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还有言论和出版自由吗?

发表:2010-09-17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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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今年七月下旬北京《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浙江某上市公司内幕交易遭到当地警方全国通缉事件之后,八月中旬北京作家谢朝平又因揭露陕西某地贪腐问题,被渭南警方千里追捕,激起海内外极大愤慨。今天的中国观察,要向大家介绍有关“渭南书案”事件的分析评论。

北京《北京青年报》署名潘洪其的评论称: “近些年来,一些权势人物特别是公权机关,动用权力对记者、作家进行打击报复的案件日渐增多,有关方面为记者和作家罗织的罪名,从‘诽谤’、‘ 受贿’、‘ 诈骗’、‘ 泄密’到‘敲诈勒索’、‘ 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非法经营’等等,不一而足。” “渭南警方以所谓‘非法经营罪’进京抓捕作家,炮制出了又一个权力打击言论自由的恶劣案例。”

上海《东方早报》署名刘洪波的评论称: “一个作家耗时三年,去写作一部非虚构的、直面现实的作品,写完后要自掏资金出版,这本身就是令人扼腕的事情,而且出版后又因不合乎程序,作家被千里追抓,更是令人愤懑。一切错误,源自作家关注现实的热忱。这个社会一直在呼唤作家‘与人民大众同呼吸、共命运’,但记录一个移民群体的历史遗留问题,作家却要被千里追抓。” 

上海《新闻晨报》署名杨涛的评论称: “ 很显然,这又是一起典型的‘以言治罪’的案件。但这次,他们为‘以言治罪’披上了 ‘非法经营’的外衣,因为,直接‘以言治罪’(比如以‘诽谤罪’立案)在今日社会很容易引起公众的质疑——人们对动辄以‘诽谤罪’打击报复记者或举报人的行为往往深为反感,而渭南警方不愿也无法证实《大迁徙》内容是虚假的。”“他们抓人的原因,并非在意谢朝平所谓‘非法经营’,而无疑是因为这本书中的相关内容戳到了他们的痛处。”

北京《新世纪》周刊“财新观察”的评论称:“为敲开一个公民的家门,警方冒充人口普查人员,进门抓人才出示警察证。在搜查谢的住所后,警察带走了谢的书稿、笔记本电脑、录音笔和U盘。在其要求下,警察列了一个查抄清单,但清单并未留下。谢妻要求警察出示拘传手续,警察最后只是口头说了句‘涉嫌非法经营’,却未出具任何正规手续。法律专家纷纷指出,由于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渭南警方已经涉嫌触犯《刑法》规定的多项犯罪,包括‘非法拘禁罪’‘ 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等。”

湖北《长江日报》署名肖擎的评论称:“我们并非法律专家,不厌其烦关注执法程序和细节,不是钻牛角尖,而是通过观察一个公民的遭遇,体察我们可能会身处的某种境地——公民写作、出版的自由会因为多么微小的细节疏漏而显得脆弱。”

广东《南方都市报》的社论称: “作家自费出书司空见惯,权力干预公民的自由表达也不是多么新鲜的事情,当一个作家的自费出书行动与‘非法经营罪’扯上关系时,诞生的不仅仅是一个新闻,其中必有深不可测的内幕。”“包括渭南官方在内,想必没人敢公开否认反腐是一个利国利民的正义事业,但透过‘渭南书案’,一个残酷的事实呈现在公众面前:反腐只有依靠清洁的权力之手。”

香港《东方日报》“神州观察”的评论称:“这些年来,内地警察进京抓记者、跨省捕网民的事时有发生,背景大同小异,不外乎当地官场贪腐横行,民不聊生,记者、作家前去采访或写书出版,让地方利益集团之丑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官员恼羞成怒,大发官威,跨省抓人。”“时至今日,地方利益集团为一己之利,竟然还在频频制造文字狱,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神州大地每一个记者写完一篇批评报道、每一个作家揭穿某个谎言、每一个在网志上发表不同意见的人,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安全回家,也不知道是否会有牢狱之灾,中国人民还有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吗?中华民族还有希望吗?”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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