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贪污成本(图)

发表:2011-02-28 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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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贪污调查局

早就听说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的威名,所以一踏上新加坡的土地,就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到著名的红山区麟谷巴鲁2号——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所在地。

这是一幢看上去十分普通的办公楼,楼不高,白色的外表,就像普通的民居一样,真不敢相信这里就是那个让贪污分子闻风丧胆的地方。它坐落在大片组屋群中,靠近地铁站和公共汽车站。这正是贪污调查局想要的效果:距离闹市不远,距离普通市民很近,人们可以方便来检举贪污行为。

调查局拥有绝对权威,反贪污局局长和特别调查员,可以不用逮捕证逮捕任何涉嫌贪污受贿的人。朋友告诉我:“新加坡贪污犯被抓的概率高出菲律宾40倍。在贪污犯被抓概率低的情况下,有的被抓的贪官往往还很不服气,会说:为什么抓我不抓他?认为自己被抓只是运气不好,所以很多人心存侥幸。制止犯罪不在于它的法律是否严厉,而在于犯罪者受处罚的概率。如果违法者受处罚的概率很小,即使再严厉的处罚都不足以制止犯罪。如果犯罪被发现的概率很高, 它的震慑作用就是巨大的,关键是让贪污者付出代价。”

走进小院,有两位妇女坐在长凳上静候约谈。这让我想到一个词语——“贪污成本”。

当一个人开始贪污,也就开始面对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不知道哪一天会被检举揭发。这就是“贪污成本”之一——“举报压力成本”。朋友介绍:“对于贪污者来说,早上5点钟可能正是噩梦发生的时间。因为一旦立案,特别行动小组通常会在早上5点钟去行贿者、受贿者、中间人家里拜访,把他们带回贪污调查局“吃茶”。他们的口供会被整理成报告,交给总检察长。如果证据确凿,被告将被提控到法庭。”

踏入贪污调查局一楼大厅,我们的目光被陈列柜中一封遗书所吸引:

总理:

过去两个星期,我感到非常沮丧。对于发生这次的不幸事件,我应该负全部责任。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东方绅士,我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最严厉的惩罚。

你的忠实的郑章远

这就是曾经轰动新加坡甚至国际社会的郑章远事件。这位前国家发展部部长收受了80万新元贿赂,事情被揭发出来后,由于不能面对法庭和舆论压力而自杀。死前,他向当时的李光耀总理留下遗书。即便如此,国会还是向全国作出了公开说明,以向人民交代国家发生了什么事情。

“一些高官贪污犯罪被查后下场都很惨。有的生活无着,有的流落他乡,有的选择了自杀。在新加坡一旦被发现有贪污行为,就再也不会有人雇用你,你就被社会唾弃了。这使很多人都不敢以身试法。”贪污调查局策划组组长罗荣兴介绍说:“新加坡严厉的法律和行政处罚,让贪污犯罪者得不偿失。”

“我们国家早年的领导看穿了一个东西,就是人是有羞耻心的,所以必须与媒体合作,把丑恶暴露出来,让大家看着他。他出来后还要生活,可是他有一个贪污记录,这个记录使他几乎没有机会再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他必须面对的麻烦还很多。”

一个公务员如果有贪污行为,将要付出“高额经济成本”,将处处面对“得不偿失”。贪污调查局官员陈启明先生为我们算了一笔账:按照规定,如果一个公务员为政府服务了33.5年,那么,他工资中的每1000新元,可以换算为11.6万新元养老金。按月工资1万新元计算,其退休时就可以拿到116万新元养老金。新加坡高级公务员的月薪,有的达到30万新元,其养老金甚为可观。这就是经济上的贪污成本,失去的远远大于贪污所得。

有一位博物院院长,因收受建筑工程队4万新元贿赂,被判刑1年。而他只有几个月就要退休,养老金被全部取消,老年生活失去来源。事实上贪污者还要付出“亲情成本”,这位老馆长的妻子是一名教师,因受不了打击而自杀。

让贪污者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舆论压力、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严苛的反贪举措让每个人都明白:失去的远大于得到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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