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国各地的官员司机参与甚至主导领导干部职务腐败的犯罪案时有发生。有学者认为,官员司机衍生为腐败新群体的现象有其制度性原因,防治的关键在于对公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中国官方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日前报道,目前中国的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家里人”、“身边人”的身份参与作案,在“夫人腐败”、“子女腐败”和“秘书腐败”现象之外,为领导干部开车的司机介入腐败案件的现象也日趋突出。报道指出,这些司机凭借其特殊的身份,在帮助领导干部打点关系、实现权力延伸的同时,正逐渐分享“特权”资源,滋生为新的腐败群体。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的胡星斗教授认为,中国官员的专车司机本身并不掌握任何公共权力,而现行体制所赋予官员不受监督的绝对“特权”是衍生“司机腐败”的直接原因:
“腐败它本身就是一种可以当操作政策的、暗示政策的副产品。中国它现在基本上还是一种人治的制度,特权的制度,司机腐败的确是中国特色的一种腐败现象,不仅是司机其他的各种服务人员他们都可能成为腐败链条中的一环。目前中国的官员享有很多的特权,这样一些特权的存在也使得腐败有了中介桥梁。司机参与腐败实际上是这些裙带政府的一个副产品。”
《半月谈》杂志还列举了最近中国各地发生的一些腐败案件,其中包括:原湖南省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司机吴军共同收受贿赂,总计超过人民币191万余元。司机吴军并为杨秀善窝藏赃款;2008年7月,原上海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的高某利用担任领导干部司机的特殊身份,为行、受贿双方牵线搭桥,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裁定介绍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9年9月,浙江省丽水市某领导司机吕伟强利用其“领导司机”的身份,虚构工程招标非法集资超过2.6亿元人民币,被丽水市中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报道认为,目前中国官员司机的腐败已不仅是局限于一个地区或几个部门的个别现象,司机腐败已经逐渐在权力腐败的圈子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原《中国海洋报》驻浙江记者站负责人昝爱宗就此认为:
“司机腐败主要是他跟领导的关系特别密切。比如他要去找副市长去谋私,但是市长要面子,他就不好意思拿钱,他就示意找我的秘书,好多都是秘书给他开车嘛,司机就可以利用官员的心理来谋私。他可以自作主张。这种现象就是权力集中于个人太多。司机就可以分到一笔油水吧。通过这种关系来谋取私利。对领导这种腐败这种共生关系就好像狼狈为奸一样。”
在中国官场,司机的种种胡作非为,终归是由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事不端造成的。报道认为,要根治官员司机的腐败犯罪,应当首先问责领导干部。在当前的社会,按照正常程序办不了事,但通过领导的司机却能“曲径通幽” 的现实当中,这种不正之风如何能避免腐败的滋生?对此昝爱宗表示,由于中国政府对公共财政的审批不公开、不透明,这从根本上为公众有效监督公共权力的使用增加了难度:
“就因为你的权力运作是一种不透明的,所以你怎么监督啊,没法监督啊。官方还有一个政策就是官员市长,县长、局长就不允许自己开车因为他们有时候喝酒啊,开车往往会肇事。不允许开车就必须给他们配备司机。其实还是很简单,能不能把政府的财政啊一分一厘地都公开。你比如每一个项目要公示,公示让大家一目了然。所以现在谈不上更好的监督办法,因为它的制度造成的。”
最近一段时间,有中国学者呼吁要探索政府公车使用制度的改革,以期从侧面解决“司机腐败”的问题。胡星斗教授表示,相应的改革措施必须引入民主监督机制,构建一套以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作的制度,才是解决中国官场腐败的根本:
“这个公车改革是给官员高额的补助,那最后这些官员们既获得了补助又使用了公车。因此官员的福利改革必须公开透明。在民主监督的情况下改。一方面是媒体的监督,人民群众具有决定官员升迁罢免的权力,当然如果一些监督部门能够更独立地行使职权这也可以。但是问题是如果人民没有决定官员的权力,那监督部门凭什么它会独立行使它的职权去好好地监督那些官员?所以我觉得还是一个政府体制的问题。”
中国官方的“人民网”在4月19号发表的署名评论文章也指出,汇集当今中国官场“家族腐败”、“秘书腐败”、“情妇腐败”以及“司机腐败”的种种现象,其背后最大的特点就是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权力腐败。而目前中国社会的“权力家族化”正在为这种权力的腐败提供最好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