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是保管母亲的动迁款,被定触法、被判坐牢。载脏、陷害在道义上肯定是灭亡的。阴谋玩多了,再无信任可言。这是一个简单的道理,但天下的道理哪里说的通,因为他们有自己的逻辑,但不要用明文法律,“上级规定”来模糊其辞。
当今社会是称以法治国,但玩的都是潜规则。闸北区北站街道非法关押维权的母亲,又企图推卸责任,以陈平为首的一伙“自编、自演、自导、自制”了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因我保管了母亲的动迁款,母亲的死就得我负责,按照以北站街道政法委书记陈平为首的一帮人的逻辑;上级指示,经讨论决定,定我王扣玛“遗弃”罪。
2007年 5月28日,闸北区七浦路427弄17号,是我母亲居住多年的房屋,在未经承租人我母亲的同意签字,被上海申兴动迁有限公司非法拆迁。之后又再次没有经我母亲同意,签字,擅作主张,将盖了公章的动迁文件明确写着的“藤金娣”(我母亲)安置动迁款42万元整人民币,仅支付了27万元人民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看来是他们惯用的伎俩。就是这一连串卑鄙的作法,造成了我母亲悲惨的命运。
经家中商议,母亲同意,暂将27万元动迁款交我保管,就是这么简单又合乎情理的保管,竟酿成一场惨案!老母被非法拘禁致死,我被判坐牢一年半,惨遭迫害致重残。冤啊!一向标榜以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那些贪官污吏竟拿百姓的生命玩于股掌之中。无法无天,暗无天日。【附:证据一份】
“时间是一个巨大的容器,它能盛得下所有戏剧性的一切,时间还是公正无私的大法官,它能把历史长河的是非曲折,全部说的清清楚楚。”
2007年10月,母亲因被非法拆迁,不断去区、市政府信访办上访,反映上海申兴动迁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利。
2007年10月11日,在我母亲的旨意下,我陪老母再次去市政府信访办上访,他们竟将我和我母亲强行隔离开来。后不见母亲,我四处寻找,仍不见母亲踪影,而今,当时情况渐渐清晰,石头终于浮出水面。
10月11日母亲被信访人员接待时,信访办临近下班,我母亲执意要市政府给个说法,解决住房问题,被市政府信访办视为闹访,即将老母带到附近的广场派出所,(2008)闸刑初字第710号判决书上有关我母亲当时的证词。
广场派出所民警王丽君在证词第二页倒数第七条中证词,我母亲是为要房子而去市政府上访的。
在当天的派出所值班记录中记载:“后来我们按规定,将老太(我母亲)的情况【反馈】给市政府信访办,后由市政府信访办通知区政府来我派出所领回,最后是北站街道来领回老太的”。
如此看来,我母亲为动迁安置和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上访,是政府有关部门的安排,最后又闸北区北站街道强行关押至黑监狱“友放浴室”的。
百姓的性命,在他们的眼里看得再微小,然而终究是条人命。所以,北站街道串通公、检、法、动用所有公器,经密谋给我这个无辜者安上这么一个罪名:王扣玛你保管母亲的动迁款,就必须对母亲的死负责,不管你母亲是怎么死的?死在哪里?与你有关,与我们北站街道无干,定你王扣玛一个“遗弃”罪服与不服都定罪。照当时公安承办的话,你王扣玛不认罪,不投降,就灭了你,叫我们承担你母亲致死的责任,没门,死了这份心吧。
朗朗晴天,却常常乌云漫天。
上海闸北区访民孙洪琴上访多年问题没有解决。因邻居一户遭强迁而上吊自杀,孙洪琴首先向博讯报料并送花圈到死难者家哀悼,激怒了开发商,遭闸北区公安局拘留关押62天后取保候审,在拘留期间还遭受迫害,作精神病司法鉴定。
访民洪玲玲也因多年上访问题没有解决。最近我在她丈夫的陪同下,到精神病医院看望了她,我看到她精神状况很好,思维清楚。她讲述了她的遭遇,五年之前,她就因到美国领事馆喊:打到陈良宇!并说,美国的司法何等的公正,尊重人权。就被关进了精神病医院,一关就是五年多,到现在还不让出来。
访民周大民在2010年11月30日因强迁,双方发生冲突,拆迁组人员对周大民拳打脚踢,周大民当场倒地昏死过去,拆迁人员马上溜之大吉,逃的无影无踪。后经医生抢救无效,宣布周大民死亡。
人必须要有死亡征服不了的伟大灵魂。我们要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尊严要靠自己维护,权利要靠自己争取。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真理必胜,腐败必除。维护人权,捍卫宪法。
残疾人访民王扣玛
2010年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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