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古代官员如何申报财产(图)

发表:2010-09-1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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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官员的财产状况,朝廷一般是掌握不了的。除非官员被抄家,或者身死之后,家属无力安葬,朝廷才得以知悉哪位官员贪浊,哪位官员清贫。因此之故,史书中有一些关于特大贪官如和珅等人抄家物资的记录,却很少有关于其他官员财产的记载。

几位宰相的财产清单

诸葛亮、魏征、司马光三人的财产状况,是能从有关史书上查到的。现简要介绍如下:

三国蜀汉宰相诸葛亮,有田15顷,较贫瘠。据《三国志·诸葛亮传》记载,诸葛亮在给后主刘禅的一份奏章中,申报了家庭财产:“初,亮自表后主曰:‘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及卒,如其所言。”从这份申报材料看,诸葛亮的主要财产是薄田15顷(那栽种800棵桑树的地,应当包括在15顷田之内),是不能算多的。其他财产寥寥无几,身后内无余帛,外无赢财。

唐朝宰相魏征留给子孙的房产,价格不菲。据《新唐书·白居易传》,魏征的房屋到他孙子时,已增值至 600万。孙子要用钱,将祖父遗下的房子卖了。有个叫李师道的官员,自己掏钱600万,打算为魏征之孙赎回房产。白居易得知后,上奏唐宪宗:魏征的后人不能守住魏征的房产,陛下应当从照顾这位贤相的子孙出发,赎回房屋,然后赐给他们。这种好事应当由朝廷来做,而不能让李师道个人去做,他做就是“掠美”了。白居易的意见为唐宪宗所采纳。

魏征的房产,来源正当而合法。魏征虽然身居宰相高位,但住房条件较差。一直到晚年,到病危时,他家都没有正厅。唐太宗吩咐有关部门,从建造宫殿的材料中,找一些小规格的运来,为魏征家建造正厅。只花了五天时间,一间正厅就建成了。直到魏征去世前几天,他才拥有正厅。魏征的房屋,最值钱的正厅部分相当于“福利房”,是朝廷为他建的。

北宋宰相司马光在洛阳有田三顷,还有房产。三顷地,对一个宰相来说,是很少的。唐朝有一个名叫杨志操的官员,他在从政之前的目标是:有田10顷,奴仆10人。三顷地,连这位尚是一介布衣的杨志操都看不上。据《宋史·司马光传》记载,司马光去世后,家无余钱,家人连丧葬费都付不起。“妻卖田以葬,恶衣菲食,以终其身。”司马光的夫人卖了田地,才安葬了司马光。作为昔日宰相夫人的她,这时过起了清苦的日子,吃粗劣的食物,穿低劣的衣服,直到去世。至于司马光在洛阳的房屋有多少,洛阳的市民都是清楚的。原来北宋洛阳有这样的风习,高官的私家园林,每到春天,都要向市民开放。按惯例,游客会自动付给或多或少的“茶水费”。“茶水费”相当于门票收入,一个春天,总数可观。仆人每次将这笔收入上交司马光时,司马光总是让仆人留下自用。开放私家园林,实际上起到了公开官员房产的作用。这不是朝廷下令要求做的,而是社会风气使然。

诸葛亮为何敢于主动如实申报家庭财产

在以上提到的三位宰相中,主动向朝廷申报家庭财产的,从我接触的史料看,仅有诸葛亮一人。我又一目数行地将晋代陈寿著《三国志》一书翻检了一遍,除了诸葛亮外,没有发现魏、蜀、吴三国任何一名官员申报家庭财产。我不敢据此断言诸葛亮这样的主动申报财产的典型,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绝无仅有,但起码可以说,这种典型是极其罕见的。

诸葛亮为何敢于主动申报财产?主要原因不外两个:一是他并非豪富,从家无余财这一点看,或许连“中产”也谈不上,公开家庭财产,不会让人吃惊;二是其财产来源合法,经得起问,经得起查。打个不很恰当的比方,现代的哪位男人,他如果堂堂正正,不养情妇,不包“二奶”,他就不怕向妻子公开通讯录以及短信内容,因为他没有做见不得人的事,心中无鬼。

15顷地,对于一个宰相来说,多不多呢?可以举同时代的例子。魏国将领满宠,晚年官封太尉,魏明帝一次赏赐他50顷田,还有谷500斛,钱20万。吴国将领蒋钦受命去打关羽,不幸在行军途中病亡,孙权为表彰他,也为抚慰他的妻、子,赐给他的妻、子 200顷田,还有芜湖民200户。吴国国主孙皓于公元280年投降晋朝后,前往洛阳,晋武帝赏给他30顷田,每年谷5000斛、钱50万、绢500匹、绵 500斤。比较而言,诸葛亮的田产,只能算是区区之数。他没有必要向朝廷隐匿这15顷地。他说出这15顷地,于他毫发无损。

诸葛亮在上述给后主刘禅的奏章中,特别说明了他及家人的收入来源。一共两块:15顷田和800棵桑树的收入;担任宰相职务的收入。前一项收入供家人使用,大致可保自给有余。后一项收入供诸葛亮本人使用,解决他“随身衣食”问题。除了这两项收入,诸葛亮再无别的进账。他所说“别无调度”,意为没有其他“安排”,没有“征调”,亦即没有授意或暗示别人给自己送钱送物,没有让官府为自己额外报销费用。他所说 “不别治生,以长尽寸”,意为他本人不另外经营家业,包括从事商业活动,不靠经营活动增加个人和家庭收入。由此可见,诸葛亮的收入全部正当合法。他谢世以后,朝廷了解到,他生前果然做到了申报财产的奏章中说的“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诸葛亮的确是淡泊自守,自奉清俭。他既无灰色收入,更无黑色收入,心地坦荡,因而毋须隐匿任何事。

司马光和魏征的财产也不算多,来源都说得清楚。他们都是心底光明、心中无私、襟怀坦白的官员。就拿司马光来说,他奉行无事不可对人言的信条。《宋史·司马光传》说:“(司马光)自言:吾无过人者,但平生所为,未尝有不可对人言者耳。”他与人交谈,总是直言无所隐,而且一辈子都是如此。司马光和魏征,为何没有像诸葛亮那样主动申报财产呢?显然不是因为不敢把财产拿到阳光下晒。他们自律都很严,不贪钱财,不好声色,除了官俸以外,没有任何非法收入,显然是不用害怕公开家庭财产的。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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