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降书全文

发表:2010-06-08 14:4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4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日本降书全文

一、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已向联合国最高统帅无条件投降。
二、联合国最高统帅第一号命令规定在”中华民国(东三省除外)台湾与越南北纬十六度以北地区内之日本全部陆、海、空军与辅助部队应向蒋委员长投降”。
三、吾等在上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之将领,愿率领所属部队,向蒋委员长无条件投降。
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 蒋委员长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敌对行动,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第318页〕补给品、情报数据、地图、文献档案及其它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机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内日本陆、海、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待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
六、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日本陆、海、空军所俘联合国战俘及拘留之人民,立予释放,并保护送至指定地点。
七、自此以后,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日本陆、海、空军当即服从蒋委员长之节制,并接受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颁发之命令。
八、本官对本降书所列各款及 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以后对投降日军所颁发之命令,当立即对各级军官及士兵转达遵照,上第二款所述地区之所有日本军官佐士兵,均须负完全履行此项命令之责。
九、投降之日本陆、海、空军任何人员,对于本降书所列各款及蒋委员长与其代表何应钦上将嗣后所授之命令,倘有未能履行或迟延情事,各级负责官长及违反命令者愿受惩罚。奉日本帝国政府及日本帝国大本营命签字人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陆军大将冈村宁次(签字盖章)昭和二十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零分签字于中华民国南京。代表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大不列颠联合王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并为对日本作战之其它联合国之利益,接受本降书于中华民国三十四年(公历一九四五年)九月九日午前九时零分签字于中华民国南京。

中国战区最高统帅特级上将蒋中正特派代表中国陆军总司令陆军一级上将    何应钦印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