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导】江西省一名维权人士刘萍参加当地人大代表选举,虽然自认符合参选条件,但因曾进京维权最终没能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刘在被警察24小时监控后于13日凌晨被抄家。目前,刘萍已失踪,手机被告知“停机”。而据在微博上为刘萍助选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透露,中共江西新余市委书记己下令追查支持刘萍的敌对势力。
因带头维权未被列入人大代表候选人
今年4月新余市渝水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开始后,原新钢设备材料公司职工刘萍参加当地区人大代表选举,虽然自认符合参选条件,但刘萍最终没能成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当地选举机构负责人不愿对外透露其中原因。
官方网称共有17人签名推荐其作为候选人,但刘萍表示,联名推荐人超过30人。她和另一名参选者魏忠平皆未进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南方都市报》引述同样未成为当地独立候选人的魏忠平说,参选不成与他们带头维权有关。
事后,江西省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选举工作指导组办公室主任杨剑云14日表示,2010年7月至10月,刘萍先后3次进京上访。虽未明确透露其落选原因,但他在接受媒体致电时表示,“既然是记者,你该知道选举的敏感性。”同样地,江西新余市选举联合委员会一名易姓主任在媒体致电采访中听到刘萍的名字时也显得很激动,“谁让你们报导的?选举工作是可以随便报导的吗?”在记者的再三追问下,其表示,“我们的选举工作是合理合法进行的……你怎么可以随便关注这个事情……不要对这个事情报导,这个程序都不懂吗?”
因独立参选被警察骚扰 24小时监控
据BBC中文网消息,以独立身分参选人大代表的刘萍表示,她受到警察骚扰,不敢出门,警察就守在门口。她说,11日她在住处附近的公共场所发表演讲,解释对公民参选人大代表的权利和意义的看法。刘萍说,有上百人听她演讲,她“要为百姓发声,为百姓请命”。然而,警方警告她行为构成违法,因为中国法律不允许竞选拉票。
5月6日刘萍也做了一场公开演讲,讲演被警察驱散,她本人则被警察送回家。随后刘萍说,她不敢出门,担心“被消失”,因为警察就守候在门外。
互联网知名博主李悔之过也透过QQ采访了刘萍,得知警察这两天已在刘萍的住所进行二十四时的监控。
刘萍说警察告诉她竞选拉票属违法。(网络资料图片)
选举前被警方抄家 刘萍和新刚厂另一位人大候选人失踪
随后,刘萍和新刚厂另一位人大候选人失踪,手机被告知“停机”。教授于建嵘发表寻找刘萍的消息:独立参选区人大代表的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刘萍已与我失去联系十个小时了。我十分担忧她的安全。她只是一位普通的内退的女工,为了行使法律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勇敢地站了出来,因此受到了各种不应有的打击。我请求你们以转发微博的方式为她投上自己的一票,以表明我们坚定的态度。
13日凌晨一点,当地警方(新余市公安局袁和分局铁山派出所)以刘萍涉嫌“藏匿危险宣传品”对其进行“抄家”,当场没收了她所有的宣传单页名片,包括两部私人手机,同时将刘家中的电和网都中断。
“宪法与法律在权力面前都成了摆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就此,李悔之表示,对於刘萍参选“人大代表”, 新余市渝水区某些势力不但封锁和屏蔽选举的一切信息,还对刘萍的住所进行二十四时的监控,这诚然是一宗严重的违宪违法行为。并称,江西新余市有关部门公然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行为,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谴责。甚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外,据于建嵘微博透露,中共江西新余市委书记己下令追查支持刘萍的敌对势力。美国中文网陋室杂谈对此评论:“为什么宪法赋予之下的正当权利会受到公权力的干扰和干涉,更可以让公权凌驾于法律之上肆意妄为,可以将这种选举的正当权利与支持这种行为的权利视为敌对势力来看待?难道这个时代之下,宪法与法律在权力面前都成了摆设?!”
警方以刘萍涉嫌“藏匿危险宣传品”对其进行“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