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瑜雷语:“挡箭牌”成众矢之的

发表:2011-03-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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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下旬以来,中共除了严密监控可能跟“茉莉花聚会”有关的人、事、地,更竭力控制媒体,有十多名外国记者遭到中共警察殴打和骚扰。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被问 及采访自由问题时,警告外国记者“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南方周末》最近以评论文章《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不指名的回击了姜瑜言论。

《南方周末》在3月17号发表陈有西律师的评论文章:《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文章指出,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的言论暗示,“中国的法律体系只是一个口 号和装饰品,可以选择性适用。政府需要法律时,法律就是百姓必须遵守的强制性规范;政府觉得法律碍手碍脚时,则可以弃如敝履。即法律是单向的,只用来约束 百姓的,而不是用来约束公权力的。”

其实在《南方周末》发表以上言论之前,姜瑜的话早已经“让子弹飞”——成为众矢之的。

网文《我要对政府说,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指出:“法律本来就是老百姓拿来当挡箭牌用的,其中包括得到中国签证的外国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没有起到这个作用,而是用来保护统治者的,只让一部分人拿来当挡箭牌,那么性质就彻底改变了。”

文章作者余晓平指出:“中国就是这样一个社会,立法者同时又是执法者,执法者同时又是自我监督者……行为规范非常明显地给政府作了挡箭牌,那么老百姓就什么挡箭牌都没有,什么宪法,什么权益,一切都是浮云。”

另一篇文章《别拿法律当挡箭牌,政府要让法律飞》作者解滨认为,法律本来就是文明国家里百信用来抵挡邪恶的挡箭牌,护身符。

他写道:“连法律都不能拿来当挡箭牌,那什么才可以? 关系? 官爸爸?李刚?怪不得如今上访人流如潮,而法院门口却空空如也。怪不得每天都有多少民房被强拆,而房主却无处伸冤。怪不得屁民们多年来喝三鹿奶、吃地沟 油、住豆腐渣房也无可奈何。 原来这法律说飞就飞得无影无踪。”

《法律应当是所有人的挡箭牌》的作者陈有西指出,姜瑜的话表现出来的是中共官员迷信强权而蔑视规则的潜意识,难怪中共官员会说出“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与政府作对就是恶”、“拆迁自焚就是暴力抗法”等雷人的话。

2月27日下午,在网络号召的第二轮“茉莉花聚会”地点之一,北京王府井麦当劳快餐店外,现场部署的大批警察、便衣骚扰殴打了十多名外国记者,他们拍摄的照片、录像和录音资料,大都被警方删除,有9家新闻机构的记者受到拘留。

在 3月3号的例常记者会上,外国记者援引中共在奥运期间颁布的国务院537号令,指出这条法令容许外国记者在西藏以外地区采访,无需向地方外事部门申请。外 国记者质问说:在王府井这样的公共场所拍照和摄像,并没有违反中国法律,要求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指出外国记者触犯了哪一条法律,致使警方粗暴对待?姜瑜 却对记者发言:“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来源:NTD【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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