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个人像杀只鸡。在农村情况就可怕了,工作组组长就有权力批准逮人或杀人。后来逐步收上去,到土改时杀人权力控制在县上,但工作组仍可抓捕人。他们只需动过嘴,武装(即民兵)就去执行。 ..... 根本无审讯起诉一说,全是根据事先搞好的材料,布告也是手写,一批一批押出去毙了就是。把他们从监狱拉出来对上名字、照片,也不脱衣服,也不赏酒饭,立刻五花大绑,插上标子,甩上刑车(不是押上,因为一部刑车要装二十余人,四周还有荷枪实弹的解放军,只能人重人的堆放著),即向成都市郊二十里之遥的迥龙寺磨盘山驶去。到了刑场从车上把他们甩下来,然后由两个解放军提着胳膊飞快地跑向指定地点。二十人为一批,犯人齐崭崭地跪在地上,一声哨音预备,二声哨音瞄准,三声哨音扣动扳机。被杀的人全打脑袋,子弹均是开花弹,一枪一个,真利索。死者虽属痛快,但半裁脑壳不见了,有的还没有脑袋了,人变成了一个木椿椿。解放前有人说,“共产党来了要开红山(指大肆杀人)”,谁也不相信,亲眼看见了!杀第一批时,我执内勤(外勤是当地农会的武装,现称民兵),那没头没脑的尸体一大遍,白的脑花和红的血水流成一条小河,半匹山的山坡看不到绿草,难闻的血腥味直冲鼻孔,真叫惨不忍睹。
按照共产党一贯的两头小中间大的策略(这个策略适合于一切政治运动中对人的划分与掌控:如土改,依靠对像为25%、团结对像为55—65%、孤立打击的为 10—15%,凡此类推迟。如果1950年—1952年的民主(应叫杀人)运动阶段,当时四川总人口五千多万人,阶级斗争的对象约有750万之巨,再以两头小中间大的策略划分,全省杀、关、管、斗的人应不少于150万,150万中杀的人若为25%,那么关押的人不少于120万人。 1978年我被关押在四川雷马坪劳改农场唐家山中队,马湖分场一位姓王的管教在一次讲话中指著几棵弯曲的大树,大言不惭地说:“我们雷马坪农场先后关押改造了几十万人,这几棵树子就是吊人吊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