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韩寒不要再探索,发手机短信会被判刑四年

发表:2010-01-30 0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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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韩寒写了一篇热门的博客文章《我只是在探索》,里面说到:“最后,我看到一个新闻说,以后手机上转发黄段子或者黄色信息将停止该手机短信功能,必须到公安局写下保证书才能开通短信功能。政府就是这样,他永远给你 一个动词和名词,然后永远不解释这个名词,比如说,不能反革命,但从来不告诉你什么是反革命,不能犯流氓罪,但从来不告诉你什么是流氓罪,这次是不能发黄 段子,但是从来不告诉你什么是黄段子。我本将心照政府,奈何政府没标准,导致了有些朋友莫名其妙就触到了雷区,甚至有些五毛党都经常陷于拍个马屁结果审核 没通过的尴尬。我的提议是,对于雷区,就应该写清楚,这一片是雷区,你进去了就后果自负,你不光没有明确标明,反而时不时人行道上埋个雷,炸了算谁的呢? 鉴于快到新年,为了避免广大网友在转发各种短信的时候不幸被停机,导致年初一进派出所写保证书的悲剧发生,我决定牺牲自己,在这几天里,源源不断的转发各 种黄段子,直到我的手机被停机了,我再上来转告大家,到底什么叫做黄段子或者黄色信息。所以,最近接收到我的黄色段子或者色情短信的朋友们,请不要误会, 我不是在发春也不是要调情,我只是在探索。”

看过后我为韩寒担心不已,因为我近日从法官处亲见一份刑事判决书,是湖北省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2009)武区刑一初字第381号,审判长叫黄源 峰,审判员有二人:魏筱霞,李锋,书记员叫殷晓艳。被判刑的人叫梅大佐,他就是因为用手机发短信被判刑四年,他不服初审判决而上诉,想不到武汉中级法院竟 驳回上诉(中院审判长叫陈丽敏……)
 
绝对真实!不信大家可以查一查。
 
所以真为韩寒的“探索”担忧!也真为我们爱玩手机短信的同胞们担忧。
 
请韩寒不要再“探索”下去了,你正处在“违法犯罪”的边缘,你知道吗?!
 
我爱韩寒!希望所有的韩寒都安然无恙。
 
法院之内有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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