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贪官外逃机制已“国际化”

发表:2010-05-24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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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情人透露,在大陆贪官外逃过程中,已形成一个巨大的隐形利益链。有些国际服务机构,就专门透过为贪官子女留学和配偶定居提供服务,为官员转移财产,从中获利。

中国对于究竟有多少外逃贪官,迄今仍没有统一的说法。据了望新闻周刊报导,几年前,有媒体称,据商务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逃贪官数量约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卷走近1亿人民币。

上述数据,一直被媒体广为引用,但2010年4月25日,商务部新闻办有关负责人却表示,商务部从未正式做过这类调查,也未发布过此类报告。报导说,公安部、审计署06年5月首次就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称,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近年来陆续缉捕320人,直接涉案金额近 700亿元人民币。

而从2010年4月28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为了望提供的研究资料来看,数据与商务部所否认的数据更为接近。

中国当局4月间审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两项暂行规定,显示问题的严重性。

多位专家表示,近年来,部分腐败官员与移居海外的配偶和子女里应外合,将贪污受贿的大量资产暗中转移国外,一旦势头不对就抽身外逃。

目前,大陆民众把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 (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官员,称之为“裸官”。在以往外逃贪官中,“裸官”就占据相当大的比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尹韵公分析,贪官之所以能在敛财后卷款外逃,直接原因是监管部门并未掌握其家庭财产及家庭成员情况。此外,中国在司法引渡方面与国际水平并未完全对接,增加贪官成功外逃可能性。

此外,他也提醒,有些外逃的贪官,之前掌握国家有关领域重要机密内容,外逃后,可能使机密外泄。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认为,贪官频频成功外逃,对国内潜伏的贪官,也起到示范效应,使外逃现象加剧。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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