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印是秦始皇的玉玺,八个大字是: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玉玺是古代帝王用以署名的印章,玉字的由来是秦始皇以和氏璧制造玉玺,玺为印记之意。其中秦始皇以和氏璧制造的玉玺又名传国玺。秦、汉、魏、西晋、前赵、东晋、宋、南齐、梁、陈、隋、唐、后梁、后唐各朝沿用秦始皇之传国玉玺,上面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和氏璧制造,其中在王莽篡汉时,曾向当时的太皇太后王政君索取传国玉玺,王政君感到非常愤怒,便将玉玺取出摔砸于地,为此传国玺还碎了一角,虽然日后以黄金补上缺角,却仍看的出摔碎的痕迹。传国玉玺是在后唐末帝李从珂自焚之时失踪。在宋朝时,有农民在田地中掘出「传国玉玺」,被宋廷认为是秦始皇所制的那个,但时人有认为其为伪造。后金国夺去此传国玉玺,传至元朝。元亡时被携往北方,明军多次出兵亦无法取回。自此明、清两朝即大量制作玉玺以减轻传国玉玺的重要性。
前221年,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后获得和氏璧,秦始皇将其琢为传国玉玺,命李斯丞相在和氏璧上写「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虫鸟篆字,由玉工孙寿刻到上面。秦二世死后,由子婴把传世玉玺献给汉高祖刘邦,授为「汉传国玉玺」,但此时,玺上的文字却记为「受命于天,既寿且康」(见《应氏汉官》、《皇甫世纪》)。王莽篡权后,向孝元皇太后逼索玉玺,皇太后大怒,把国玺狠狠砸在地上,摔崩了一个角,王莽让人用黄金镶补,尽管手艺精巧,但宝玺终究留下缺角之痕。
东汉末年各路诸侯讨伐董卓时,爆发董卓讨伐战,率先攻入洛阳城的是孙坚。在《吴书》及《山阳公载记》有记载孙坚在入洛阳后,于南甄官井里找到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传国玉玺,更私自收藏起来,后来袁术劫持孙策母亲,夺取了玉玺。不过,史学家裴松之引用了《江表传》案《汉献帝起居注》、《虞喜志林》,指出当时汉室有六个玉玺,分别是「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但汉献帝由河上归还宫殿时,六个玉玺仍然在宫殿,没有外流。
另一方面,裴松之指出「汉传国玉玺」中刻为「受命于天,既寿且康」,但《吴书》却写成「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又《三国志袁术传》没有记载袁术拥有传国玉玺,所以玉玺一直都是在孙家,但到了东吴向西晋投降时,却只有献上金玺,而没有玉制。所以裴松之不同意这说法,而陈寿、司马光亦不将此记入《三国志》及《资治通鑑》中。但无论如何,传国玉玺的确在汉室手中,最后传给曹魏。之后玉玺经过西晋、前赵、东晋、宋、南齐、梁、北齐、周、隋,传到唐朝,至五代十国时失去踪影。
有关玉玺的失踪之说,现时有三种说法:
1.后唐末帝李从珂自焚之时,玉玺便失踪。
2.公元946年后晋出帝被辽太宗捕获之时丢失。
3.传国玺是在元顺帝手上再度失踪的,元朝皇室曾有玉玺之记录。明军攻入元大都,「俘获诸王子6人,玉玺两枚,元成宗玉玺一枚,元朝共11个皇帝,其它皇帝玉玺均没有缴获。」 据《二十五史纲鉴》载:公元1370年5月,明军横扫漠北直捣应昌之时,缴获元顺帝出逃所带到漠北的一批珠宝。其中既没有元朝的诸帝之玉玺,又没有传国玺。由于传国玺的下落不明,明、清两朝均没有传国玺。是故明朝开国时,明太祖朱元璋有三件憾事,其中首件就是「少传国之玺」。
明末辽东女真多尔衮出兵蒙古林丹汗部,粟玉太后持此玉玺出迎并投降,次年皇太极据此登极,但该玉玺的真伪长期为人质疑。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之信物。嗣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二千余年。然终于销声匿迹,至今杳无踪影,辄令人扼腕歎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