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分,我牵着女儿,在社区内散步。
这仪式,好几年了,她还是婴儿,我抱着她散步。她学步后,我常先牵后抱。她四、五岁后,多半独自走,我一旁跟随,她累了,便要我抱,我抱累了,便要她自己走。父女俩于是妳来我往的拉扯,但散步,始终是我们父女日常嬉戏的一环。
女儿乐此不疲,我有法宝,我随身带些糖果饼干,这可比她老妈大方多了;我尤其乐于跟她散步,那是当老爸爸的一种骄傲啊,带着漂亮小女生,沿路都听到打招呼的赞美,多虚荣啊!
我每次想到跟女儿的散步,脑海中,就浮出在海洋公园里,海豚与训练师的互动画面。海豚跳高、转圈、潜入水底、快速跃出,每完成一次动作,训练师便抛条小鱼给它,以资奖励。女儿跟我散步,我手中的零嘴,像一条线,她无论怎么跑,过一会总会跑向我身边,等我撕开一小块饼干,掐起一粒小软糖,含在口里,然后再兴奋的跑出去。趁她兴致高,我有时还可以讨来一个香吻,黏黏的口水,沾点零嘴甜味。可别小看这样的父女亲吻啊,一路走下来,我的脸颊可以被亲上五、六次呢!
散步是很悠闲的享受。人在散步中,放得特别轻松,写《湖滨散记》的梭罗,写《孤独散步者的遐思》的卢梭,都深谙散步的精髓,不过,我远远超过他们,毕竟我可是“带着女儿散步的喔”。一个人散步,很悠闲;可一个人,若仅能欣赏一个人散步的意境,终究是孤独且寂寞的。倘若他爱过人,他领会过跟挚爱的人携手散步的温暖意境,他终会明白,何以“爱”这玩意,能让荒漠喷泉,却也能让绿洲枯萎。
我的单身时期很长,散步成为日常习惯。我却从来没经验过带着一个女娃儿,慢慢散步,一路散步的喜乐。一个人散步,宛如哲学家,天地有大美,万物皆自得,一草一花,都能在自己的静观下,绽露它们的独特美。天底下的哲学家,最好的哲学家,都该是孤独的,不然,用情一多,他们便知道知识永远无法处理感情世界的纷扰与多变。
能欣赏两人散步的,都是生活家。生活家了解,天地之美全在我们自身的投射,一条再寻常不过的巷弄,就因为我们曾经在那里跟相爱的人散步过,终其一生,我们就忘不了巷里的阴晴气象。爱过的人,脑海记忆出奇顽强,哪一片瓦,哪一扇门,曾经为挚爱的人遮风避雨过,到老时,他们都如数家珍,即便有可能由于衰老,使得场景被错位,记忆编年被倒置,然而,深埋于心底的往昔之爱,却必然如废墟中的老树盘结,古迹下的残留文明,能顽强的宣示:这里,曾经有人爱过!
我从没改变过爱散步的习惯。只是,一个人的散步,竟走到了半百老翁牵手小女儿的散步。我爱看女儿前后奔跑,爱她突地折回要我给她一颗糖,爱她背了几首唐诗跟我炫耀:“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下面呢?“爸拔,我要抱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