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组图)

致温家宝、习近平、孙春兰的公开信(十一)

发表:2011-04-16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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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我们的老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和忠告,告诫后取财必须要有正道。然而,晋安区政府执政不为民的独立王国,以20元、190元等不等的价格,诈取了农民的财产,逼村民”签定自愿协议,导致贫穷数不胜数。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函(2007)709号的档文来看,又一次暴露了晋安区政府与市里的有些领导暗箱操作,擅自提前征收征地,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套用集体土地征收征地破坏的有关法律进行犯罪,还贪得无厌着欺诈不义之财:对于被征地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打压,甚至骄横地警告我们不要拿法律作挡箭牌,不要拿国家明文规定: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当作靠山。

我们受到了侵害,被逼走访了国家有关信访部门,反映实际问题,反而遭到了我们的政府打击报复。于2006年12月31日,来势汹汹的伍佰多名人民公仆草菅人命,不查看房里是否有人进行毁房,没有上千民众呐喊,林惠珍就白白丢了性命。

侵害一个不依靠社会救助生存的残疾人林旭光,掠夺了他的店面、房屋、财物,断绝了他的生计来源,同时,二十多户的农民流离失所。恶事得成了,现场的公仆们在狰狞笑声中,我们变成了的冤民,哀泣不止地相信共产党反映问题互为推了,到了晋安区政府进行毫无人性地打击。

没有阳光,只有黑暗!没有止境,只有受苦!温家宝讲过:"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假如你在地方见不到光明,请你到北京来,中南海的大门永远向你打开,然而现实中,得到的是被拘留、被劳教、随身的财产被强夺。

受尽折磨着非法劳教的我,于2007年12月12日,家中无人之际,暴警李福泉、村委干部肖臣灿、陈齐富,私闯民宅,抄家摸底,中饱私囊。等我释放回来,才发现一箱珍贵的寿山原石及其他财物下落不明。政府不给处理,还派的黑社会人员不断着被盯梢、恐吓、挑衅。

  

想想,我们只想讨回自已的窝,祖宗留下的房屋,再次第三次、第四次被毁灭了无处可住,财物屡次被洗劫了旡法生存,还要不允许有半点不敬,有半点反驳的痛苦,晋安区政府的人性在那里,平日以电视、横幅、媒体等宣传方法“和谐社会、以人为本” 的今天,为什么,访民冤民越来越多。

所以我们必须申明,如果我们全家成员发生任何意外,任何不测,你们晋安政府当局必将难逃罪责。再奉劝区长阮孝应、区书记王明光等,你们不要作恶多端,要从善解决问题的职责,依法还我们的财物、依法还我们的家园,否则是贪得无厌,臭名远扬,“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报应,连当访民的质格都没有,眼睛一闭,人民币就作废了。


福州冤民:林旭光、林琴、林志强、林惠珍、
林萍、曾明英、陈花裕等
手 机:13609515643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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