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押前健康的陈振波
颈椎被打伤的陈振波(经家人细心照料後所拍的照片)
【看中国记者杨逸凡采访报导】2008年12月25日山东平度市法轮功学员陈振波在佳乐家超市门前发《九评共产党》一书,遭人告密,平度市城关派出所的警察将她抓至派出所,在拘留12天后,她被送到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在那里陈振波被关押18个月,于今年6月回到家中。在劳教所陈振波被长期关在厕所进行种种酷刑对待,要求她放弃法轮功的信仰。
知情者透露:陈振波将受到酷刑之事曝光给海外媒体,主要是希望国际上能关注国内的人权现状,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对待,并追究这些警察的刑事责任。
提到陈振波在劳教所时所受到多种的酷刑时,他表示,陈振波曾跟他说过,在2009年初,当时她被强迫关押在厕所里进行折磨:双脚着地,双手被铐在窗户上,人呈十字形,这样被铐着长达七天七夜;冬天被迫穿很少的衣物,并泼冷水,如果叫喊了,就拿胶带把她的嘴封上,二十四小时罚站不让睡觉,不能闭眼,看着闭上眼睛,就揪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
到了夏天,她又被进行另一波酷刑,狱警教唆犯人对她施以各种羞辱与折磨,像是往脸上吐痰、不给饭吃,用勾针刺她全身,还在她后背划了两条大沟,连耳朵都扎透了流了很多血,导致她最后痛得晕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吸毒犯孙丹丹见她躺在地上起不来,用脚在她的头部和脖子上猛踩,最终把陈振波的脖子踩坏了,经医院检查颈椎已经呈S型。陈振波醒来后发现自己全身都是青紫色。
在炎热的09年夏天,7月中旬至8月中旬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一滴水不让她沾,全身都是黑的,把她关在大队长办公室里,由两个在押人员看守,天天打她,用木板、拖鞋打、拳打脚踢的,三天不让吃喝,四天四夜不让她睡觉,之后每天只让她睡1、2小时的觉,而且把尿桶扣到她身上,把小便抹到她脸上。整整一个月,只让她喝了两次水,而且是只给喝一小口水;给一点饭吃,让她不会饿死,24小时才让她小便一次。
由于陈振波长期受到各种折磨,目前因颈椎被打伤,压迫身体半边神经,造成走路困难,脖子都是耷拉着,头抬不起来,全身疼痛难忍。
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主要是要逼迫他们放弃信仰,或者强迫他们做无偿的劳动。只要是不服从的,便酷刑加身而且是变换花样。据悉陈振波亲眼目睹其他法轮功修炼者也受到酷刑折磨。
据知情者表示,目前已知参与酷刑折磨陈振波的人有劳教所二大队狱警:大队长赵文辉、副队长赵丽丽、教导员孙振鸿、管理科科长陈数平、狱警宋敏、夏丽、石伟、刘桂玲、郑金霞等人,以及吸毒犯(蓬莱人姜丽霞、东北人孙丹丹)。他也强烈呼吁这些执法者不要泯灭良知,迫害无辜的百姓,同时规劝不明真相的在押人员不要充当罪恶的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