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阳春白日风花香”季节,放眼北国江南闹市偏乡,穿马甲的人随处可见。说起小小马甲,可谓内涵丰富异彩纷呈,还有不少典故和学问。
马甲也叫马夹,又名坎肩,俗称背心、半臂。
马甲在我国可谓历史久矣,《清稗类钞·服饰篇》云:“半臂,汉时名绣裾,即今之坎肩,又名背心。”清代和民国时期马甲大为盛行,成为男女老少的常用服饰。既分内穿和外穿两种,又分单的夹的棉的绸的和皮的等等,四周和领襟还可饰以镶边。“长袍马褂瓜皮帽”成为当时中国男子的标准服,这马褂其实就是马甲矣。我们从当年的老照片、旧电影和丰子恺的民俗画中,每每能见到这些。翻阅鲁迅先生的生活照,发现先生在家里也很喜欢穿马甲的,许广平还为迅翁织过一件毛线马甲。
马甲在西方也十分流行,且形式多样,还有翻领和立领的。17世纪西洋马甲甚至有长袖的,后摆长至膝部,开衩,又名燕尾马甲。到18世纪90年代,马甲成为西方男子的主要服饰。这时其后摆开始变短,有的装有3层门襟,门襟敞开造成3件马甲的假象,3层门襟的颜色一般是绿色、黄色和祖母色。
世界时装之都巴黎集中了许多时装设计师和裁缝师,并不断“开拓创新”,仅1821年间巴黎就掀起五次马甲新潮。当时那里还流行穿双马甲,黑色丝绒马甲衬里,白色凸纹织物马甲套外,有钱人更用宝石做扣子。一时马甲和领带成为绅士们显示风度的标志,不同场合穿不同马甲,在家就餐和赴宴、散步和访客所穿的就截然不同。
19世纪随着西装的风行,马甲成为西装的必备品,选料和工艺也愈加精美,西装配马甲成为西方上流社会的穿着礼仪。贵族出身的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对马甲情有独钟,说它“既方便又洒脱”,还将它作为礼物送给他崇拜的大文豪托尔斯泰。英国著名学人罗素曾津津乐道过伦敦一家濒临破产的老板拍卖600件马甲,其中不少镶有昂贵钻石纽扣的轶事。
马甲虽小,身价却不菲,中外历史上它都曾是官服或制服,如清朝的官服“十三太保”(因用13粒纽扣而得名),实际上就是坎肩,即马甲。西方宫廷燕尾马甲和士兵马甲都是标准的官家礼服和军装,士兵马甲后摆和两侧均开衩,便于骑马、佩剑和作战。自19世纪中叶芝加哥证券交易所人员穿起黄马甲以来,马甲更成为某些行业特定的“标志服”。
如今不仅有各种布马甲、棉马甲、皮马甲、毛线马甲、真丝马甲、涤丝马甲,还有短马甲、长马甲以及仿古的中式马甲。现代社会“标志性”马甲更是形形色色随处可见,如交警、环卫、筑路、抢险等人员颜色鲜艳的荧光马甲,飞行员、跳伞员的航空马甲,潜水员的水下马甲,多口袋马甲更深受摄影师、旅行家和艺术界人士的青睐,近年来红马甲更成为青年志愿者(义工)的标志,而长呢裙配马甲则是许多白领女性的首选。少数民族的马甲,更是形式多样争奇斗艳,令人眼花缭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