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10-23 02:59:00作者:
我们是绥中县绥中镇塔山路光明花苑四号楼六单元的住户,我们的住宅楼是由绥中县供电局开发建筑的其中一个单元,我们12户于2003年竣工后入住,入住后不久地下室严重渗水,虽然物业公司两次维修,但至今夏季积水不能使用!更为严重的是,入住第二年就发现一至六楼砖砌窗户外口脱落,单元入户门及楼梯横梁断裂,各户室内南北及间壁主体承重墙断裂下沉,裂缝最长与墙贯通,最短一米多长宽达一公分,深度可见里面断裂的红砖,各户入户门扭曲,开关困难,目前险情在逐步扩大。
上述安全隐患,12户40多口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时刻都会出现楼房倒塌人员伤亡的危险。
鉴于上述情况,我住户代表多次找到绥中供电局、城建局、信访办,结果各部门作了简单的了解后,相互推脱,无人管。最后无奈找到了县政府,几经周折后常务副县长终于答应接见上访代表,但只限于5分钟,听取了我们反映的情况后,指示城建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可是两个多月过去了,再找县政府的答复是:"正在联系有关部门解决",让我们再等。
我们万般无奈,想到了互联网,恳请网友们支持一下我们12户40多口人,惊醒那些领导们,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