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福:欺负穷苦人的都是犯罪

作者:陈平福 发表:2009-12-26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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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执法人员"的丑恶嘴脸,以及他们对我平白无辜的羞辱和辱骂,这严重激发了我对强权的愤怒,促使我不得不进行这方面的深度思考。我所看到的社会,人间冷暖,我所经历的苦难,如果不说出来,不写下来,那就是我对自己尊严的自我毁灭,对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一大批人严重的不负责任。我看到的所谓"执法",就是欺负困苦的人,对待他们,就像街上的泥土一样,把他们清理干净。这样的干净,表现的是统治者灵魂的肮脏。

有一类犯罪分子,他们是在人不知鬼不觉的地方,或者在夜色的掩护下,趁着行人稀少实施抢劫犯罪。这类通常意义下的犯罪分子,如果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好汉遇上,受害人能够得到帮助和保护。也许偶然遇到警察巡逻,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人民养活警察,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没有必要为此大肆宣传,藉以提高政府形象。

另有一类犯罪分子是在大白天,穿着制服,开着车在繁华大街上实施犯罪。受害者往往是没有基本生活保障,家庭比较困难,自由谋生摆地摊的穷苦失业者,或者是从城市郊区来的,卖瓜果蔬菜的穷苦农民。我在前一篇博文中讲述的那个卖桃子的农妇,她的一大筐新鲜桃子,被城管整筐抢走。这种抢劫行为被称为"执法",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合法的抢劫,不是犯罪。碰巧那整个过程让我这个贱民亲眼目睹,久久不能遗忘,而且引起了我的深度思考。我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为什么有些光天化日之下,明明显显的抢劫,被叫做"执法",而不被认为是犯法?

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依靠拉小提琴卖艺谋生的穷苦人,我能够深切地体会到那位可怜的农妇内心深处的伤痛、无奈、无助。面对这种公然的抢劫,受害者肯定是状告无门,因为抢劫犯是政府的人,法院是政府开设的。我相信,她一定会逢人就说她的故事,大肆宣传她的痛苦遭遇,让更多的人知道现代社会的另类土匪是如何明目张胆抢劫的,这肯定会让政府本来已经很不光彩的形象更加地不光彩。政府要打造一个光辉形象多难啊,就为这类不值钱的"小事情"给彻底败坏了。这位农妇的宣传作用,肯定会比政府宣传部门的威力大一百倍。

的确,我当时看到那筐鲜桃直流口水,所以重点关注了那筐桃子的去向和坐在大街上失声痛哭的农妇。我确认桃子是被"城管执法"车拉走了,不知去向,估计再也不会物归原主了。我有意和现场围观的群众问起桃子的去向,人人都说那肯定是被他们这帮土匪分着吃了,这还用问吗,多少年了,这种事情已经成为了习惯,是政府的一贯作为!这伙畜类,如此抢来的桃子你们如何吃得下啊!

制定土政策的政府高官高高在上,它们不能体察民间的苦难,不通人性,没有善心,没有同情心,不知道德廉耻。请问你们这些所谓的"执法人员",你们这些做奴才的下人,整天在大街上瞎转悠,而且你们中间也有人曾经下过岗,当过穷苦人,你们不看看这些人可怜吗?政府要你们抢穷人,欺负穷苦人,你们就那么爱听你们党妈妈的话,你们竟然如此缺德!按照天然的律法,不论什么样的抢劫,欺负穷苦人的,都是犯罪,天理难容。当然,城管队员里面也有好人,关键问题是他们背后那个可恶的公权力在胁迫他们作恶。

用打砸抢的方式维持社会秩序,用野蛮的行为打造文明城市,和天下穷苦人作对,这是一种违反现代人权价值观的暴力执政思维,也是政府的低能和无知,是不断地自毁形象,一再挑战民众的道德底线。把践踏人权,欺压穷人也叫做执法,这真的是一个中了邪的社会。

我拉小提琴卖艺谋生,你政府凭什么要派救助站的奴才欺负我、羞辱我!我没有犯法,你们的救助站执的是什么法!我依靠一技之长解决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问题,没有给你们政府添麻烦,为何要遭到如此羞辱和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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