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是中国唐代诗人白居易《琵琶行》里的诗。道出了人间至美,至诚至善的同情心 。
陈光诚, 一位百姓,残疾盲人,身残志坚,靠自学成才,自修法律后成为一名律师。陈光诚,一个普普通通的残疾人士,是中国目前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但一位残疾盲人却为何让中国政府为之发抖,汗颜和吞吞吐吐?陈光诚事件同时受到美国国会的关注,他还有幸会成为获得诺贝尔奖和平奖的提名候选人 。
还是让我们来看看陈光诚的事迹。今年11月 12日是陈光诚 40岁的生日,在短短40年的时间里,却有着 15年的维权历史,因维护残疾人的利益,替他人争取人权而遭到当局判刑。陈光诚早在1996年就开始了他的维权活动 。1991年,政府实施了“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可以减免税收,但是5年过去了,当地政府却仍然向残疾人士征税,陈 光诚与当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遂上访首都北京,在他的努力之下,此后当地政府终于停止向残疾人收税。此后,陈光诚始终活跃在帮助维护他人的人权的第一线。但却因此被判刑达4年3个月,罪名之一是:“聚众扰乱交通”,试想, 一个盲人,连走路都困难,怎么可能聚众扰乱交通?陈光诚在结束监禁出狱之后,就被警车直接送回家,从此软禁在家。当局在他家安装监控设施,手机屏蔽器,强光灯,派人24小时轮流把守,不许外出,不许外人来探望。而且至今 所有前来探望的人包括外国记者都受到拦截、殴打、凌辱、抢劫。而陈光诚夫妇更是遭到暴力殴打。目前,陈光诚的身体状况也令人堪忧。
陈光诚之所为,我想无非就是为了维护作为残疾人以及中国普天下的人们最基本的人权,无非是触及了中国现行体 制: 即不完善的法制和一系列体制缺陷, 这是个中国政府无法回避的事实而触动了当局的根本利益。当局对陈光诚的一系 列做法实际上是属于虐待。一个残疾人,为了大众的利益让中国政府草木皆兵,如此心虚,并且置联合国人权宣言于不顾,让我们感到,我们应该为一个普普通通的残疾人做些什么,来表达我们的同情,让我们支持社会良知,支持正义和维护社会道德和人类的尊严。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印度诗人泰戈尔说:“如果你为失去阳光而哭泣,那么你也将失去群星。”我们要有光,意即:阳光,要有诚,意即真诚,就像陈光诚的名字所寓意的那样,今天是陈光诚的生日,我们要祝他生日快乐,早日康复。我们也要呼吁大家来关注陈光诚。希望他早日获得联合国人权公约赋予的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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