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等8年 如今技术移加处理周期减至61天

发表:2010-08-1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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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移民资讯汇编》(Lexbase)总编辑、移民律师库兰(Richard Kurland)透过《资讯自由法》取得的移民部内部资料显示,继联邦移民部于2008年11月实施加快处理技术移民积压的C-50号法案后,技术移民申请批准率高达88%,远远高于此前的13%的通过率。此外,移民部处理技术移民的周期也大大缩短为61天,仅只是过去的九分之一。

技术移民门槛变高 处理周期减至61天

资料显示,新斯高沙省悉尼市(Sydney)的申请调度中心(Centralized Intake Office,简称CIO)在2009年一共处理了58,764个申请案,平均批准率为64%。

资料可见,在C-50号法案通过前后的移民审批情况差异极大。在C-50号法案实施后,前述中心共处理39,987个申请案,批准率高达 88%,处理时间仅需61天。但C-50号法案实施前,自2008年2月至11月提交的申请案中,共18,777个申请案,批准率只有13%。处理时间高达546天。

另一方面,加拿大海外使领馆预先审核(Pre-Screen Decision)的平均批准率也高达90%,C-50号法案实施前后,无论在批准率及处理时间都差异不大。

移民部估计,在C-50号法案实施之后,CIO有137,000人重新申请,50,000人遭拒,有7,000人二度提出申请,再有2,500 到3,000人遭到拒绝。至于在C-50号法案实施前,CIO有380,000人重新申请,147,000遭到拒绝,有17,000人二度提出申请,再有 6,000到6,500人遭拒绝。

库兰指出,自今年6月26日移民部宣布,技术移民指定职业名单由原来的38项缩减为29项,并限制每年接受技术移民申请的案件数上限为2万,加上必须递交语言能力证明,这将令技术移民门槛变高,申请人数预计减少下,估计处理申请时间更将大幅缩短。

香港申技术移民要等8年 申请积压1.2万宗

移民律师李克伦根据《资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移民部内部文件显示,移民部驻香港签证办事处闹「人手慌」。积压最严重的技术移民申请达1.2万宗,是每年处理目标额的8 倍。据此计算申请轮候时间恐长达8年。而即使是抽调人手重点处理的投资移民积压个案亦达6500宗。

移民部渥太华办公室与香港移民计划经理,在去年9月30日进行有关讨论的文件显示,香港办事处是全世界最多投资移民申请积压的地方,去年9月前积压达到6500宗,是当年1000宗处理目标额的6.5倍。

香港移民计划经理指出,2009年香港需要完成1000宗投资移民申请的核发,是全球投资移民目标总数的一半。由于投资移民审查所需人力,是技术移民的3倍或以上,为了达到年度目标,香港签证办事处只好抽用塬本处理技术移民的人力,造成技术移民申请严重积压。

对于投资移民申请资料有多复杂,以致需要3倍人力,香港签证办事处以不同类别申请的文件厚度来作举例说明。以投资移民申请为例,一份申请通常有 3至5吋厚,魁北克的移民申请及爱德华王子岛的省推荐移民申请也差不多这么厚,但技术移民申请最多只有一吋,移民法修正案虽有助申请文件精简,但很快大量申请又挤压了空间,连放置文件的空间也不够。

在未面谈的申请当中,有约1/4被拒绝,根据文件分析,未接受面谈即被拒绝塬因,包括申请人无法证明资金来源为合法、生意文件造假、申请人隐瞒过去从事的职业或曾在政府部门工作的资料、申请人并无经商经验,又或夸大在该生意中的角色,资料不齐全;又或未按规定作出投资。

香港使馆 加国投资移民批准率89%

加拿大移民部去年对来自香港的投资移民书面审批率是53%;而余下的47%需要进一步面谈或需补充数据文件。有移民律师预料,新投资移民法例10月正式生效后,可望加速申请案的审批速度。

《移民信息汇编》(Lexbase)总编辑、移民律师库兰(Richard Kurland)周一表示,通过《信息自由法》取得香港移民项目经理的讨论文件指出,去年自香港递件提交投资移民书面申请者中,有近半数需要面谈,有四分之一未面谈就遭到拒绝。

数据显示,香港去年的投资移民书面审核批准率是53%,也就是说有47%需要进一步面谈或补件。需要面谈的主要原因,包括申请人未能证明其资金来源、没有证实他们积极管理业务、提交有问题文件、或申请人陈述和相关文件数据有差异。

没有透露姓名的一位香港移民项目经理表示,要豁免面试,初步提交的申请文件完整性非常重要,包括申请人如何和何时获得他们的资金、经营业务的范围等。投资移民书面审核中,有25%未面谈就遭拒绝,通常拒绝原因包括资金来源有问题,申请人没有证明个人依法取得净资产、提交欺诈性商业文件、虚报数据等。

这位官员特别强调,加国海外使领馆最艰巨的挑战,就是审核投资者提交的当地文件,由于涉及中国商业惯例,令核实需要大量专业知识。这令投资移民审批程序十分复杂,处理时间是其它移民类别的三倍。

10月新投资移民新例生效 料审批加快

官员表示:「香港处理加国近半数投资移民申请,去年目标额为1,000个。」移民部统计显示,香港去年投资移民书面审核批准率是53%,加上补件及面谈后的案件,最终批准率高达89%。在1646个申请案中,仅拒绝了197个。

库兰表示,在现有制度下,投资移民申请案远超配额,审批时间冗长,例如目前申请联邦投资移民审批时间约31个月,魁北克投资移民约在一年半至两年。以2009年计,联邦及魁省即有4,600件申请案,早已远超过配额总数2,500至3,200件的数量。

库兰估计,新投资移民法例10月正式生效后,可望加速申请案的审批速度。他说:「我建议旧申请人,改用新投资移民法例提出申请。」

移民律师王仁铎也表示,新投资移民法例更能吸引「资产大、背景好」的申请者,相信申请案件会减少,不会像目前那样远超出配额。

新投资移民法例要求投资人须拥有个人净资产160万加元,投资额为80万加元。旧法规定仅需个人净资产80万加元及投资额40万加元。

哈珀称吸纳移民人数不减 观察投资移民新门槛成效

哈珀强调,加拿大人口呈现自然减少,只有继续维持目前每年吸纳的移民人数,才能满足今后加拿大经济及人口社会发展所需,这说明为何即使在经济衰煺时,加拿大仍未减少移民吸纳人数。

至于6月底移民部将投资移民最低投资金额调高一倍至80万元,会否影响投资移民申请意愿,使加拿大流失大量外国投资?哈珀说,「过去40万元的投资的标準太低」,不合时宜,无法帮助加拿大真正吸引大笔投资,现在移民部仅根据国际经济情势进行合理调整而已。

哈珀并说,过去一段时间,因为「投资金额太低,导致投资移民申请积压」,令申请太多无法及时处理,现在提高标準,对加速申请可起一定作用。哈珀还说,政府每次作出新规定的初期,会密切的观察,新规定带来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并视效果如何,再作是否调整的参考。哈珀认为,80万元到加拿大作投资移民,在国际间仍有相当吸引力。

来源:温哥华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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