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中剑专栏】要公民社会还是要动乱?

作者:存中剑 发表:2011-06-01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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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年来,中国似乎摆脱不了王朝更替的模式,即当一个旧的王朝腐朽堕落到无可救药,就会有新的王朝崛起并取代它。新王朝对腐朽的旧王朝的这种取代,称之为革命。易经有云:“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如果把中国视作一条巨龙的话,那么每一次的革命就是这条巨龙蜕去旧皮而获得新生的过程。当然每一次蜕皮都会伴随着阵痛,然而不蜕去腐烂的旧皮,中国龙就无法获得新生。比起在“和谐”的腐烂和长久的痛苦中无望的走向死亡,这种蜕皮的阵痛显然要好上许多,因为中国每一次都会在革命中复活,并且重新获得旺盛的生命力。

如今的中国龙似乎变得怕痛不怕死,宁可在沉默中灭亡,也不愿在沉默中爆发,宁可泡在“和谐盛世”中腐烂下去,也不愿蜕皮而获得崭新的生命。面对这样一条崛起的巨龙,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

纵观中国五千年历史,以往的每一次革命都是官民对立而引起的。如果无法解决官民对立的千年难题,“满城尽带黄金甲”的再次到来也就无可避免。而官民对立这一任何朝代都无法根治的痼疾正是深深扎根于官民二元结构的社会土壤中。也就是说在中国的官民二元社会结构中,绝大多数人不是官就是民。在非民主的政治体制下,如果官员不能自律,那么任何一个朝代都无法避免官员变本加厉的损民自肥而引发的官民对立乃至于朝廷的灭亡。

在官民二元社会结构中,任何技术上的补救都无关宏旨,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官民对立的难题。因此中国要想避免革命所带来的流血和动荡,就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公民社会。

公民社会是指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由自由的公民和社会组织机构自愿组成的社会,比如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宗教团体、行业协会、工会、社团、商会等。

公民社会是“小政府,大社会”这一节能型政府理念的产物。其作用之一是发动公民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弥补政府功能的不足,有效降低社会管理的成本,比如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许多喇嘛在寺院的组织下第一时间赶到灾区救灾就是典型的公民社会的作用。

公民社会的作用之二是有效保护公民免受政府的无理伤害,畅通官方与民间的沟通渠道,缓和官民矛盾,作为官与民之间的桥梁和缓冲。

从近现代世界其他国家以及台湾的经验来看,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是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社会动乱的最有力的“定海神针”。

惨烈的抚州连环爆炸案揭示了当今中国的官民矛盾之尖锐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成度。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要想“告别革命”,避免社会动乱,培育成熟的公民社会就成为了当今中国的当务之急。

旗帜鲜明的支持公民社会、培育公民社会,就是旗帜鲜明的反对动乱。反之,扼杀公民社会之举,无论以什么借口,都是在助长社会动乱的因素。

我们尤其要警惕所谓“维稳”的陷阱,即以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为由扼杀公民社会,这无异于饮鸩止渴,火上浇油,势必引发更尖锐的官民对立,从而使革命的到来无可避免。谁在打着“维稳”的旗号扼杀公民社会,谁就是制造社会动乱的黑手,谁就是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的罪人。

由于长期官民矛盾所造成的巨大积怨无从宣泄,已经使中国到了火山大爆发的前夜。时至今日,再也没有时间继续徘徊犹豫了。要公民社会还是要动乱,中国必须立即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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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看中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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