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看中国记者路扬帆报道】《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报导,中共在2008年奥运举办前和举办期间,以安保为借口,在全国大面积的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并称,据海外收集到的资料,经法轮功人权工作小组整理并提交联合国的案例达10,194人。
该组织表示,奥运以后,全国性的大抓捕还在继续大量发生,并对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判刑和劳教。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被判刑案例为1,361人,除去刑期不详及判缓刑的案例后共有1,305人,其中最高刑期18年,最低刑期1年,平均刑期约为5年1个月。
关于迫害的文件和讲话
就此,《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提出中共于奥运后仍持续大量抓捕法轮功学员的有关迫害文件与谈话:
2009年2月28日,英文版《南华早报》详细披露了中央就敏感时间而下达的计画─“6521行动(工程)”。“6521行动(工程)”的名称乃取中共建政60年,达赖喇嘛出走50年,六四20年和迫害法轮功10周年之意。为此佐证的是阿波罗网披露的呼伦贝尔市政法委书记2月23日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讲话中提及“今年应为‘敏感年’,即从年头到年尾政法战线都是一级战备。”该讲话证实了“6521”的提法。同时该讲话表示,打压法轮功是“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此外,南风窗题为《2009年“维稳”新思维》的独家策划报道中披露,中共中央成立了以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为组长的维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009年信访维稳工作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3月份,主要是确保全国“两会”顺利召开;第二阶段,4~7月份,主要任务是围绕迫害法轮功10周年,严防法轮功;第三阶段,8~12月份,主要是围绕中共建政60周年。
迫害法轮功是2009年政法工作重点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指出,在中央直接部署下,2月到3月间,各省市自治区到区县纷纷召开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当地维稳工作。并在有关文件和报道中表明迫害法轮功是2009年政法工作重点。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政府于2009年4月建立有奖举报,明示“对提供线索的,每条有价值线索由市委610办奖励300元。对现场抓获书写、张贴、散发反动宣传品的,每抓获一人次奖励1,000元”,并要求“在‘7.22’前和国庆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打击行动”,要“形成对法轮功组织的强大震慑”等。
奥运前后迫害法轮功案例统计
根据明慧网2008年8月至2010年2月间披露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消息,《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按照法轮功学员实际被判刑被劳教的时间进行了整理。时间跨度为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
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被判刑法轮功学员部分人数统计:此期间被判刑案例为1,361人,除去刑期不详及判缓刑的案例后共有1,305人,其中最高刑期18年,最低刑期1年,平均刑期约为5年1个月。
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被劳教法轮功学员人数统计:此期间实际被劳教案例为1,484人,其中有明确劳教日期的447人。
对法轮功辩护律师的迫害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指出,近两年敢于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的律师均受到中共各种胁迫与施压,诸如恐吓、抄家、没收律师证、监视居住、甚至进行人身攻击和非法判刑等等。这些律师有李苏滨、莫少平、郭国汀、江天勇、张传利、兰志学、韩庆芳、韦良玥、李长明、郑恩宠等。
此外,中共北京当局在2009年以所谓“年度考核”为名,藉此注销20名律师的律师证或延缓会员登记而不能继续执业。这20位律师包括北京的律师江天勇、李和平、黎雄兵、李春富、王雅军、程海、唐吉田、杨慧文、谢燕益、李敦勇、温海波、刘巍、张立辉、彭剑、李静林、兰志学、张凯、刘晓原、黑龙江的律师韦良玥、广西的律师杨在新。其中至少有17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过辩护。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信条
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