名义所写的长文,论证港商如何用"糖衣炮弹"击中了中国官员。该文提到,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的官员们由于没有见识,那" 糖衣炮弹"不过是彩电、冰箱以及空调等廉价物品而已。现在,官方已不愿再讨论中国官员和外商在腐败共谋上的主从关系。但仍然有少数糊涂的中国人认为,需要讨伐的只是外国资本这一"罪魁祸首",仿佛中国官员总是"受害者"。试问,如果不是中国腐败的制度环境逼良为娼,在本土并不腐败的这些跨国公司难道真那么愿意花费大量资金去行贿?

外资在中国又是如何被锻炼成腐败高手的呢?其中,中国的一些"海归"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由于外资公司那些来自母国的高管们均非"中国通"--"中国通"在此指的不是仅仅懂中文,而是指那些通晓中国国情、擅长与中国政府官员打交道的人。如果本人在中国的官场有"根"(即父母或家族成员掌握政府部门的某些实权),自然是外资公司青睐的"上上人选"。即前文所说的Mr. Key。但是,仅仅只找到Mr. Key是不够的,这些Mr. Key手中还必须掌握Golden Key,即用于贿赂的大量资金或与金钱等值的机会。

2004 年7月23日,广州的《亚太经济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电信企业行贿内幕惊人,反腐机构面临严峻考验"的文章,揭露了国际电信业巨子们在中国参与腐败的大量触目惊心的事实。据民间经济分析机构安邦集团调查,跨国企业在华行贿的事件近10年来一直上升。中国在10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案件,其中64% 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这篇报道透露的外资企业行贿招数,除了中国国内企业常见的手法之外,还因跨国企业本身的便利而富有特色,其手笔之大,行贿气派之豪阔,远非当年被广东省高检指为"腐蚀了中国政府官员"的港台商人可比。

文章指出,外资企业的行贿翘楚为电信业跨国公司 --20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中国的外资主力是电信产业,这点正与Ethan Gutmann 依其亲身经历而写成的Losing the New China一书中所谈一致,也与2005年2月9日《瞭望东方周刊》所载"经济学家为企业代言的是是非非"一文所述一致。Ethan Gutmann记述了摩托罗拉公司行贿的故事,"经济学家为企业代言的是是非非"一文则披露了中国某著名经济学家的政策建议与电信业的关系,指出中国电信产业的政策几乎完全出自于这位经济学家的建议。

从《亚太经济时报》所载文章的介绍来看,欧美和日资企业往往采用以下行贿手法:

一是虚拟职位。部分外资银行为了培植中国政府和客户的关系,常将一些高官或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的亲属(甚至是司机)等,高薪聘为外资银行的高级主管甚至是副行长之职。虽然政府规定高干子弟不能从商,但这些人担任外企的高级白领却不在受限之列,这种形式的行贿可以堂而皇之地将贿赂转化成薪资。

二是聘任顾问。一些跨国企业为了拉到某项目的大额订单,可能另行设立一个与本企业毫无瓜葛的新公司,再聘请作为行贿对象的相关负责人为该公司顾问,以此名义发放上百万元的年薪。

三是股权诱惑。这在房地产业非常普遍。为了拿到地块,一些外资房地产公司会向公关对象承诺,在未来设立的某个项目公司中给予相应的股权。

四是通过"助学"贿赂政府高官与企业高管。某知名外企从1998年起在中国投入惊人的成本,与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合办"主要面向政府高官和电信企业的高管" 的EMBA班,甚至自建以企业名字命名的大学。这种教育机构拥有世界一流的专业背景、教学资源,对外招生的学费不菲且名额相当宝贵。但是,若学员来自外企的重要合作伙伴,则经常不需自掏腰包交学费。外企选择这些具有最佳发展潜质的骨干,是因为这些"精英"会与外企成员在学校里发展良好的关系,为外资将来获得长远的公司利益形成良好的循环。

五是通过关联交易行贿。很多中国通信企业的老总都有自己的公司,这种公司名义上的投资者常常是这些企业老总的家人或朋友,隐蔽性很强。据说,最普遍的"洗钱工具"是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因为咨询服务费用的定价自由度最高,更适应行贿的需要。

上述具有长远战略眼光的行贿大手笔,确非"土头土脑"的港台中小资本可比。港台中小资本的行贿历来只有战术的创新,绝无如此"战略眼光"。据说,外资大企业的行贿成本一般为合同涉及金额的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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