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酷吏"打黑"往事

作者:李铁 发表:2010-01-3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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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一些老百姓精得很,他们宁要贪官,不要酷吏。这又是为何?在他们看来,贪官只能偷偷摸摸地攫取财富,民众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揭发贪官,贪官之恶最多也是个人之恶。但到了酷吏时代,则是铁通般的钳制,个人之恶则变成制度之恶,整个社会笼罩在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之下。

在酷吏的统治之下,路不拾遗,盗贼绝迹。不过,你千万别以为这是政治清明的大同盛世了,这样一个“没有罪恶”的社会一旦出现,根本的原因在于统治者垄断了全部作恶的权力。

以今天一些人的眼光来看,古代的酷吏似乎是很吸引人的。表面上看,酷吏有以下好处:

首先,酷吏的一大特点是专门和豪强做对,用今天的词就是热衷“打黑”。汉代大酷吏郅都,“敢面折大臣于朝”,不避亲贵。做济南太守的时候,到任就捕杀闲氏首恶,摧折济南豪强,权贵们都不敢正眼看他,称其为“苍鹰”,对他是又怕又恨。张汤更是专治诸侯王,诛戮富商、大姓、豪强,自然也是其强项。王温舒治广平的时候,大肆“打黑”,捕杀“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至流血十余里”。到十二月底,已杀得“郡中无犬吠之盗”。

其二,酷吏的政绩大都相当突出,尤其善于强化治安。郅都上任一年多,济南“郡中不拾遗”。他守边的时候,匈奴害怕,不敢进犯,被称为“战克之将,国之爪牙”。厍狄士文为贝州刺史时“道不拾遗”、赵仲卿主持屯田时“收获岁广,边戍无馈运之忧”,王温舒做广平郡的都尉,外地的盗贼不敢过境,及做上河内太守,只用三个月的时间,夜里连狗叫声都听不到了。

另外,酷吏不仅“能干”,而且大多相当清廉。郅都从不收礼,在任的时候不拆私信。张汤死后遗产不到五百金,王温舒甚至连五十金都没有。隋朝的厍狄士文“性清苦,不受公料,家无余财……凡有出入,皆封署其门,亲旧绝迹 ”。

这样的官吏,勤力“打黑”,又清廉,这么一说,恐怕很多人会心向往之吧?可为何在古代,从官方到民间,一直都大力批判这种酷吏呢?对酷吏的批判贯穿儒家政治学说的始终,到底是古人糊涂还是今人脑残?

古人批判酷吏,一来是因为其手段太残酷,但更重要的是,不仅其手段残酷,而且残酷之后,也换不来太平繁荣,反而把社会搞得更糟!这又是为何呢?

最早提出酷吏一词的是司马迁,他专门做了《史记·酷吏列传》,对酷吏们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后来司马光也批评汉武帝“以法制御下,好尊用酷吏,而郡、国为治者大抵多酷暴”。《后汉书》的作者范晔对酷吏的坏处一句点破:“末暴虽胜,崇本或略”,意思是说,酷吏们追求用严刑峻法,用残酷的手段来妄图解决社会失范的问题,完全是舍本取末的行为,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也自然解决不了问题。

社会的繁荣和稳定的根本在于设置一个相对公正的制度,要尽可能合理地分配利益和财富,这才是减少社会矛盾的切实可行的办法。稳定的根本在于减少社会矛盾,而不是无视矛盾,靠暴力酷刑维持。仅仅靠强力,靠刀架脖子:“举起手来,不许动”,这样的稳定,纵有一点效果,也是暂时的。

酷吏严延年任河南太守时,为了数威,各县的死囚集中到郡府行刑,血流数里,一时间野无行盗,庶几太平。然而没过几年,更多的人铤而走险,盗贼蜂起。朝廷也逐渐反思,好用酷吏之风也歇菜了。

制度不合理,不仅酷吏解决不了问题,就算是“酷皇”出马也是白搭。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苦,对于官员贪污腐败深恶痛绝,想通过空前严酷的法律根除之。他规定官吏贪赃额满六十两的一律斩首示众,并且剥皮实草。他还屡兴大案,如洪武十八年户部侍郎郭恒贪污案,牵连被杀的就有万余人。但结果如何呢?明朝贪腐有增无减,几乎成了中国古代史上贪腐最严重的王朝。

如果一个社会的民众,长期遭受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侵害,确实渴望有铁腕青天的出现,用严刑峻法来尽快终结那种失范的现状。这或许正是乱世中渴望酷吏“打黑”流行的社会心理基础。

但千万不要天真地认为,酷吏的严刑峻法就是“法治”。真正的法治,是以维护权利为本,而酷吏的严刑峻法,本质是为了镇压。酷吏之酷,绝不为纾解民困,而是为了取悦主子,酷吏“打黑”,说白了,就是更大的流氓去消灭地方小流氓罢了。酷吏这个角色,暗合封建政治的本质需要,是皇帝不可或缺的打手。酷吏“打黑”,锤击豪强宗室,其实是为了维护最高集权的意志独尊,替皇帝把有文才或武勇、有势或有钱的中间阶层,把“五蠹”去掉。他们同样对民实施暴政,扒房、拉猪、牵羊。酷吏就是皇帝主子凶狠的牧羊犬,要像牧羊一样收拾妥帖千千万万的纳税良民。

古代的一些老百姓精得很,他们宁要贪官,不要酷吏。这又是为何?在他们看来,贪官只能偷偷摸摸地攫取财富,民众也可以堂而皇之地揭发贪官,贪官之恶最多也是个人之恶。但到了酷吏时代,则是铁通般的钳制,个人之恶则变成制度之恶,整个社会笼罩在人人自危的白色恐怖之下。民众只能三缄其口,敢怒而不敢言,甚至不敢怒也不敢言。

在酷吏的统治之下,路不拾遗,盗贼绝迹。不过,你千万别以为这是政治清明的大同盛世了,这样一个 “没有罪恶”的社会一旦出现,根本的原因在于统治者垄断了全部作恶的权力。一个通过“打黑”消灭了豪强的社会,只是让一个个民众直接面对更强大的统治者的全面钳制,更加无还手之力。

“打黑”之后,小民们或许能够得到一点好处和安宁,但那只是短暂的。酷吏打黑除恶一时,却让恶的制度长命百岁。更何况酷吏绝不是依法办事的人,绝对只是人治,曲法枉法是酷吏的家常便饭。史书记载,酷吏周阳由“所爱者,挠法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王温舒纵使督捕,“快其意所欲得”。没有来自民众的约束,只对主子负责,酷吏们哪里还会遵循法条,哪里还顾得上程序正义呢?

因为替主子出头卖命,酷吏的官运一般都相当好,经常越级升迁,屡废屡起,深得皇帝喜爱。张汤就是因为替汉武帝屡次清除诸侯豪强而深受武帝信任,升为御史大夫,位居三公,仅次于丞相。还有尹赏,他起初任县令,犯“残贼”罪免官。但后来又很快被重新起用为郑县令。后来因首都长安治安恶化,尹赏被任命为长安县令,皇帝赋予其“得一切便宜从事”的全权。不久,尹赏升为江夏太守,因为诛杀盗贼及吏民太多,又坐“残贼”之罪免官。后又因为“南山群盗起”,尹赏又被重新起用,任右辅都尉,不久再升一级。

这也是古代酷吏频出的原因,说白了,就是一种政治投机罢了。

不过,酷吏投机,这条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虽然他们在官场常能平步青云,但最终的结局往往很悲惨。皇帝主子经常要把他们抛掉,来假装好人。不仅郅都、张汤、严延年都无善终,汉代十几个著名的酷吏,没被杀的仅有赵禹、杨仆等两三人,唐代的酷吏,也就姚绍之、毛若虚等几人得以幸免,其余都没逃脱斩首诛族的下场。

酷吏“打黑”,别迷恋它,它只是个传说。(李铁,香港浸会大学西方政治哲学博士,擅与流行的谬误作战。)

来源: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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