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惨案” 震惊律师界

作者:甄贞 发表:2011-06-28 22:3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6个留言 打印 特大

【看中国记者甄贞综合报导】近日,广西省海市政法委牵头督办,将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中的4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以“妨害作证罪”拘押或监视居住,三个证人也一并被拘押,许多维权律师对此案表示极大关注。

“北海惨案”

据《新世纪》周刊消息,6月14日,广西传来四名律师被抓的消息,律师界一片震惊,称之为“北海惨案”。四名律师所代理的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罪案件。律师调查取证,三名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当庭翻供,使案件审理“陷入僵局”,北海检方建议警方抓捕证人。由北海市政法委牵头督办,三名证人被抓后,四律师随即被以涉嫌辩护人妨碍作证罪,分别被刑拘和监视居住。

四名辩护律师是: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和梁武诚。

4名律师教唆当事人和证人?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此案因缺乏除被告人口供之外的更翔实证据,开审半年多还不能判决。

案情是2009年11月14号,裴金德等人与黄焕海等3人发生口角,并遭追打。随后,裴金德等喊来裴贵等与黄焕海等3人再度冲突。最终,黄焕海被发现死于北海市水产码头海中。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刑拘了裴金德等7人。2010年8月9号,北海市检察院对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同年9月26号,该案在北海市中院开庭审理。4名辩护律师否认检方指控,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并说,没有证据证明裴金德指使行凶,也没有证据证明裴贵等人将黄焕海带到水产码头殴打致死,并抛尸入海。因为裴金德不在现场,整个起诉无法成立。

4名律师是否有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的行为?此案中,杨在新、杨忠汉两名律师收费6000元;另两名律师收费8000元。杨在新所在的百举鸣律师所主任覃永沛认为,刑事案件风险之高人所共知,杨在新和罗思方都是当地有名的律师,他不相信他们为了几千块,甘冒触犯刑法306条的风险。

对此,北海官方称,宋、杨、潘3人已经供述了包庇裴金德等人的事实;经审讯,裴日红承认水产码头殴打被害人致死情节;裴金德等4名犯罪嫌疑人承认了翻供系受杨在新等律师的教唆所为。4名律师遂被指涉嫌教唆、引诱当事人和证人作伪证,“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办案”,“已触犯刑法306条”,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众多律师声援“北海事件”

据陈有西学术网消息,一批中国的刑事律师,将从全国各地飞往北海。陈光武、朱明勇、伍雷、王兴、张凯、杨名跨,以及其他的暂不想具名的律师,这些涵盖大江南北的素不相识的律师们,将乘飞机从北京、济南、深圳、昆明、广州等地飞赴北海,对四位被当地警方拘留、管制的广西律师同行、三名被捕的证人,进行法律帮助,并申请会见。两名被刑拘律师的家属、三名证人的家属、四位被控伤害案的家属,已在北海等待他们的到来。“他们的行动标志著中国一个时期的开始。”

对此,陈有西表示,一些现代法治国家的陪审团制和法庭主义,导致证人是宝贝,警察会拚命保护证人,否则他会组织不了指控证据,导致起诉失败。中国的法庭没有实质性质证,都允许证人不出庭,只用言辞笔录出证,因此中国的抓证人、关证人取证,司空见惯。

“真正的影响证人、让证人作伪证的,90%以上是公安局和检察院。大量的法庭伪证是公权机关提供给法庭的。”陈有西说,司法制度不改,这种不断抓律师的“中国特色”的荒诞剧还会不断上演。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