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2-01-31 07:07:02作者:
法官收红包
近年来全国、全省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来看,违法违纪范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些人职务不高,岗位不起眼,每次索贿受贿金额可能只有千儿八百块,达不到定罪标准。但由于持续时间长,危害范围更广泛。
此外,违法违纪案例也从“职务”到“非职务”蔓延。比如,原项城法院法警曹富春,经常出入迪厅酒吧,为哥们儿义气充当打手,6次伙同他人将被害人打成轻伤;插手经济活动,强买强卖,强行勒索。去年12月27日,因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被判刑四年零两个月;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副院长杨旭因聚众赌博被撤职;安阳殷都区法院副院长赵新杰在办公室,当着当事人的面将脚伸到办公桌上,满口污言秽语,被当事人录像。
贪腐还出现了“窝案”现象,比如商丘中院办理商丘置业公司违法违纪案件,商丘原中院院长、两名副院长和两名庭长收受当事人贿赂,两人被追究责任,3人受到处分。
31岁即为副厅级干部在悔过书中写道,案发后,他的母亲哭瞎了双眼,女儿因为他而失去了正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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