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谈历史,凡遇人物必涉及一个基本概念:爱国还是卖国。有了这个概念,才有准绳,才能给已故的人划线排队,区分忠奸。由是,爱国与卖国,实是评价历史人物的首要标准。
其实,历史人物远比历史更复杂,要想真正搞清楚,谈何容易。以李鸿章为例,这是一个为中国近代化费尽一生心血的人,中国近代化的许多个“第一”由他开端,然而他又是主持中国外交长达二十多年的晚清官员。以一个弱国之臣,周旋于列强之间,欲挽狂澜于未倒,最终多受欺于人,不得不谈判签署了许多个不平等条约。若说李鸿章不是卖国贼,那谁又是卖国贼呢?
“卖国贼”,这个在国人眼中实在是最最不耻的骂名。要说做了亏心事,或是当了败家子,让人骂几句,气量大的倒也容得下;但若被人指为卖国贼,恐无一人能坦然接受。故而卖国贼的殊荣多是在当事人故去后的追封。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被当做卖国贼让世人永记的人是不多的。
但在历史上,何谓“卖国”,实在是个不清晰的概念。戊戍六君子之谭嗣同,被誉为近代最最爱国之人,有人说谭嗣同的爱国不同于有些人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爱到了血液和骨头中去了。
光绪变法时,苦于没有资金,无法推动,谭嗣同主动上奏,提出一个解决办法,要皇帝把西藏、新疆、青海、蒙古等地分别卖给英俄,这样每年可以减省戍边费用几百万两,同时,这四个地方按每平方里50两计,可卖10亿两白银。这笔钱除去偿还“马关条约”赔款后,还会剩余近8亿两,可用于变法。
这大概是中国历史上按平方里卖国土的第一人。虽然此奏并未获行,但谭嗣同的主张却是白纸黑字地写在那里,并流传到今天。可今日,又有谁去骂谭嗣同的卖国呢!这究竟是不是卖国呢?读历史书,每及于此,大惑不解,常常会令人窒息。
其实古人对国家、民族、政权三个概念的理解和今日是有所不同的。在今天,国家的解放,民族的独立和党的领导三者是一体的,不可抽分的。而在过去,这三者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是可以分解的。
国家是江山,民族是子民,政权是社稷,自有其不同的概念和含义。晚清光绪变法之时,国内外舆论大造,盛赞其爱国之举,几致无人敢言不。在当时,谁要是反对变法,便是卖国,大臣噤若寒蝉,连慈禧老佛爷虽说感觉不对劲,却也奈何不得,总不能不去支持自己侄子的爱国之举吧!倒是满人文悌看出了此中的奥妙,说皇上身边诸章京之爱国,实是“爱中华,不爱大清。”
这句话一下子点醒了慈禧,满汉的矛盾,大清的社稷这才是首要的问题,这成为慈禧之所以下决心镇压变法的关键。由此可见,同为爱国,在不同的背景下,也有着完全不同的涵义和内容。
爱国与卖国,原本是清清楚楚,是非分明的事情,为何在历史的镜场中,竟然变得如此的模糊不清呢?这是因为今人的理念与古人不同,以今天的判断和认知去理解古人,实际上是将我们的观念强加给了古人。
至于古人当年的价值判断是什么?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其实今天的人们并不了解,也不想去了解。这正是在今天,我们对历史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卖国贼深深不解的原因。同样,我们也对那些历史伟人为什么会有一些荒谬和怪诞的举措而大惑难明的原因。历史不仅仅代表着空间距离的推移,同时还意味着历史场景的转换。不明白这一点,读史书永远只能是一头雾水。
来源:杂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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