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新乡县检察院贩毒 法院造冤案(图)

发表:2011-11-22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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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广大市民们:你们知道吗,十年前我市发生了一起由新乡市检察院勾结新乡市中级法院制造的冤案。这起冤案是由新乡市检察院办案人员恶意编造伪证,对两名公安民警进行栽赃陷害并勾结新乡市中级法院当权者枉法裁定公安民警有罪而造成的,而且冤案至今没有得到平反昭雪!

这起冤案的大致经过如下:2001年新乡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卫安钢(此人现为牧野区检察院检察长)、秦体全、褚新军、刘苏、李鑫等人在办理一起案件中查明,几名新乡县检察院人员在收受了一名贩毒分子的贿赂之后,将三吨毒品咖啡因倒卖给该毒贩,因此这几名新乡县检察院人员构成了贩卖毒品犯罪。然而,为了包庇“自己人”,新乡市检察院不但没有对新乡县检察院人员的贩毒罪行做任何处理,卫安钢等人反而违背职业道德,公然编造伪证嫁祸于公安民警,用伪证来证明是公安民警徇私舞弊放纵了贩毒分子。为了使错案成立,新乡市检察院勾结新乡市中级法院某院长(此人原为新乡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三审多名法官都认为本案证据不足,应判公安民警无罪的情况下,强令法官对两民警作出有罪裁定,最终酿成冤案。几年来,两位公安民警为了讨还自己的清白不断上访申诉。2006年,新乡市委政法委专案组经过审查,认为本案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建议法院再审;同年5月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司委要求河南省高级法院依法处理本案。2006年6月河南省高级法院也因本案证据存在矛盾指令新乡市中级法院再审。但是新乡市中级法院那名院长为了使检察院那几名“自己人”逃避错案追究,竟然不顾事实和证据,一意孤行,顽固坚持错误判决!

广大的新乡市民们,你自己或你的亲戚朋友曾经与新乡市检察院或新乡市中级法院打过交道吗?如果你还不了解新乡市目前的司法状况,现在就告诉你们:凡在新乡打过官司的人都知道,在新乡已经基本没有了司法正义!新乡市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公正公平解决问题的诉求几乎都已成了奢望!新乡检察系统里一些人目无法纪,他们在办理案件时随心所欲,胡作非为;而新乡市中级法院也已经成了制造冤假错案的大本营,多年来造成了大量涉法涉诉群众因遭遇冤假错案而进京赴省上访告状!中央政法委员会和河南省政法委员会都把新乡市作为督办信访、上访案件的重点。希望在全体市民的监督下,能真正揭开新乡市司法腐败和司法黑暗的盖子,为全体新乡市民创造一个公正和谐的法制社会环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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