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裁定遣返 行程保密

发表:2011-07-23 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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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延宕12年的中国远华走私案通缉主犯赖昌星遣返案终于出现结果,联邦法庭法官萧尔(Michel Shore)21日上午听取移民部与赖昌星辩护律师的辩论后,在加西时间当晚6时作出裁决,虽认同中国尚有人权问题,但认为加中两国间的外交保证可以信赖,而赖昌星提不出返国会遭迫害的有效证据,裁定驳回赖昌星的延缓遣返申请。到此,赖昌星有可能在23日被遣返,结束12年的加国潜逃生涯。

根据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申请暂缓赖昌星交保的上诉文件中显示,联邦法院早在12日驳回移民及难民局(IRB)的第一次保释判决时,即将赖昌星的遣返日改为本月23日,但署方21日不愿证实赖昌星最快是否于本周六(23日)遣返中国

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区域新闻官波顿(Bernee Bolton)21日回复本报记者询问时表示,任何罪犯的遣返判决一经确定,署方会立即执行遣返作业,但基于罪犯人身安全与遣返作业保安理由,无法公布确定的遣返时间及作业细节。

在21日举行的温哥华、渥太华等三地听证时,赖昌星代表律师梅塔斯向联邦法庭提交的延缓遣返申请中,必须找出加国先前遣返前风险评估中的漏洞,始能取信法官,让赖昌星获得留在加拿大的机会。

但主持听证的加国联邦法官萧尔表示:“因为中国政府的保证,并基于(加国政府)接受此保证,赖昌星不具备免于遣返的条件。赖昌星是一名普通犯人,如果将他遣送回国,基于中国政府的特别保证,赖昌星将不至于有危险。”

判决书亦引用负责风险评估中部分内容,指出赖昌星并不在可能遭到虐待的弱势者范围,其他远华案被诉者也未传出遭到虐待,认为中国过往的罪案审判制度确有瑕疵,与加国和国际标准相距甚远,但自1990年来,中国司法改革成效显著,且赖昌星得到人身安全保障,即使判处终身监禁也不至于冲击“加国良心”。

就赖昌星的律师梅塔斯强烈质疑加、中的“外交保证”,包括“无死刑、无虐待、公开审讯”。判决书中指出移民部方面也曾因无法确认赖在狱中待遇而怀疑外交保证的效力,但在中方提出可进行监狱探视的保证后,以令赖昌星在狱中遭虐的风险降低。

而在不判处死刑和公平审讯方面,判决书提出赖昌星方面的忧虑,就是若中国政府“闭门聆讯”,加方人员可能无法参与旁听,但移民部方面则认为赖案确有可能成为秘密案件,但不代表加国人员无法参与审讯,也不认为中国共产党有必要出手操控赖案的审判前国。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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