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良心,与法何干?

作者:九天剑 发表:2011-01-27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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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常听到一支顺口溜:“管天管地,管不着~~(两个羞于见诸文字的生理现象)”那个时代的孩子不屑于别人干涉时,常使用这口头禅。不好意思,前些日子看党媒报导“新老年法草案”,说要把歌词“常回家看看”概念到法律里,居然联想到这顺口溜。怎么搞的,这么低级,真辜负党的“好意”!

人生在世,孝敬父母,天经地义,只要不是情残、脑残,哪个会让别人指摘自己对父母的私情?又不是后妈!就算是后妈,也还有个“妈”的称呼,大面上也能过得去,是不是?说白了,这纯粹是自然关系、血缘关系、家族关系,容不得第三者插话。

就因为这个我产生了联想。这种关系被老郭攒成相声没得说,“小崔说事”来个续集也凑合,政府立“法”?不伦不类嘛!一个天理人伦的层面,搞成法律条文,你说是不是闹心,是不是党干砖家们又喝高了?

法管得了情?

《山东商报》文章〈空巢老人增多“常回家看看”入草案”说〉,我国1.67亿老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我想说,党国GDP都高出世界人民的想像了,经济上都是人间第二了,保障一下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的权益难么?捕杀一个贪官,准能从他巢里拿回1万个老人的权益,多简单。党国捕人、杀人又驾轻就熟,在任何地方找出个把贪官,分分钟的事。信访办检举信堆积如山,闭眼拈出一两封,保证有人哆嗦,子弹想不飞都不成。

商报继续说,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我觉得纯粹瞎扯淡。谁愿意把老人晾在家里,自己牲口似的去挣命啊?谁不知道经常和老父亲喝口小酒,扯扯闲篇儿,带儿女回家,逗老妈高兴,休闲愉快?什么叫 “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从小爹妈一把屎一把尿把咱拉扯大,是个人,父母养育之恩永不能忘怀,你以为立“法”就可以侮辱人?有意孤立老人的,那是逆子,你和他讲“法”?

谁在改变孝道?

中国人最重视的农历新年——兔年又要到了。父母在,不远游。自从中共当政,这个中国人千百年的传统观念即被打破。不是儿女们想破,是没辙,人先得活着才能尽孝道不是?

20 世纪50年代,爹妈“服从组织调动”,不得不告别他们的爹妈,北上南下。这是走运的。几十万“肝胆相照”给党提意见、被党“引蛇出洞”的菁英,戴上右派帽子,流放到边疆,有的客死他乡,有的忘了爹妈模样;60年代,爹妈再次被四清、被文革、被支边、被轰回老家,轮到我们被远游省亲;晚几年,我们被毛首领 “号召”上山下乡,“滚一身泥巴,磨一手老茧”,哭天抹泪告别父母;80年代,好不容易能上大学了,条件好点,寒暑假回家看看,条件差的,只好假期打工攒学费,攒回家的车费,还有毕业才能回家的;1989年,党开枪杀了学生,我们只有满怀悲愤远离祖国和父母……

这一切谁造成的?还有脸立法!天地君亲的儒家思想是植入中国人家庭观的基石,哪个感情健全的愿意半生漂泊?哪个知书达礼的会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

十月胎恩重,三生报答轻。

万爱千恩百苦,疼我孰知父母?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多少咏叹故土、亲情的诗篇世代吟唱,回家过年和看望父母,这两件事,支撑着游子在外辛苦。农民工、外省学生、进城做生意的老乡……人们就像马哈鱼(鲑鱼)洄游,千里万里,年底也终须回到双亲的港湾。这件事情多么自然!

看看东邻日本、韩国,中华文化中的孝道都让他们学去了,人家有“常回家看看法”吗?也不怕人笑话,丢脸!

怎么孝顺?

就在政府鼓吹不看父母、不尽赡养义务就绳之以法的同时,举世皆知的高智晟律师,其儿女却活不见爸爸人,死不见尸;义士贾甲的儿子贾阔,站在澳洲,望穿党国铁幕,毫无父亲踪影;郭泉教授主张中国走向民主,却要蹲大狱10年,害得斯文的母亲骂娘!作家廖祖笙更是永远失去了被儿子孝敬的机会,至今连说话都要看土匪脸色;更巨大的人群是中国境内和海外信仰法轮大法的千千万万修炼者,已经11个年头无法叩见爹娘,享受天伦……如果天理尚存,是不是先要把横竖都有“理” 的党绳之以法?!

党国的高官们,一方面甘做裸官,自我空巢,玩命捞钱养二奶小三,另方面把太太、公子、小姐甚至老父母放飞海外,留后手。常回家看看,哪个家?巴黎?洛杉矶?温哥华?墨尔本?立个新法限定裸官探亲必须申报去向和探亲物件,我看还有点意思。

其实,孝顺说了也没用、赡养规定也白搭,是党催动的人欲横流。现在发现不“和谐”了,需要立法支援人伦?我劝政府还是别整这些不着边际的贴金秀,赶紧闷头想想汹涌而至的老龄社会带给党国的沉重打击吧。想想20年前平均10个人才养一个老人,到现在两个人就要养一个老人的危机吧!党不是最怕政权垮台吗?弄不好最后没被贪官吃死,倒被老人压死,多不好玩!

美国、加拿大、澳洲、欧洲,早进入老龄化社会多少年了,老人滋润的翻跟头,孩子爱回家看不看,老子才不在乎呢!儿女赡养?没听说过,从小就独立了。再说政府是吃干饭的吗?我服务社会几十年,铁定安度晚年。我们“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保机制、退休机制是我——纳税人、我雇的专家、我选的政府严谨定出的,人人都有老的时候,谁都懂。但我们就是搞不懂你们中共居然能不管9亿农民,不顾中小私营业主、职工……只顾你们自己和不到10%的连带群体,你们竟然还能在位 60年,我们永远搞不懂。对了,听说因为,党中央有枪。

无尽父母爱

大陆小学课本里有一篇朱自清的散文〈背影〉,父子深情,影响了几代国人。正是这样的文化承传,支撑着民族精神的延续,这与立法看父母何干?道德速降、仁爱不再,你有枪,能顶着他脑门去看父母?这样的逆子回家不给父母添堵?

就在我想着政府妄图以立法代替德性的出位点子时,雅虎资讯登载了一篇报导〈妈妈的眼睛永远注视着你〉,说的是29岁的妈妈程丽,肝硬化病情突变,胃部大出血 2,000毫升,住进医院抢救室整10天,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记者看到一张蜡黄的脸,和她5岁的儿子恒恒趴在床头喂妈妈喝水的镜头:左手拿着汤匙,右手拿着几张餐巾纸,汤匙送到妈妈嘴边,水顺着妈妈嘴角流下来,恒恒熟练地帮妈妈擦拭。

程丽昏迷醒来后竟自己拔掉了抢救用的针头和氧气管——为了不再让幼子受她牵连,她要结束自己。在生命走到尾声的时候,她决定捐出自己的眼角膜:想到日后其他孩子都有妈妈的疼爱,而她的孩子没有,所以“对受捐者没有什么特别要求,只希望能经常去看看我的孩子,那就等于我自己看到了,我想知道我孩子是怎样慢慢长大的。”程丽说,“他长大后很可能都想不起来我。我捐眼角膜是想让他知道,妈妈当年做了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也算是给他的一笔精神财产吧。”

把自己的爱装入眼睛,再装入别人眼眶,为的是继续注视失去自己爱的孩子,何等凄凉,何等心酸!这是法律插得上嘴的事吗?为此,我郑重的请求党国砖家,千万别玷污了这普世、普族的纯洁情感,破坏我们对人道的原始解读。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新纪元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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