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天,大陆和境外一些媒体报道了大陆各大城市安装了大量监控录像头的消息。深圳市内有80万个监控头,平均每15个居民一个;广州25万个,佛山、东莞、中山分别设置了10万个。云南昆明有31万个,连内蒙古都计划安装40万个摄像头。
对于这些无时无刻不在监视人们一举一动的摄像头,一种说法是为了打击犯罪活动,并没有监控公民言行的政治目的;另一种说法则担心无处不在的"眼睛"会侵犯公民隐私和言论自由。
一个城市需要几十万个摄像头才能使民众有安全感,那这个城市的治安糟糕的程度可想而知。据某反恐专家说,得益于监控摄影机,广州市2005年以后捕获了4万名罪犯,昆明市的犯罪率降低10%。考虑到广州市警力的配备,常规的传统的破案方法仍然占绝大多数,该市2005年以来抓捕的罪犯当以数十万计。如果这4万名罪犯占了被抓捕罪犯的大多数,也就是罪犯总数没有那么多,那就是广州市的公安严重失职,居然2万名警察破案还比不上摄像头。
换个角度说,广州有25万个摄像头,抓捕了4万罪犯,平均每6个摄像头就捕捉到一次犯罪活动,说明广州市犯罪率极高,首先应该被问责的就是广州市的党政领导和公安系统。如此之高的犯罪率,没听说有哪个官员丢乌纱帽的,反而成了地方官的政绩了,真是中国特色。
这仅仅是广州一个城市。从香港南华早报报道的全国676个城市随处可见监控摄像机来看,高犯罪率在全国是普遍现象,那么,谁该为此被问责呢。
其实犯罪并不仅限于公共场合的偷窃抢劫,假设这些应该是摄像头能够捕捉的主要犯罪活动。有一大类犯罪,远比偷盗普遍而且严重,就是和官员职务有关的犯罪。去年,联合国反酷刑专员的报告揭示了中国司法系统内的黑幕,如监狱劳教所内广泛存在的酷刑。对于当局来说,如果真想消除酷刑,只要把公共场所安装的摄像头中的百分之一移到监狱劳教所,并由一个独立和中立的机构监控,保证酷刑这种职务犯罪行为急剧下降。不过我相信在中国不存在这么一个独立机构,而如果由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管理则是"干涉内政",万万不可的。
比起在公共场所的偷盗行为,另一类偷盗的数量就要大得多。各级党政官员偷盗民脂民膏,动辄几千万上亿,说是严重犯罪应该不为过。这种犯罪行为,在当今中国从根子上解决想来不易,不过应急的办法还是有的,而且不需要花费太多,就是公布官员财产。这么简单的措施,在政治局就是三番五次的通不过。反而是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最近建议,调整贪污贿赂罪起刑点。
以上假设是基于摄像头是对着刑事犯罪的。遗憾的是,实际情况比这个假设糟得多。奥运期间,当局第一次启动了摄像监控系统的人脸识别。主要识别对象是:恐怖危险人员、情绪偏激不稳定人员、牵连到奥运场馆和奥运活动区域群体事件的问题人员和法轮功。对民众和信仰人士的监控打压才是真正的目的。监控摄像属于金盾工程的一部分,金盾工程就是打压民众的工具,摄像头岂能例外。
据开发这个人脸识别系统的"专家"介绍,在2008年之前,公安部门将建立一个庞大的人脸信息数据库,这个数据库中将会包括每一个普通的中国人。也就是说,每一个普通中国人都是中共眼中的潜在罪犯。难怪需要那么多摄像头来监控了。不知道有谁愿意把自己的脸放进这个庞大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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