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官抢婴 送海外收养牟利

发表:2011-05-10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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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村有计划生育官员为创造政绩及牟利,以“超生”或“非法收养”为名,强行抱走农民的婴儿或小童,在伪造文件完成程序之后,将这些婴儿或儿童以每人3000美元的价钱送往外国收养。

北京《新世纪》周刊报导,经多年调查揭发湖南省邵阳隆回县计划生育部门从2000年到2006年强行抱走数十名婴儿的非法牟利行径。官员锁定“超生”或“非法收养”的婴儿目标后,干部通常少则四、五人多则十余人,在村干部带领下,迅速包围农家然后强行抱走。

村民表示,每次计生人员抢人,有超生、未婚先育和收养儿童的家庭,都会像遇到土匪般四处逃窜。而被抱走的儿童,既有合法收养的,也有亲生的,有的根本就是头一胎的独生子女。

报导中说, 在被抱走的数十个婴儿中,甚至包括已经落户的合法收养儿童,甚至并非“超生”的婴儿。毛坪村村民袁新权的头胎女婴,在出生仅仅20天后,就被计生人员在路上抢走。由于很多婴儿出生不久即被抢,部分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当时隆回县与很多乡村一样,计划生育数额指标与计生人员的奖励、升职有关。除政绩压力之外,抢孩子收取“社会抚养费”,还能成为一笔可观的收入。

儿童到手后,计生人员就会向父母索取“社会抚养费”,从3000到4万元不等,数额全由计生人员决定,交钱就可赎人。隆回县属国家级贫困县,能交得起罚款的家庭少之又少。大多数被抱走孩子的父母,只能眼看着骨肉成为谋财工具。

报导指出, 计生部门随后会伪造一系列文件,把婴儿身分改成“弃婴”,送入福利院,每名婴儿可获1000元或以上回报。对于这些送来的“弃婴”,福利院照单全收。邵阳市社会福利院院长蒋德伟表示,“他们也是政府部门,我们不能怀疑吧”。依照惯例,这些婴幼儿入院的时间成为了他们的生日,姓氏则都统一改成邵阳的“邵”。

婴幼儿随后就可进入合法收养途径。而每收养一名中国“弃婴”,外国收养家庭通常要付3000美元,其中约90%归福利院所有。目前,隆回多名家长已收到自己孩子在国外生活的信息,但更多被抱走的孩子不知所终。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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