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封:1994年1月25日
中纪委、监察部合署举报中心:
兹举报国务院在长江三峡高坝修建问题上,置本检举人黄万里劝阻的说理于不顾,违背宪法“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的规定。虽此坝业经人大通过由国务院定期动工修建,但国务院不能卸却核定该坝修建可行性成立的责任。请监察部举报中心查明处理。
按举报人黄万里曾于1992年11月14日、93年2月14日及6月14日连续三次向中国共产党政治局常委会江泽民总书记与诸位委员、包括国务院领导,说明建成三峡大坝将于几年内堵塞重庆港、断绝黄金水道上段;并抬高洪水位,淹没江津合川一带耕地;终将被迫炸掉。祸国殃民,莫此为甚。
凡建造高坝于河道中一般都有五种相互独立的问题,其可行性均须考查,是否一一成立。三峡高坝经检举人研究,明显地皆不成立。当今尚无一条以卵石为造床质的通航河道、两岸饶有耕地者修建高坝,长江三峡高坝实为创举,他年足为世界水利工程提供一反面教育。这五个问题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第一个问题是造坝后对于河道和流域的生态环境影响。生态影响中受到破坏的情况业经广泛讨论,年前且有法国所在的世界生态组织法庭公开裁判,三峡高坝之修建为不法,我国缺席不理,法国认错。环境问题已如上述,断航祸国、淹地殃民,决不可取。这一首要问题若在孙中山提出这设想后就有人阐明,则以后所有活动——勘测、规划、各种可行性研究、设计等待皆可免除。
第二个问题是大坝和航船上下的工程技术问题,因为工程钜大,将打破世界记录,经多方研究,总是可能做到。据此,英雄主义也因此抬头。实则因决定用混凝土重力坝,浇注时期长达一二十年,又必选择最佳基础花岗岩所在的三斗坪,其地卵石覆盖层35米,坝长1,998米,而后面的水库宽度只有500至1000米,致使工程浩大,而蓄水量却不大,淹没损失又綦大。说明现定工程只考虑了坚固性,却忽略了经济合理性,论技术,虽可修建稳妥,工程却不合理。
第三个问题是社会影响或社会效益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这就是因库区淹没50多万亩所招来的迁移人民130万人和十几个城市问题。现在进行的建设性移民措施,比以往的办法好得多了。预算移民费用竟占工程费之半,亦即全部预算的三分之一,已够多了。但是实际上恐仍不够,移民向山区显然很难容纳全部,仍不得不有几十万人移往域外远地,这就困难了。所以这个问题可能使造坝可行性不成立。
第四个问题是工程经济可行性是否成立,也就是按本工程的价值对比回收是否值得修建。按照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1990年7月的报告,28页:“贷款偿还期及投资回收期都是20.6年,即竣工后的次年即可还清贷款,收回投资。这是其他水、火电站做不到的。”确实如此,这是世界奇闻!原来计算中偿还所贷之款指的是开工时所筹集的资金,而不是峻工时的投资本利总数。后者通过20.6年要扩大约四倍之钜,亦即报告中的投资总额比实际需要化费的缩小成为1/4,于是“其他水、火电站做不到”。实际上本工程经济可行性根本不成立,也就是根本不值得实施的。
况且从全国动力经济考虑:17年施工期间只有大量工费支出,除少数先装置的电机外,无电力和资金回收。不象在川、黔山区建造百万千瓦以下大中型水电站,例如乌江渡电站五年即可完成,单价成本低廉,只及三峡电站的1/4,同期内早就回收投资。所以三峡建坝对于全国动力经济都是极不合算的。
第五个问题是三峡建坝对于国防安全的考虑。这已有张爱萍将军权威性的论据,兹摘录93年8月16日‘报刊文摘’所载“就三峡如何应付核战争一文张爱萍来函澄清史实”中一段:“……三斗坪大坝的防空问题。经从空中、两岸陆地和江面勘测后,并与长办共同研究,结论是:一般防空无问题,但对核导弹轰炸,则无有效办法。一旦被炸,江水将一泻千里,直下南京,包括洞庭湖、鄱阳湖两岸当遭灭顶之灾。惟有在遭敌导弹袭击之前放水,但危险性大,因为我们无法测知敌人何时进行核导弹袭击。……”可见考虑国防安全,三峡建坝不可行。
由此可见,三峡建高坝在上述五方面皆不可行。详细解释见举报人黄万里所写上述三信及附送两文:《长江三峡高坝永不可修的原由简释》及《“长江三峡高坝永不可修”河床演变问题论证》,信中还提供了长江黄河的治理策略所不同于当今者,一概未见有只字回答。
请举报中心敦促国务院重新审查此案,公布此信与前送三信,公开集会争辩,或指定刊物书面讨论,使大众明辨是非。根据讨论结果,就可决定是否洽当修建此坝。
若一意如此进行修建,终将因发现卵石在葛洲坝上游沉积量已达几亿吨;或移民实在困难,耗费极巨,无法推动;或领导觉悟此坝成本太大,不如百万千瓦中大型水电站成本低、收效早;或国家拨款困难,不能如期进行等等原故而被迫中途停工,则损失已数十亿元矣。
前列各种错误,总的最后审核者应负技术的责任,因其反科学的严重性,应请依法处理。凡审核人员须能通晓水利各部门学术与有关的水文地理学纯科学知识;在工作经历上须曾亲历河道测量勘查、工程施工、设计、规划;在分析技能上须精通数学力学法与总体数理统计法;其他工程经济与工程材料乃是土木工学必备的常识。如此才能对工程建设在环境、技术、经济等诸方面的效应作出准确的科学化判断。前述各项错误乃是浅易的、常识性的,尚未涉及高深的问题;但是一望便知,足以贻笑国际。凡此皆应通过多方争辩,不可要求齐声雷同。这是组织讨论在行政方面的责任。
请举报中心收到此信后请复示处理办法,不胜迫切待讯。由于本案的严重性,案情的发生、举报和处理经过终将公诸世界。
附送致政治局常委前后三信,共三篇六页,又附文两篇,16页及10页,原送有关水资源文未送。
举报人:黄万里
1994年1月25日
清华大学
第五封:1994年1月25日
向中纪委、监察部合署举报中心举报
清华大学教授张光斗的信
中纪委、监察部合署举报中心:
兹举报清华大学教授张光斗在工程审核或设计中,冒充内行,谎言惑众,致使国家经济建设受到严重损失。下面列举严重的诸案,请依法处理。
案一,张光斗总负责审核长江三峡高坝工程之可行性,主张“一定要上”,而该工程在环境影响上、工程技术上、工程经济上等各方面,全是不可行的。他在1992年政协会上,竟谎称当1957年水利部召开的黄河三门峡筑坝讨论会上,“我那时是反对修建高坝大库的,赞成设大量低孔,意见是对的。但不能说,我现在对三峡工程的意见也是对的”,事后大家理解黄河在三门峡修坝是错误的,淤毁田几十万亩,而且至今渭河淤积已上延过咸阳,南岸泛碱,洪水频繁,损害民生仍在增加。当时只有黄万里一人反对修三门峡坝,另有温善章一人主张改修低坝。张光斗则赞成修坝拦沙库内,让清水出库,见附件一,黄河水利委员会档案,黄、张的发言,又政协简报,见附件二。黄万里后来提议留全部低孔勿堵,以便他日排沙。当时则人人赞成,包括张光斗却不是“少数人”。现在张却在政协发言,竟冒充在黄河三门峡问题上自己属于准确的少数派,自己在长江三峡大坝问题似乎也该是对的。实际上他根本不懂三峡因环境影响,卵石将堵塞重庆港而不能造坝;也不懂工程经济核算原理,此坝根本不值得建造;而妄加审核通过。谎言惑众,道德败坏。
案二,按水资源是指人类可以利用的自然水量,包括对农业的有效雨量和从外地引用的水量。在我国最为丰富,时空分布也最合适。而张光斗于1989年写文《关于水资源问题及其解决途径》,竟把河中剩余的出海流量作为水资源,其中不包括有效雨量,却包括淹死人的洪水量。我国只有占全球7%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2%的人口,为世所称颂。而张光斗却说我国水资源贫乏,沦为全球第六,而把前苏联、加拿大等有大量弃水入北冰洋的居榜首。这一错误严重地影响到国土相对于水资源的利用。为此,我举报人黄万里曾在《自然资源》学报上写文说明川流和水资源的不同概念,以免水利规划错误所造成的损失。
最恶劣的是,开始个个刊物欢迎,忽然一天同时拒载,也不予解释。这些刊物是《水文》,水利部办;《自然资源》学报,科学院办;清华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办。检举人怀疑张光斗在科技界组织有一条黑线,指使刊物拒登反对自己错误科技成果的意见。特举报请查明处理。
案三,黄河本来缺水,张光斗却随同当时的副总理万里核准调用东营水每年1亿吨到200公里外的青岛市,中途兼顾些城乡饮用水。投资十亿元,每年还须耗费大量动力抽高水逾百米。每吨净水比在青岛煮海水还贵,十亿元可造三座长江大桥,完全违背工程经济。检举人黄万里事先曾向计委提供七种替代计划,每种工费均在1亿元以下,计委置不答,仍采用这技术错误投资浪费的“条子工程”。1992年黄河曾在济南断流。青岛年雨量800mm,不该向黄河上游300mm处争水。凡此,张光斗应负技术的责任,请查明处理。
案四,张光斗五十、六十年代在清华水利系负责工程设计院的技术领导。实际上他并无能力和经验具体领导技术工作,听任教师自行工作,致使承包的工程设计大多浪费极大。例如密云坝身设计过高,水库容量过大,浪费很大。大坝卵石堆砌,设计不当,造成坍坡。又如四川灌县渔子溪长输水道发电工程不在山头设置前池,却在河溪里设水库,致使10多公里长输水道设计流率倍增,因此不能用简便的山坡引水渠,而不得不用昂贵的隧道,其单价又倍增。结果土木工程造价浪费四倍之钜。这些例子说明他在负责的设计中从不致力于尽量减省投入、增多产出。
案五,前国民党资源委员会孙越琦是张光斗的老上级,知张底细甚详。1988年在全国政协选举常委的会上当张面登台演说,揭发张光斗解放后造谣撞骗,在《新青年》杂志上自称曾拒绝台湾、美国聘任要职,为新政府隐藏工程设计图纸等立功;又窃取原资源委员会的科技文稿为已有,对外发表等无耻行为。孙老至今忿恨在心,政协有案可查。
从上列各案可知,张光斗道德败坏,学术低劣;既不懂环境工程,又不解工程经济;谎言惑众,他负责的工程设计审核错误百出,使国家遭到严重损失。按错误的工程技术,浪费了生产中的劳动力,形成负生产力。也就是把人民从各方面有效劳动所收得的生产成果,在错误的工程里白白埋葬了。况且他采用了谎言欺匿的手段,不懂装懂,诓骗上级与群众。这些罪行,使国家遭受的损害,远比营私贪污者大千百万倍,故务必查明严惩。当今合署举报中心强调惩治贪污罪犯,自属必要。原进而明解,全国贪污犯所造成的国家总损失尚不及张光斗一人的错误技术所殃成的损失为大也。幸明察而详加调查,依法处理。
举报人:黄万里
1994年1月25日
清华大学
附件一1957年水利部召开的三门峡坝讨论会上黄万里和张光斗的发言。
附件二政协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简报第10期(经济10期),1992年1月8日。
附件一1957年水利部召开的三门峡坝讨论会上黄万里和张光斗的发言
在(1957年)6月18日以后的专题讨论会上,黄万里先生和张光斗先生的发言如下:
1010黄万里的发言(未经本人校阅)
三门峡以下河道大家都不同意淤积,为什么又同意把沙淤在三门峡以上呢?
我认为现在的办法是以上游堆沙来换取下游河道的不淤。
水土保持工作即使完成了100%,清水下来还是要带沙,河床是动的现象,三门峡坝把黄河分为二大段,当然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泥沙会减少了些,迳流也可能小些,但总要带走泥沙,而淤积在上游,慢慢的造成上游地区闹水灾,等于说把现在的闹灾地位上移了几百公里,时间错后了一些,这种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我认为最好还是把泥沙一直排下去,上游水灾问题也能解决,三门峡水库寿命也可以延长,下游河道的冲刷问题也可以少一些,除非是真是无能为力没有办法才留在水库里面。坝下留底孔或采用其他的方法可以把沙排下去。
1011张光斗的发言:(未经本人校阅)
1、清水下去有什么坏处呢?我还想不出什么坏的地方。(其意是可以拦沙库内,只让清水出库)
现在讨论中感到未知数太多,说不出一定怎么样最妥当,有人提出排沙,我认为如果不会使下游河道淤高的话可以多排些,水库寿命也可以延长一些。拦沙排沙哪样好?排沙的话能排多少?虽然经过计算或是模型试验,都还不能使人完全信服,因此在这些方面不要把自己束缚的太死。
2、关于综合利用的看法,我认为不一定非要面面具到(不可),如果某一项化(花)不来,就可以不考虑,还是同样是综合利用。
3、问题不一定全能用计算说明的,还要靠一定的判断,在总目标之下慢慢抬高水位走着瞧,用运用中的事实修改计划,由于未知数很多,我们的工程措施也要有弹性才好。近期计划要不防碍将来的发展。
有了计划也不一定全能照计划办,要看发展的情况而有所调整。
看上去这种想法似乎是摇摆不定,这是由于我们还不能掌握住它的规律,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把握性不大,工作也非常艰巨,所以希望越早进行越好。(《三门峡水利枢纽讨论会资料汇编》180页)
张光斗先生的上述发言是这次讨论会上唯一记录下来的发言。他的发言与黄万里先生针锋相对,主张拦沙、放清,而拦沙则必须修坝建库。黄万里先生的发言仍坚持不修水库。如果一定要修,则在坝下留底孔排沙,仍然是他1956年5月的观点。
那么张光斗先生在1992年1月8日的政协全国委员会会议上说到当年的三门峡工程:“我那时是反对修建高坝大库的”,具体是什么时间?是在三门峡工程的政府决策作出之前还是之后?特别是在三门峡工程的科学技术问题已经转化成了一个政治问题之前还是之后?至于张光斗先生自许其“赞成设大量底孔”的高见,《三门峡水利枢纽讨论会意见》中说:“绝大多数建议三门峡水库应设置较低的泄水排沙孔。”黄万里先生则说是与会专家“全体赞成”。张光斗先生充其量只是这些“绝大多数”中的一员,而黄万里先生则早在1956年5月就明确提出了这一建议。怎么经媒体一炒作,张光斗先生竟变成了中国水利界的布鲁诺,“他所强调的泄流排沙意见,并没有被方案设计者所采纳”呢?(见2003年11月1日的《华商报》12版),愿张光斗院士、中央电视台和华商报不吝所知,以教国人!
2003年11月10日
说明:本文所据的《中国水利》及《三门峡水利枢纽讨论会资料汇编》,由我的老同学沙际德教授提供,深表谢意。
附件二政协全国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简报第10期(经济10期),1992年1月8日。(略)
第六封:2000年4月对于治理黄河与长江的意见
国务院
朱镕基总理、李岚清副总理等:
附文指出治理黄河及长江的不同意见,呈请审查处理。
清华大学黄万里
2000年4月
自从1957年6月水利部召开对黄河三门峡坝苏联设计征求意见的大会以来,已有43年了。当时有70位专家出席,大多同意苏联设计,只有笔者一人根本反对修此坝,并指出此坝修后将淤没田地城市的惨状。争辩七天无效后笔者退而提出:若一定修建此坝,则建议勿堵塞六个排水洞,以便将来可以设闸排沙,此点全体同意通过。但当施工时苏联专家坚持按原设计堵死六洞。
1962年坝成,1964年潼关以上淹地几十万亩,迁移居民29万人前往宁夏高地。此后被迫打开施工排水洞,一切如笔者1957年6月10日至17日在大会上所预言。现在潼关已淤高5米,渭河3米,移民达70万人,灾情仍在扩大,详见附文之一。
43年来《黄河志》和《中国水利》皆未登载1957年会上争辩的实况。而1997年在全国政治协商会上讨论长江三峡高坝修建问题时,有一位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竟大言不惭地说:1957年讨论三门峡坝时只有他一人正确地反对修三门峡坝;如今他赞成修长江三峡坝也是正确的。他以为1957年他发言赞成修黄河三门峡坝,并批判黄万里的反对修坝,事过40年人们早就忘了,庶不知当今他在政协的发言和40年前的发言稿仍在群众手中,经录送中央纪委等有关机关和群众,他气得落泪。这种行为在早年国民党员中是很多的,被群众称为党棍,但在今力行素质教育的盛世实所罕见,其劣迹业已传到国外大学。建议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弹刻其职务,以明国法的严肃。
在他拦洪储沙治理黄河的策略指导下,黄河虽未泛滥,但潼关以上耕地损失太大,人民迁移痛苦万分,与时俱增。明知黄河断流,他还主张引黄济青,八亿元不足,将突破十亿元,可以建造三座长江大桥。明知长江三峡没有火成岩地基可修混凝土高坝,他还主张在三斗坪修二千多米长的大坝,把三峡埋在水库里,创造历史上坝工的大笑话。月支高薪,不知浪费国家多少投资。三峡坝有四大工程本身的错误,还有两大生态环境的错误,不知床沙输的是卵石,而按悬移的泥沙一般处理。凡此治黄治江的规划全是错误的。须知工程计划的根本性错误所造成的损失远比贪污之数为大。按国家大宪前者罪行也按刑事处分,但新宪法里这条取消了。这是国家对两院院士的宽恕。江河治理意见详见附六册。
《黄万里研究基金》主任黄肖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